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創辦於1958年,是黨和國家及人民軍隊的主要締造者、一代偉人毛澤東同志親自倡導創辦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學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共建高校。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要求,結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01

組織領導

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湘潭大學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02

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爲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03

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教育部學科專業目錄爲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04

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輔導員崗位2個;招聘計劃20名,全部爲專業技術崗位。

05

招聘程序

(一)發佈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湘潭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4月2日08:00 —— 4月15日23:59

2.報名方式

採取網上報名後現場資格確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

進入湘潭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點擊“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找到對應崗位報名(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

同時將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含第一學歷和學位證明材料),中國共產黨黨員身份證明材料(證明參考模板可在湘潭大學人事處主頁“下載專區”下載),外語等級證書及應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材料電子文檔上傳。

2019屆應屆畢業生還須上傳加蓋就讀學校公章的就業推薦表。上傳文件大小不超過2M。

應聘人員提供的應聘材料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

3.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爲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於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的則取消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依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于2019年4月17日在湘潭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公佈,現場資格確認時間爲2019年4月18-19日,對通過現場資格確認的應聘人員當場發放准考證,現場資格確認具體地點及相關事項在湘潭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1

開考比例

崗位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3:1。對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後,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覈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

考試方式

(1)所有崗位採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佔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現場資格確認的應聘人員全部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筆試,筆試內容爲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筆試採取閉卷方式,總分100分。筆試設置合格分數線爲60分(含6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後,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分數並列者一併入圍。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總分100分。

(2)所有崗位均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爲60分(含6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公開招聘考試時間及各環節成績等在湘潭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招聘公告中予以公佈,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爲準)排名先後,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並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2次。

06

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07

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諮詢電話:0731-58293862(湘潭大學人事處)

舉報電話:0731-58292015(湘潭大學監察處)

圖片 / 新媒體中心圖庫

編輯 / 劉欣蕊

責編 / 丁德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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