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一直社會備受爭議的話題。

在美國,死刑執行是公開的,並常常伴以反對死刑的遊行和支持死刑的示威,甚至存在着觀看死刑過程的電視直播。甚至進行死刑過程的電視直播——2001年春,曾經炸燬俄克拉荷馬城聯邦大樓、炸死168人的迪莫西·麥克維(Timothy McVelgh)被執行死刑。他聲稱自己是國家的敵人,要求將處決現場向公衆直播。

這種激進和公開的表達,至今看來仍稍顯荒謬。但美國公開、完善的公言體系,卻秉承了發達國家的一貫律法作風。

儘管日本的法律師承德系,但在死刑主張上,卻鮮見的「語意模糊」、「含混不清」。日本在死刑制度的本質上,更加偏向發展中國家的執行政策。

日本社會從二戰前就開始,關於死刑的存廢問題,一直爭論至今,沒有停止過。

實際上,正如一位日本前任法務大臣所說:在日本這樣的國家中,「死刑」壓根就不是一個社會問題。

死刑犯監獄示意圖

20 世紀 70 年代,曾發生過一起死囚因得知第二天自己要被處決的消息,而自殺的事件。

因此,日本法務省加強了對死刑犯的控制。通常,在處決前的1小時左右,纔會讓囚犯得知消息。

這種當天被告知死刑的政策,被稱爲「突然襲擊」。這種隨時命懸一線的心理懲罰,讓日本死刑犯備受更大的心理煎熬。

刑場示意圖

同時,除了死刑犯和相關人員,其他人得到的消息都是滯後的。

就算是死刑犯的親屬,也只能在犯人被處決後,才能得知消息,並被要求在24小時內收屍。

同理,犯人的辯護律師和被害人家屬,在此前也無法得知任何有關處決犯人的信息。

日本民衆事先不會被告知死刑犯被處決的消息,這將反對處決的社會聲浪降至最低,且限制了人們對死刑的討論。

絞刑過程示意圖

美國有些州可以允許死囚家屬、被害者家屬或是無關人員參觀行刑過程,而在日本,任何私人不得參與行刑過程。

除了檢察官、檢察事務官、所在監獄典獄長和行刑處決小組外,不得有其他人圍觀行刑。

東京拘留所內的刑場實拍

日本的死刑制度爲何如此「不見光」?這與日本的二戰戰敗不無關係。

民衆產生了「爲國家而殺人」的反感情緒,這與「忠於使命,忠於天皇」的民族信仰背道而馳。

因此,遮遮掩掩的死刑制度,是日本政府維繫政權穩定的關鍵一環。

如今的日本,關於死刑的存廢問題,更像是高層與高層間的博弈。

日本法務相擁有廣泛而不受限制的自由裁量權:死刑是否執行,全憑其一人之命。

然多數法務大臣對於簽署死刑有牴觸,不想在任期間髒了自己的手。

這就導致了多數日本死刑犯在被處決前,需在牢房中度過 5~10 年,甚至死在監獄都不足爲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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