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學是一門古老而又年輕的學科。

說它古老,是因爲在公元前5世紀前後,古代中國(名實之辯)、古印度(因明學)和古希臘(邏輯學)就產生了各具特色的邏輯學說,至今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

說它年輕,是因爲隨着現代科學和人類實踐的發展,邏輯學仍然活力四射。

邏輯學是最專業化的哲學分支。它有時被定義爲有效推理的科學。

這門科學是亞里士多德在公元前4世紀創立的,他在德謨克利特、蘇格拉底、柏拉圖等人研究的基礎上,第一次全面、系統地研究了邏輯學的各種主要問題,首創了形式邏輯這門學科,成爲“邏輯之父”

邏輯學本質上是一種形式的研究。也就是說,邏輯學想要知道,什麼樣的論證形式是有效的,這種有效性本身與論證得出的結論的真值狀態無關,而只與論證中的推理結構有關。

所有人都終有一死。

蘇格拉底是人。

所以蘇格拉底終有一死。

邏輯學中首先超出亞里士多德見解的主要進步是德國哲學家萊布尼茨(1646-1716年)作出的,他在亞里士多德和當代符號邏輯之間架起了橋樑。

1847年,英國數學家喬治·布爾(1815-1864年)寫成《邏輯的數學分析》一書。自萊布尼茨以來,這是展現從代數的角度對待邏輯學的第一部作品。

由此永久地指引着此後邏輯學的所有發展。

“邏輯”一詞,始於1905年嚴復對“Logic”的音譯。

雖說是外來詞彙,但古代中國也同樣是邏輯學的發源地之一。

公元前5世紀前後,伴隨着生產實踐、自然科學和思想論戰的發展,以思維和論辯的方法爲研究對象的邏輯學就分別在中國、印度、希臘等地產生。

中國的“名辯”、印度的“因明”和西方的“邏輯”等自成體系、各具特色的邏輯學說。

中國古代先秦諸子百家中,以墨翟爲代表的墨家代表著作《墨子》中,有關形式邏輯的知識涉及概念、判斷、推理、證明及思維規律等方面;名家的惠施、公孫龍(白馬非馬論),儒家的荀子,法家的韓非子等人的著作和言論中,都涉及邏輯學方面的問題。

可惜,秦始皇焚書和漢武帝獨尊儒術後,雖然中國古代的整體直感直覺思維、樸素辯證思維隨《易經》和《老子》的研究而發達,但中國古代抽象的形式邏輯學說卻隨墨家的沒落而停息不前,湮沒兩千多年,致使愛因斯坦在感嘆古代中國有許多發明創造的時候,提到古代中國竟缺少近代現代科學所需要的實驗科學和邏輯科學。

1974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邏輯學與數學、天文學和天體物理學、地球科學和空間科學、物理學、化學、生命科學並列爲七大基礎學科。

在其公佈的“科學技術領域的國際標準命名法建議”中,更將邏輯學列於衆學科之首

而且,按照它對學科的分類,邏輯學是列在“知識總論”下的一級學科。

美、英、德、日等國家的學科劃分也都遵照了這一標準,比如《大英百科全書》就將邏輯學列於衆學科之首。

但邏輯學似乎在中國教育中並沒有得到重視,導致很多中國人缺乏基本的邏輯常識,人們常常依靠最原始的習慣來思考,邏輯謬誤無處不在。

作爲一種工具性學科,邏輯學具有全人類性

邏輯能幫助人正確、深刻、全面、靈活地進行思維和嚴密辯證地表述思想,使人說話和寫文章思維敏捷、滴水不漏,不至於顛三倒四、破綻百出。

學習邏輯知識,對於人們準確地把握各門具體科學的邏輯結構及其內在聯繫大有裨益。

同時,邏輯學還可使人們抓住詭辯的破綻,看清實質,而不是人云亦云、盲目附和。

任何一個人,只要進行思維活動,他就必須遵循邏輯學所揭示的思維的基本規律,否則,就會流人謬誤或者詭辯。

也只有遵循了這些思維的基本規律,人們纔可能正確地認識客觀世界,人與人之間的正常交往纔可能實現。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