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另一名目擊者稱,事發後,夢瑤的一隻鞋子掉在了肇事車輛附近,孩子的身體被撞飛十餘米。8月17日晚,一位商戶告訴紅星新聞,事發時,他在店裏,忽然聽到“砰”的一聲,一個女孩摔倒在他的店門口,“孩子被撞飛四個門面的距離,每個門面約4米,娃當時就昏迷了。

原標題:揪心!8歲女孩學校路口被撞飛,6次開顱手術仍命懸一線

一場交通事故後,8歲女孩夏夢瑤已昏迷73天。

8月16日,雲南省昆明市兒童醫院《診斷證明》顯示,夢瑤被診斷爲顱腦損傷、化膿性腦膜炎、腦室內出血、腦積水、右側兩根肋骨骨折、右鎖骨骨折……

兩個多月,6次開顱手術,夢瑤仍未擺脫生命危險。

“8歲女孩學校路口被撞重傷擔同責”

事故發生在6月5日。當日下午5時30分許,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尖山中心小學二年級學生夢瑤,在校門口附近一條道路上被一輛小型客車撞上,昏迷至今。

鎮雄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肇事司機龔某駕車與公路上的行人夢瑤“相接觸”,致其受傷。

其中稱,龔某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在沒有交通信號燈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也違反了《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八條:進出與學校及單位、村、鎮連接的路口時,應當減速、觀察瞭望,避讓其他車輛和行人。而行人夏夢瑤的行爲則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行人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最終,駕車人龔某與行人夢瑤被認定承擔同等責任。

對此結果,夢瑤的父親夏徵雨並不認同。

“他們沒有鑑定車速,夢瑤被撞飛十幾米,肇事司機有明顯錯誤,爲何仍被認定擔同責?”

於是,夏徵雨向昭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提出複覈申請。7月11日,該支隊做出複覈結論:維持原認定。其中稱,“經調閱全案,該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程序合法。”

負責此案的一位民警告訴紅星新聞,有標明限速的路段纔會做車速鑑定。

鎮雄鎮通司法鑑定所的一份《司法鑑定意見書》顯示,鑑定結果爲肇事車輛轉向系、制動系及喇叭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目擊者:孩子被撞飛了十餘米”

夏徵雨告訴紅星新聞,學校下午4時30分放學,打掃衛生後,學生就可以回家。事故就發生在夢瑤放學後不久,“事發現場距離學校只有20多米。”

紅星新聞注意到,事發路段約七八米寬,兩側爲居民區,路口有“內有學生出入 車輛減速慢行”的提示。

8月17日晚,一位商戶告訴紅星新聞,事發時,他在店裏,忽然聽到“砰”的一聲,一個女孩摔倒在他的店門口,“孩子被撞飛四個門面的距離,每個門面約4米,娃當時就昏迷了。”

另一名目擊者稱,事發後,夢瑤的一隻鞋子掉在了肇事車輛附近,孩子的身體被撞飛十餘米。

8月17日、18日,連續兩天,紅星新聞多次撥通肇事司機龔某的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

夏徵雨稱,女兒被撞後,曾被送往鎮雄縣人民醫院救治,當日轉院至臨近的貴州省畢節市第一人民醫院搶救。該院於6月10日出具的《疾病證明書》顯示,此時的夢瑤顱腦損傷、胸部閉合性損傷、右鎖骨骨折、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

因傷情嚴重,6月11日,夢瑤又被轉往昆明市兒童醫院。

在該院醫治兩個月後,這個8歲的女孩再次面臨轉院,昆明市兒童醫院在《診斷證明》中建議,“患兒病情危重,腦室內多重耐藥菌感染,繼續住院治療,條件允許可考慮北京或上海治療。”

但現實並不允許。

“女童昏迷73天,家庭陷入困境”

夏徵雨夫婦常年在外打工,夢瑤長期與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家境困難。

夏徵雨稱,夢瑤入院至今已花了45萬元,“家裏湊了7萬,保險公司墊付了8萬,親戚家借了近20萬,朋友們又幫着籌了3萬多。目前還欠醫院治療費6萬多。醫生說,夢瑤還將面臨4次大型手術,至少還需要50萬。”

他說,事故發生後,肇事司機支付120急救費用及數千元醫療費用後,便很難聯繫到,“他從未主動聯繫過我,也從未道歉。我們聯繫他,他一直說想辦法,但從不正面答覆。當面罵他,他也不說啥。孩子轉院至昆明後,他連電話都不接了。”

“沒錢醫治,我們也不知道怎麼辦。”夏徵雨告訴紅星新聞,他們一家陷入了困境,“要醫治,沒錢;要去打工賺錢,但又沒辦法走開。”

入院至今,夢瑤基本在PICU(兒童重病監護病房)裏度過。

30歲的夏徵雨不知道未來在哪裏。夢瑤被車撞時,他在千餘公里外的元江縣打工。當時,快到端午節了,夏徵雨的妻子本想着回家給孩子們買點東西,誰料在途中時,便聞此噩耗。她急匆匆趕往鎮雄縣人民醫院,卻收到一份《病危通知書》。

夏徵雨稱告訴紅星新聞,這些天,孩子仍在淺昏迷狀態,“嘴巴能動,但發聲困難。”

有時候,夏徵雨覺得對不住留守在家的孩子們。

夢瑤是個懂事的女孩,曾兩次獲得“三好學生”稱號。尖山中心小學沒有宿舍,這個8歲的女孩每日早出晚歸,走5公里的路去上學。

紅星新聞記者 王春 圖據受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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