摘要:当晚行动,交警大队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47起,其中饮酒驾驶机动车13起、醉驾2起,超载5起、涉牌涉证10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36起。在查处过程中,执勤民警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酒精检测仪等设备,对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做到查处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了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人民日报客户端讯(据龙口交警)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8月26日晚,山东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警力在辖区开展夜间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行动中,交警大队结合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及特点,在港城大道、东海路段、振兴路、302省道等重点路口、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和流动巡逻点,对可疑车辆进行逐车检查。

重点查处酒驾、醉驾、超速、超载、涉牌涉证、违规使用远光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查处过程中,执勤民警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酒精检测仪等设备,对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做到查处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了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当晚行动,交警大队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47起,其中饮酒驾驶机动车13起、醉驾2起,超载5起、涉牌涉证10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36起。

目前,已对4名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给予了罚款1000元、暂扣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对2名涉嫌醉酒驾驶行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对2起超载100%的违法行为了给予了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其他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编辑:法评媒、主编:秦前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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