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文一路隧道開通的通告

建設單位申報,文一路隧道已符合通車要求,將於本週開通試運行。爲確保開通後的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暢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現將開通事項通告如下:

一、道路開通時間

2018年10月18日(週四)10時,文一路隧道(東起保俶路口,西至紫金港立交)開通試運行。

二、道路開通後的交通組織措施

(一)限制通行規定

1.禁止行人、非機動車通行;

2.禁止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摩托車、掛車、輪式專用機械車、拖拉機、特型機動車通行;

3.禁止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通行;

4.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工作日高峯時段區域“錯峯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14〕54號)之規定:在工作日的7:00-9:00、16:30-18:30時間段內,浙A號牌機動車實行尾號限行,非浙A號牌機動車全號段限行。

(二)速度管理

文一路隧道主線限速80公里/小時,進通道限速60公里/小時,出通道限速40公里/小時。

道路限速標誌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誌標明的車速行駛。

三、配套交通組織措施

1. 文一路保俶路口由南向東的機動車禁止駛入德勝快速路(可從前方湖墅路口上匝道駛入);

2. 文一西路(紫金港路至紫荊文路段)機動車道恢復雙向通行;

3. 紫金港立交此前尚未開通的匝道同時開通運行。

請過往機動車駕駛人注意交通信號燈、標誌、標線提示,並服從現場民警和管理人員的指揮。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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