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通告 | 注意,走刚开通试运行的文一路隧道有需要掌握的规定
关于文一路隧道开通的通告
经建设单位申报,文一路隧道已符合通车要求,将于本周开通试运行。为确保开通后的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开通事项通告如下:
一、道路开通时间
2018年10月18日(周四)10时,文一路隧道(东起保俶路口,西至紫金港立交)开通试运行。
二、道路开通后的交通组织措施
(一)限制通行规定
1.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
2.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特型机动车通行;
3.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
4.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14〕54号)之规定:在工作日的7:00-9:00、16:30-18:30时间段内,浙A号牌机动车实行尾号限行,非浙A号牌机动车全号段限行。
(二)速度管理
文一路隧道主线限速80公里/小时,进通道限速60公里/小时,出通道限速40公里/小时。
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三、配套交通组织措施
1. 文一路保俶路口由南向东的机动车禁止驶入德胜快速路(可从前方湖墅路口上匝道驶入);
2. 文一西路(紫金港路至紫荆文路段)机动车道恢复双向通行;
3. 紫金港立交此前尚未开通的匝道同时开通运行。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注意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提示,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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