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教育學者熊丙奇雖然批評北大退檔違規,可他也承認通過各類專項計劃進入高校的學生,有些“確實存在跟不上的問題”。考慮到有些省份的貧困生考分遠高於其他省的普通學生,既有的分省招生政策很可能遮蔽了貧困生專項計劃的錯配效應。

田方萌,中央民族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一個社會應當對其弱勢成員予以照顧,同時也應講求方式和方法。如果超出一定限度,不僅浪費了寶貴的教育資源,也不利於弱勢羣體自身。北大的退檔決定很可能是符合實質正義的。說“很可能”,因爲現實中總存在其他情況,比如考生高考發揮失常或日後潛力爆發。不過,就統計性的教育規律而言,北大退檔低分考生,至少可以使他們避免承受“錯配效應”的後果。

七月,河南兩名低分考生遭北京大學退檔,引起了輿論的廣泛爭議。這兩名考生總分分別爲536和542,要說也不算低,可考取北大就力有不逮了。不過,爲了照顧貧困地區的考生,從2012年開始,教育部開闢“國家扶貧定向招生計劃”,指定地區的考生報考重點大學可以另外劃線,降分錄取。

北大今年在河南省的這項招生計劃共有八個名額,這兩名考生排在最後,比倒數第三低了100多分。北大以“入學後可能完不成學業”爲由,對其中一人連續三次提出退檔要求,並從第二志願的考生中錄取了兩人(均爲671分),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只好同意。

▌實質正義

輿論爭議的第一個焦點,在於北大的決定是否符合程序正義,也即該校是否有權退檔。由於這兩名考生的成績在一本線之上,教育學者熊丙奇據此認定,北大無權減少招生名額:“……如果是按1∶1拿學生檔案,投檔進去的學生,所有條件都符合,可學校卻以分數低爲由退檔,這是違反投檔、錄取規則的,這也意味着學校沒有完成招生計劃。”不過,中國教育在線總編輯陳志文則在採訪中聲稱:“國家是有招生計劃的,但可以不招滿,甚至一個不招也沒關係。”

細查2019年教育部關於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可以看到如下規定:高校同批次內生源不足時,不得將未完成的專項計劃調整爲普通計劃,應通過多次公開徵集志願方式錄取或調整至有合格生源的省份錄取。這裏的關鍵在於如何理解“生源不足”,按照多數評論者的理解,既然涉事考生的分數不低於一本的錄取線,便不存在生源不足問題,北大就無權退檔。北大後來補錄了這兩名低分考生,也給出了同樣的解釋:鑑於河南省“國家專項計劃”錄取工作採取按順序志願投檔的方式,已退檔的2位考生達到了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錄取條件,應予錄取;退檔處理過程存在不合規之處,招生辦公室的退檔理由不成立。

在這個意義上,北大的確違反了程序正義。

本文重點想討論的問題在於,北大的退檔決定是否符合實質正義,即它是否具有教育意義上的合理性,是否符合高校和考生的基本利益。國家教育諮詢委員會委員談松華在採訪中表示:“高校在國家專項計劃招生中具備一定自主招生權,但北大以學生高考成績過低,擔心其不能完成學業,顯然這個理由不是很充分。”而在我看來,北大招生人員這次很可能做對了,這一決定既符合教育規律,對考生也有好處。

筆者兩年前曾發表《中國高校擴招留學生的低效與不公》一文。因爲最近網上熱議留學生問題,此文被多家公號轉載,並引起了很多大學教師的共鳴。我在文章中指出,由於國際知名的大學排行榜以留學生佔全校學生的比例衡量一所大學的國際化程度,中國重點大學據此擴大留學生規模,導致中外學生的生源質量差距越拉越大。教育部制訂的“留學中國計劃”實質上是一場“洋躍進”,爲留學生提供的教學項目佔用了高教部門相當可觀的教育經費和師資,可生源質量卻不匹配如此巨大的投入。

雖然出於不同的政策目標,中國實施的貧困生專項計劃也具有與留學生擴招類似的機制和效果。兩者都在普通招生計劃之外,另闢錄取通道,並要求達到一定規模或比例。例如,2016年的國家專項計劃要求向指定貧困地區招生6萬名,比2015年增加了1萬名。地方專項計劃要求各省所屬重點高校的錄取人數原則上不少於這些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此外,各重點大學也出臺了細則不同的“高校專項計劃”,以照顧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的優秀農村學生。據2018年11月中國新聞社的一則報導,通過各類專項計劃進入“雙一流”高校的學生約爲3.7萬人,佔所有“雙一流”高校招生總數的10%左右。

