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薛先生買的二手房,包括了固定裝修,原房東將屋內的門、吊燈等拆除,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原房東在搬遷時帶走傢俱家電,這原本是常規操作,但薛先生拿到的房屋,裏面卻連一扇門也沒有留 ,無論是臥室、衛生間還是廚房,全被“打通”。

      原本開開心心買到的二手房,

  卻在進門那一刻,

  徹!底!傻!眼!了!

  最近,

  寧波一男子的遭遇讓人哭笑不得……

  8月19日,市民薛先生致電本報,稱自己購買了一套“空空如也”的二手房。原房東在搬遷時帶走傢俱家電,這原本是常規操作,但薛先生拿到的房屋,裏面卻連一扇門也沒有留 ,無論是臥室、衛生間還是廚房,全被“打通”。此外,客廳和臥室的三盞吊燈也都被帶走 。而根據房屋買賣協議,雙方交易的內容包括房屋的附屬物和室內固定裝飾。

  到底門和燈算不算室內固定裝飾?新房主有權向老房東討要說法嗎?記者進行了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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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訂二手房買賣協議時

  約定買賣內容包含室內固定裝飾

  今年五月份,薛先生通過房地產租售服務平臺“安居客”尋找合適的二手房。在幾經找尋、比較各種房源信息後,薛先生看中了一套位於鎮海莊市某小區的二手房。

  網頁上展示的圖片顯示,這套建築面積在11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裝修呈現中式風格,雖然內飾顯出些許年代感,但是搭配上客廳幾盞比較大氣的吊燈 ,總體感覺還是不錯的。通過中介約房東實地看房後,薛先生一家都比較滿意,最終決定買下這套二手房。


房產交易網上的圖片顯示,客廳原本懸掛着兩盞吊燈


  5月20日,薛先生與這套房子的原房東,以及中介寧波麥瑞亞房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的房產經紀,三方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協議中的“房屋基本情況”寫明,該房屋裝修情況爲精裝修,並含附屬物及室內固定裝飾。 另外,經買賣雙方協商,買房支付全部房款給賣方後15日內交房。

  8月15日這天,是雙方約定好的交房日子,原本歡天喜地喬遷新居的薛先生一家走進這套剛過戶的房子,卻瞬間傻了眼。

原本衛生間的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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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房後發現

  房內的6扇門和3盞燈全被拆走

  “天哪,房間的門呢?”家人們面面相覷。此時的房內真的是“空空如也”。3扇臥室門、2扇衛生間門以及1扇廚房門,共計6扇實木門全部被拆走。 

  “我站在臥室裏,就可以透過走廊看到衛生間淋浴房裏面的動靜,簡直是一覽無遺。”薛先生苦笑着吐槽這荒謬的一切。還不止如此,客廳和臥室裏一共3盞吊燈也被盡數拆走,就連毛巾架、花灑等衛生間的陳設也無一例外。 預估門和燈的總價在四萬左右。

  “門和燈難道不是室內固定裝飾嗎?這也能拆走,天花板他要不要也運走算了?”氣憤的薛先生第一時間聯繫了原房東進行交涉,但是對方顯得十分蠻不講理且不管不顧 。

客廳的吊燈被拆走,只剩電線


  “他說他不管這些,就是要全拆走。”薛先生有理說不清,又聯繫了中介公司,但房產經紀同樣在原房東那喫了閉門羹,對方拒絕就此事進行溝通 。

  薛先生告訴記者,最初他和家裏人是打算簡單將這套房屋進行刷漆後就拎包入住的,而且在購買這套二手房的同時,自己也將原本的一套住宅轉售給了他人。現在新房的門和燈都沒了,另一邊,就在這兩天,老房子的交房日期也要到了,沒辦法順利搬遷的他,只能以150元/天的價格繼續住在已在他人名下的舊宅裏 ,可這什麼時候是個頭呢?

  隨後,記者向中介公司房產經紀陳女士求證此事,她表示情況確實如此。無論是自己從事房產中介行業以來,還是公司的其他同事,之前都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事情 。

  “一般二手房買賣都是對傢俱家電是不是留給下一任房主進行約定,房東完全可以只賣空房子,不留任何一件傢俱家電,但是把門也拆走的真是從來沒遇到過 。”陳女士說,之後自己也和原房東溝通過,但對方堅持認爲門也是可拆卸的東西,所以有權帶走,自己再想多做勸說也無濟於事,因爲原房東“一言不合就掛電話 ”。


站在臥室裏,可以看見淋浴房的動態


  律師說法:

  原房東的做法不合理

  到底門和燈算不算室內固定裝飾,原房東有沒有權拆走,如果無權拆走,薛先生又該怎麼應對?爲此,記者採訪了上海滙業(寧波)律師事務所徐麗紅律師。

  徐麗紅律師表示,固定裝修一般指的是不可移動或者不可或缺的裝修物件或項目,若強行拆除,會對房屋的結構、現狀(地面、牆面等)產生破壞。常見的固定裝修包括:地板、吊頂、門窗、不可移動的櫥櫃、隔牆、牆面處理(包括牆紙)等等。 薛先生買的二手房,包括了固定裝修,原房東將屋內的門、吊燈等拆除,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 。而且一般在買賣二手房時,這些裝飾裝潢直接影響着二手房的房價 。

  徐麗紅律師提醒,在二手房交易中,隨房交付的裝修及家電情況等細節問題往往是買賣雙方容易忽視的盲點。如果房屋買賣中涉及贈送固定裝修、傢俱家電等情況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儘量將轉讓的裝修、裝飾情形描述清晰,特別是對一些貴重裝飾尤其應當約定清晰。

  2、在房屋買賣中約定贈送傢俱、家電情形的(比如冰箱、電視機、空調等),應當儘量在買賣合同中羅列清楚贈送的傢俱、家電都包括哪些,而不是含糊地表述爲“贈送傢俱家電”,並且應當註明品牌、型號、數量等信息,以及賣方違約時需支付的違約金數額。

  3、必要時可以拍照記錄,買賣雙方在照片後簽字確認,作爲合同附件。

  最後,徐麗紅律師建議薛先生趕緊對該二手房房源信息進行網頁公證、證據保全,走司法途徑捍衛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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