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和國資委官員的公開講話帶火了“競爭中性”。除此之外,所有制中立和改革乘數效應也受到關注。競爭中性、所有制中立、改革乘數效應是什麼?它們被提出對中國經濟發展有何意義?澎湃新聞記者就此採訪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教授崔凡、上海社科院世界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鬍曉鵬及東方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邵宇。

競爭中性:強調國企和民企間的平等市場競爭地位

10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在2018年G30國際銀行業研討會上提到,考慮以“競爭中性”原則對待國有企業。這是“競爭中性”第一次出現在中國正部級官員的對外講話中。

10月15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祕書長彭華崗在2018年前三季度央企經濟運行情況發佈會上也提到了“競爭中性”原則。他表示,國有企業改革的思路、目標就是要使國有企業真正成爲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獨立市場主體,經過改革以後的國有企業和其他所有制企業是一樣的,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這與“競爭中性”原則是一致的。

競爭中性(Competitive Neutrality)也被稱爲“競爭中立”,它強調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間的平等市場競爭地位,通過公平的市場競爭機制消除國企在資源配置上的扭曲狀態,實現市場配置資源,增強所有市場參與者的競爭力。

20世紀90年代,澳大利亞曾引入競爭中性框架進行改革,清除國有企業的優惠政策。當時,澳大利亞聯邦政府、州政府的公有制企業佔據大量生產資料,導致壟斷,影響經濟運行效率。1991年,澳大利亞政府決定建立一套國家層面的競爭政策並於次年對競爭政策進行大規模重新審議。

1993年,澳大利亞發佈的《希爾默報告書》提到了“競爭中性”。該報告包含政府企業和民間企業競爭的競爭中立性、企業的反競爭性行爲、規章制度引發的不正當限制競爭等6項國家競爭政策改革目標。第二年,澳大利亞啓動了全國性的競爭政策改革。

1996年,澳大利亞政府發佈《聯邦競爭中性政策聲明》,制定更嚴格的競爭中性措施,包括國有企業公司化改革、稅收中性、債務中性、盈利率要求、監管中性、價格反映全部成本和投訴機制等7項,並將其納入國家競爭政策。競爭中性也在法律、政策和執行中得到落實。

澳大利亞模式競爭中立的核心內容是要將國有企業作爲普通企業對待。國有企業可以正常參與競爭、追求利潤,同時還需維持正常的商業回報率,但不得利用國有身份謀求資源傾斜或政策優惠等額外好處。

此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在2009年啓動對競爭中性的研究,指出競爭中性包括企業經營形式、成本確認、商業回報率、公共服務義務、稅收中性、監管中性、債務中性與補貼約束、政府採購等8方面標準。

2012年5月,在美國舉行的TPP協定(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第12輪談判中,美國正式提出增加國有企業的專門章節。不過這一協定被認爲是淡化競爭中性,將重點轉向對國有企業的競爭限制。

對於競爭中性的提出,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教授崔凡在接受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採訪時表示,這說明中國在以競爭中性原則對待國企的問題上“鬆了一個口”,競爭中性有望成爲目前各方面爭端得到調和的解決方案。“競爭中性的概念是別的國家提出來的,他們提出來的,如果中國能做到,中國在國際討論中更容易讓大家接受。”

他認爲,長期以來,國內存在兩種態度,一是認爲只要有國有企業存在,公平競爭就無法實現;二是隻願泛泛而談一視同仁,不願落實競爭中性的具體要求。“對這兩種態度我們都不贊成。”

崔凡表示,國企改革的方向和競爭中性的要求是一致的,關鍵在於能否將對國企的改革落實到競爭中性所要求的具體規範上,不給國企額外的競爭優勢。“競爭中性提出的債務中性與補貼約束、政府採購等等,這是國企改革中值得進一步探索的問題。競爭中性的要求是不是符合我們的國情,這些問題大家也可以討論。”

所有制中立:不對國企進行歧視

10月15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祕書長彭華崗在2018年前三季度央企經濟運行情況發佈會上除提及“競爭中性”原則,還強調“所有制中立”。

他表示,在B20阿根廷會議上,有人提出所謂“列入國企扭曲競爭”的議題,這種說法某種意義上已經忽視了國有企業經過改革以後已經完全融入市場、同其他所有制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事實。“我們也提倡‘所有制中立’,反對因企業所有制的不同而設置不同的規則,反對在國際規則制定中給予國有企業歧視性待遇。”

對於所有制中立的概念理解,崔凡表示,所有制中立和競爭中性是互補的概念。如果說競爭中性是不給國有企業額外的競爭優勢,那麼所有制中立則是不對國企進行歧視。

上海社科院世界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鬍曉鵬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競爭中性和所有制中立是一體的,競爭中性強調所有競爭主體必須公平競爭,特別強調國企和民企之間的平等,所有制中立更聚焦這一核心問題。

胡曉鵬認爲,無論是競爭中性還是所有制中立,從國際來看,都是回應有些國家對中國非市場經濟地位的指責,同時表達中國一直重視國企和民企的競爭地位平等。從國內看,則是回應“國進民退”的輿論聲音。胡曉鵬表示,只要平等競爭,並不遺餘力推進改革,經濟發展一樣可以健康。

東方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邵宇在接受澎湃新聞新聞記者(www.thepaper.cn)採訪時表示,“其他國家老是指責中國是國家資本主義,這對我們不太公平,但確實必須承認國企獲得的優待讓民企覺得不公平。所以現在強調競爭中性和所有制中立,我認爲是中國希望對國企和民企一視同仁。”

改革乘數效應:改革紅利的倍增效果

10月9日,全國國有企業改革座談會在北京召開,會議首次提出“改革乘數效應”。會議強調,當前國有企業改革正處於一個行動勝過一打綱領的關鍵階段,也是改革乘數效應最大的階段,要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點難點問題上來,集中力量攻堅克難。

經濟學中有個詞叫做乘數效應(Multiplier Effect)。乘數效應來自英國經濟學家凱恩斯的《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它是一種宏觀經濟效應和宏觀經濟控制手段,是指經濟活動中某一變量的增減所引起的經濟總量變化的連鎖反應程度。例如,當政府投資或公共支出擴大、稅收減少時,對國民收入有加倍擴大的作用,從而產生宏觀經濟的擴張效應。當政府投資或公共支出削減、稅收增加時,對國民收入有加倍收縮的作用,從而產生宏觀經濟的緊縮效應。

胡曉鵬認爲,改革乘數強調改革紅利的倍增效果,這一名詞的提出顯示了中國加大國企改革的決心,“但乘數效應一方面意味着效果,一方面也說明難度更大。”

對於改革乘數效應,崔凡表示以前沒有看過這一表述,無法給出確切的學術定義,他認爲,改革乘數效應意味着“以前乾的很多事情在接下來的改革中要見到成效,效果能更加體現出來”。

“改革乘數是對國企的改革在未來產生一系列聯動的效應,例如優化國有資本佈局的形態。”邵宇說,如果在公平環境上形成改革乘數效應,通過改革,得到的效應總量將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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