從事過錄取工作的高校教師可能都有這樣的體會,那就是生源質量和數量不可兼得。如果想保證質量,就必須控制招生數量;反之,如果擴大招生規模,生源質量必然下降。就像其他寶貴的資源一樣,人才的供給也是稀缺的。在每一個省份裏,能考高分的學生只有一小撮人,只有他們具備考取北大清華的實力。若給招生政策加上一個限制條件——貧困地區戶籍,這兩所學校就不得不降低標準錄取。

北大錄取低分考生,事件背後的“錯配效應”不容忽視

▲ 6月25日,江蘇省2019年高考考生職業生涯指導與志願填報諮詢會在南京國際展覽中心舉行,現場人頭攢動。 © 新華社

根據網上的招生信息彙總,北京交通大學和北京理工大學高校專項計劃可在該校投檔線下降低40分錄取。中山大學和湖南大學聲明,只要符合條件的考生達到一本線,即可擇優錄取,中國人民大學也表示最低可降至一本線。清華大學的“自強計劃”之前規定專項考生錄取時可比普通線低30分至60分,今年的降分幅度則未公佈,只稱“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雖然今年北大在河南省的國家專項招生僅有八個指標,到最後一名就已降至538分,比北大的普招分數線(684)低了146分。

制訂專項計劃時,教育部可能早已預見了降分錄取的需要。2019年該部的相關通知指示,如果同批次內生源不足,未完成的專項計劃應通過“多次公開徵集志願方式錄取”,或者“調整至有合格生源的省份錄取”。在此情況仍不能完成招生計劃,則應“適當降分錄取”。這裏“適當”是很微妙的官方用語,語義積極又不給出明確標準:比普通錄取線低五十分適當,還是低兩百分適當?

▌錯配效應

並非只有中國採取照顧弱勢羣體的招生政策,美國之於黑人等少數族羣,印度之於種姓制度下的“賤民”階層,都長期實施了類似的扶助性措施(Affirmative Action,又譯“平權行動”)。

針對這類政策的批評意見主要集中於兩點。

一是無效性,弱勢羣體中家境較好的成員往往成爲這類政策的受益者,而真正貧困的成員享受不到多少好處。例如,中產階級家庭的黑人學生常因“平權行動”優先進入名校,底層的黑人少年早在中學階段就輟學了。

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國家專項計劃的申請者只須具有貧困地區的戶籍並在當地高中就讀三年,並無家庭或社會地位方面的限制。因此,該計劃確保了貧困地區的考生比例,而非貧困考生的比例。清化大學教育研究院的副教授文雯等人研究發現,通過國家專項計劃進入某重點大學的“貧困生”超過一半具有城鎮戶籍,而且往往家庭背景較好,這有違政策初衷。

二是悖謬性。照顧弱勢羣體的政策本是爲了實現“教育公平”,結果卻導致了新的不公現象。1978年,一名叫巴其(Allan Bakke)的白人男子申請加州戴維斯分校,結果兩度遭拒。由於戴維斯分校錄取了學術背景遜於他的黑人學生,巴其憤而控訴該校的招生政策偏向少數族羣,違反了美國憲法。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最後高法判決加州大學錄取巴其,以後不得使用以種族爲基礎的配額制。中國的貧困生專項計劃也存在類似問題:有人以536分入讀北大,而不少考了六百多分的學子卻未進入該校,他們自然有所不滿。雖說前者出身貧困地區,可弱勢羣體並不限於這些地區的居民。貧困出身是否應當作爲錄取依據,也沒有取得社會共識,仍是個值得辯論的政策問題。

這裏筆者並不想過多闡釋以上兩種反對觀點,而是要探討北大招生人員的退檔意見:“(該生)高考成績過低,據我校教學強度,若錄取該生,考生入校後極有可能因完不成學業被退學。本着以人爲本,爲考生負責的態度,特向貴辦申請退檔。”有論者認爲,北大退檔並不是爲了考生,而是要維護該校的顏面。即便如此,招生人員仍然指出了一條重要卻被忽視的教育規律——錯配效應(Mismatch Effect)。

筆者目前從事教育行業,雖稱不上老教師,可工作也有些年頭了。我的教學經驗之一,就是講課速度不能太快——只有好學生能聽懂,也不能太慢——讓差生拖後腿,而應適應多數中等生的接受水平。因此,一個班裏學生的素質越是相近,教學效果就越好,否則就有人嫌講得太快或太慢。若把能力一般的學生硬塞進平均水平較高的快班,這個學生很可能跟不上老師的講課速度,這就是“錯配效應”。

將原本考不上北大的貧困生送進該校,也具有類似的效應。據中國經營報報道,北大一位多年負責高考招生的老師反問記者:“(河南考生只有)530多分,來了(北大)之後能跟着680、690分的學生一塊學嗎?”

