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訴不接收法院傳票會怎樣?
律師:你找我有什麼事情?
甲:我被別人起訴了,怎麼辦。
律師:你爲什麼會被人起訴?
甲:因爲我去年借了一個朋友錢,沒有利息,但是現在還不起本金了。
律師:那麼沒有辦法,你違約在先,應當償還借款。
甲:前幾天法院打電話要我去領取傳票,我想問我不去領,也不接法院電話了,可不可以。
以上是我最近接待的一個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的被告與我的對話,針對不領取法院傳票,不接法院電話,是很多涉訴的被告自認爲很好的逃避方式,他們認爲只要你法院找不到我,你就拿我沒有辦法。那麼,是否法院真的拿你沒有辦法呢?不接傳票不出庭會帶來什麼後果呢?
第一、你去領取傳票,不接法院電話,不收郵件,是否會導致法院無法審判呢?
答案是否定的,我國法院送達開庭傳票有很多種,包括有直接送達,郵寄送達,委託送達,留置送達等方式,一般法院都會先電話通知被告要求去法院領取傳票,而被告如果不去,那麼法院就會採取司法專遞的方式送達,如果這幾種方式都沒有達到目的,那麼法院就會採取公告方式送達,在相對應的報媒刊登公告或者在法院張貼公告,公告60天即視爲已經送達。
很多人說,你張貼的公告或者報紙刊登的公告,我沒有看到呀,也是送達的嗎?答案是肯定的,從公告之日其只要經過60日即視爲已經送達,不管你有沒有看到。這個時候法院就可以按照公告送達期滿的時間確定開庭時間了。
到了開庭時間,如果被告還是沒有來參加,就可以缺席判決,只要原告證據達到了高度蓋然性,即可認定案件事實,判決要求被告承擔相應的責任。
判決下達以後,如果還是無法送達判決書,可以再次進行公告,公告期滿判決生效,就可以憑此判決書申請執行。所以你不接收法院傳票,並不會影響法院對案件的審理。
第二、不收傳票,不出庭對於被告會有什麼影響呢?
如果你不出庭,不收傳票,你就不知道原告提出那些訴訟請求和證據,你也就不能針對對方的訴訟請求和證據來進行抗辯,更不可能知道是否可以減輕自己的責任。本來可能不需要承擔責任的,但是因爲你沒有出庭抗辯,最終承擔了責任。本來可以少支付的,最終由於你沒有出庭抗辯,最終要多支付。
因此,消極對抗訴訟,是最傻的方式,也是最沒有意義的方式,面對訴訟,你一定要積極應對,積極配合法院,積極準備證據。這也是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本文作者:陳磊律師,貴州羣衆律師事務所,民商事領域,本文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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