有的讀者可能會說,這道理雖不假,只是老師們的經驗之談,可有嚴謹的學術論證?美國學者桑德爾(Richard Sander)就對平權行動進行了深入的實證研究,他同記者泰勒(Stuart Taylor)一起,在2012年合作出版了《錯配》(Mismatch)一書。桑德爾在長期的教學生涯中發現,班裏的差等生大都是通過平權行動進入大學的黑人和拉美裔學生。因爲學習能力遜於普通學生,他們的學習動力和自信心在入校後很容易持續跌落,輕則影響學業,重則不能畢業,有些學生甚至因此改換專業。根據兩位作者的細緻分析,“錯配效應”可以解釋黑人和拉美裔學生拿到理工科博士學位的比例爲何如此之少,以及法學專業的黑人畢業生通過律師考試的成功率爲何遠低於白人同學。

北大錄取低分考生,事件背後的“錯配效應”不容忽視

▲ 在2012年出版的《錯配》(Mismatch: How Affirmative Action Hurts Students It's Intended to Help, and Why Universities Won't Admit It)一書中,桑德爾和記者斯圖爾特·泰勒列舉了一系列證據,表明包括平權法案在內的帶有種族偏好的政策對少數族裔學生不但無益而且非常有害。

桑德爾原本是平權行動的支持者,他認爲圍繞這一議題的正反方各有其值得捍衛的價值。問題在於,在大學錄取中照顧低分考生,這樣的做法現實中是否行得通?他與泰勒的調查發現,平權行動本是爲了幫助少數族羣取得更高的經濟和社會地位,反倒對這些“受益者”的職業發展造成了很大傷害。在個體層面,由於大學在招生時特意考慮種族背景,少數族羣的學生進入了超過他們實際報考能力的學校。他們的入學成績低於普通學生,不少人在班裏成績墊底,面臨着巨大的競爭壓力。在羣體層面,同等背景下優先錄取少數族羣學生,給人們留下了這樣的不良印象,即有色人種不是靠真才實學進入名校的,而是沾了政策傾斜的光。即使他們像奧巴馬一樣從哈佛大學畢業,其學位的含金量也打了折扣。爲消除這種偏見,有些黑人教師和學生也反對照顧自己種族的平權行動。

▌平等主義

類似美國的平權行動,中國的貧困生計劃也可能產生錯配效應。這些計劃的執行力度越大,錯配效應就會越顯著。據2017年的一期《中國新聞週刊》報道,通過國家專項計劃和“自強計劃”進入清華大學的學生,雖以低於正常錄取分數線的成績進入該校,但之後的經歷卻沒有想象中那樣美好:有人無論怎樣努力都跟不上學習進度,開始變得消極厭學;有人因爲不適應大學的生活而感到孤獨迷茫、沉默寡言;還有人甚至因爲壓力過大患上了強迫症。

清華大學的“學生學習與發展指導中心”曾調查過該校工程物理系的學生,結果發現近六成貧困生“學習跟不上”,而只有約30%的非貧困生存在這一問題;近半貧困生存在自卑情緒,而帶有這種情緒的非貧困生不到20%。

根據北大招生人員退檔的理由,我們可以猜測,北大也已經發現貧困生,尤其是分數最低的學生,存在類似的問題。國家專項計劃讓重點大學的招生工作陷入了兩難:錄取低分生則面臨錯配效應,不錄取則完不成招生計劃。教育學者熊丙奇雖然批評北大退檔違規,可他也承認通過各類專項計劃進入高校的學生,有些“確實存在跟不上的問題”。他提出的解決方案是讓高校加強對專項生的適應性教育,其實將錯配效應的代價由考生轉嫁給了校方。

類似留學生擴招的錄取機制,貧困生專項計劃也人爲地設置了雙重標準,拉開了貧困地區生源與普通生源的分數線,造成了性質相同的不良後果。極具反差的是,筆者對留學生政策的批評頗受讀者歡迎,而剖析平權行動的文章則遭受冷遇。這背後的原因恐怕在於很多人對階層分化的不滿和他們持有的平等觀念。例如,華東師範大學歷史系的許紀霖教授在一篇文章中就強調,高考制度要給予貧困家庭子女“往上流動的希望”,爲此擡出了美國政治哲學家羅爾斯。根據羅氏提出的“差異原則”,一個公平的社會應當對弱勢羣體給予“補償”。無獨有偶,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院的袁正教授在最近的評論文章中也指出,北京大學補錄兩名考生,屬於“正義之舉,迴歸到了羅爾斯主張的正義原則”。

類似的觀點似乎成了當前中國主流的正義觀:分數標準只是爲了選拔人才提高“效率”,照顧弱勢羣體的招生項目纔出於“公平”原則。人們也許忘記了,四十年前中國恢復高考,正是爲了實施一種基於能力標準的公平理念。今天,這種理念日益受到羅爾斯式的平等主義挑戰,後者傾向於將平等看作公平,將差異視爲問題。早在上世紀二十年代,民國學者潘光旦就譏諷過這樣的平等觀:“提倡教育機會平等者,其目的如在減少人類之不平等,則誠不免心勞日拙矣。”

在平等主義逐漸取得主導地位的社會里,人們越來越不敢批評平權行動這類政策,害怕背上“政治不正確”的罵名。《錯配》一書的副標題便是“平權行動如何傷害了它想要幫助的學生,以及爲何美國大學不會承認這點”。桑德爾的實證研究發表後,受到一些學者不公正的批評;另一些學者雖然承認錯位效應存在,卻擔心揭示這些事實不利於推廣平權行動。儘管美國很多大學都在招生時照顧了少數族羣背景的學生,卻很少有大學願意公開相關的學業數據。

2015年,清華大學跟蹤調查了首屆“自強計劃”招收的學生,結果發現其中17%的學生成績排名在本院系的前20%,56%的學生排名在本院系前50%,24%的學生則排名在本院系後20%。雖然這些貧困地區的學生在優秀生中的比例略低,在差等生中的比例略高,相差尚不算懸殊,清華校方由此得出結論——“(專項生)入學後的發展整體情況不錯”。

北大錄取低分考生,事件背後的“錯配效應”不容忽視

▲ 4月4日,清華大學自強行動在四川省阿壩州汶川中學正式啓動。自強行動是清華大學“自強計劃”的升級版,未來將聚焦“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區,幫助越來越多的寒門學子“圓夢清華”。 © 清華新聞網

不過,就像各省分數線不同,貧困生的錄取成績也存在相當差異。考慮到有些省份的貧困生考分遠高於其他省的普通學生,既有的分省招生政策很可能遮蔽了貧困生專項計劃的錯配效應。中國教育界應當系統地研究包括專項計劃在內的各類扶助性招生政策,並向社會公佈調查結果。

筆者在上文提到,北大的退檔決定很可能是符合實質正義的。說“很可能”,因爲現實中總存在其他情況,比如考生高考發揮失常或日後潛力爆發。不過,就統計性的教育規律而言,北大退檔低分考生,至少可以使他們避免承受“錯配效應”的後果。一個社會應當對其弱勢成員予以照顧,同時也應講求方式和方法。如果超出一定限度,不僅浪費了寶貴的教育資源,也不利於弱勢羣體自身。

國務院下發的《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確實計劃“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可它同時也要求“遵循教育規律”。從其他國家的經驗來看,貧困生專項計劃如果不規定招生分數下限,強行要求達到某一比例或數量,很可能導致偃苗助長式的負面效應。

北大這次在退檔後,從第二志願的考生中錄取兩名高分考生,屬於更符合教育規律的做法。

最後再講個故事。巴其申請遭拒的加州戴維斯分校曾經錄取過一位名叫查維斯(Patrick Chavis)的黑人學生。他就讀於該校醫學院,畢業後返回黑人社區行醫,被很多美國人稱爲平權行動培養的模範人物。可在1997年,加州醫學委員會(the Medical Board of California)終止了查維斯的職業資格,並在一年後吊銷了他的執照,因爲他被評定爲醫術不精,甚至可能治死了一名病人。這也許是個極端的孤例,不過每個人都有可能承擔平等主義政策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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