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市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統計,2018年第三季度全市各級消協共接待消費者來訪和諮詢3500餘人次,受理消費者投訴1979件,辦結1854件,投訴解決率93.6%,爲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340.14萬元。加倍賠償9件,加倍賠償金額12000元,支持消費者起訴19件。收到錦旗6面。

一、投訴基本情況

(一)按投訴性質分析

根據投訴性質劃分依次是(見圖一):合同問題986件,佔總投訴量的49.82%;質量問題414件,佔20.92%;售後服務問題279件,佔14.10%;虛假宣傳115件,佔5.81%;計量問題67件,佔3.39%;價格問題40件,佔2.02%;安全問題18件,佔0.91%;假冒問題3件,佔0.15%;其他問題56件,佔2.83%。合同、質量、售後服務問題仍是投訴的集中區,佔總投訴量的84.84%。

2018年三季度長春市消協組織 受理投訴情況統計分析

根據統計數字比較,2018年三季度與二季度相比,投訴量總體下降214.81%,但計量、安全問題增幅明顯,分別增加了63件和18件,上升94.03和100%。此外人格尊嚴問題增加1件,其它類別均呈現下降趨勢(見表二)。計量問題主要出現在食用油和水產品的稱重問題上,消費者投訴稱海鮮的袋子自身就很重,且不將水淋出,導致袋子和水都是按照海鮮價格購買;安全問題主要集中在房屋裝修、建材環保問題,如甲醛等有害氣體是否超標是爭議的焦點。

2018年三季度長春市消協組織 受理投訴情況統計分析

(二)按投訴類別分析

2018年三季度全市各級消協受理商品類投訴615件,其中按投訴量從高到底依次是:服裝鞋帽類128件,佔6.47%;家用電子電器類投訴120件,佔投訴總量的6.06%;交通工具類109件,佔5.51%;日用商品類104件,佔5.26%;食品類65件,佔3.28%;房屋及建材類54件,佔2.73%;首飾及文體用品類17件,佔0.86%;醫藥及醫療用品類11件,佔0.56%;農用生產資料類4件,佔0.20%;煙、酒和飲料類3件,佔0.15%(見圖二)。

2018年三季度長春市消協組織 受理投訴情況統計分析

2018年三季度與二季度相比,所有商品類別均呈現下降趨勢,總體下降了548.29%(見表二)。主要原因 :多方式加強普法消費教育,消費者自身防範能力有所增強;此外,在推進線上線下實體店 “七日無理由退換貨”制度同時,增強企業自律行爲,消費環境有所改善。

2018年三季度長春市消協組織 受理投訴情況統計分析

2018年三季度全市各級消協受理服務類投訴1364件,其中按投訴量從高到底依次是電信服務627件,佔31.68%;生活、社會服務類210件,佔10.61%;互聯網服務136件,佔6.87%;文化、娛樂、體育服務115件,佔5.81%;銷售服務93件,佔4.70%;教育培訓服務82件,佔4.14%;房屋裝修及物業服務68件佔3.44%;郵政業服務12件,佔0.61%;公共設施服務5件,保險服務3件,佔0.15%;佔0.25%;衛生保健服務1件,佔0.05%;旅遊服務1件,佔0.05%;金融服務1件,佔0.05%(見圖三)。

2018年三季度長春市消協組織 受理投訴情況統計分析

與2018年二季度相比,電信服務、郵政業服務、金融服務有所增長,分別增加85件、11件和1件,增幅13.56%、91.67%和100%。旅遊投訴與二季度持平,其它服務類均有所下降(見表三)。

2018年三季度長春市消協組織 受理投訴情況統計分析

二、投訴主要特點分析

(一) 服務投訴成頑疾 服務合同投訴量高居榜首

從投訴性質比例看,第三季度全市消協組織受理營銷合同類投訴986件,佔投訴總量49.82%。其中,服務不透明、服務不完善引發問題仍佔首位;特別是“霸王行爲”、消費“潛規則”等格式條款問題屢禁不止,消費者反映強烈。主要涉及教育培訓、餐飲住宿、美容美髮、健身、公用服務、網絡接入服務、修理保養、房屋裝修等領域。主要表現在承諾不兌現,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設置不平等條款加重消費者的責任、排除消費者的權利等消費投訴案件的處理。三是無資質就經營、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等問題較爲嚴重。

如,房屋裝修服務中,裝修公司以低價吸引消費者,合同報價不清,施工中加收額外費用;裝飾材料品牌與宣傳不符,合同訂金約定不退,保修期內不維修,宣傳精裝修,可裝修施工質量沒有達到承諾精水準,其中一些定製商品未達到國家環保標準引發糾紛。

而教育培訓在2018年3季度,共接到投訴76件,羣體投訴1件,與二季度相比增長57件,增幅300%,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61件,增幅406.67%。培訓類別主要集中在駕校等專業技能培訓,出國留學培訓,兒童早教培訓等方面;問題表現在:培訓機構資質不全,虛假宣傳誤導消費、事先承諾學成後可安排工作等不兌現、待遇與承諾不相符,幼兒早教承諾孩子不適應可隨時退款但拒不履行等問題;培訓時間與時長與約定有“縮水”現象;兒童推拿培訓反應包教包會不會重學不予兌現,且承諾辦理技能證件以假充真引發羣體投訴。

案例1: 室內切割檯面 引發清潔費用紛爭

2018年8月,消費者劉先生投訴稱,於今年5月與某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合同,7月底,因櫥櫃檯面運輸問題未安裝以外,其他工程全部完成,該公司將贈送給消費者的冰箱、電視等商品送到消費者家,且消費者也將牀、沙發等部分傢俱購買回家。與商家約定在施工櫥櫃切割檯面時,要注意衛生及粉塵的處理,不允許在室內切割。但施工時,服務人員在室內進行切割,而且未做任何保護,導致消費者家中的牀、沙發、牆面等造成落塵,因清潔賠償問題與經營者協商未果引發投訴。經調查,在服務方承認問題同時,經調解,經營者賠償消費者清潔所需費用800元。

案例2:辦理早教卡在退費中還要扣除員工提成?

2018年7月,消費者張女士投訴稱,今年3月末,在某兒童早教中心爲1歲半的孩子花費12000元辦了一張早教卡,但因孩子去過兩次都非常哭鬧,消費者便要求退卡,與經營者協商,商家表示可退款,但需扣除20%的手續費,消費者詢問是什麼手續的費用,商家稱包括違約金及員工的業務提成等,消費者不認同,協商未果進行投訴。經調查,消費者投訴情況屬實,經調解,商家表示不扣除20%“手續費”,爲消費者挽回損失!

(二)空調器成爲時節投訴熱點

第三季度,長春市進入夏季,正是使用空調的旺季,很多消費者進行購買、移位、修理空調機,長春市各級消費者協會共受理空調投訴48件,佔家用電器類投訴首位,其中主要問題集中在質量問題和售後服務問題,如空調發生質量問題導致經營者不履行“三包”義務問題,售後維修不及時等,此外,天氣炎熱,消費者急需空調製冷,選購時,經銷商口頭承諾3天就能使用,但往往因送貨、安裝工作量大,3天內無法使用,甚至多則10余天才進行安裝。最終導致消費者要求退貨並賠償的糾紛產生。

案例3: 空調安裝不及時消費者不滿

懂女士於2018年7月23日在歐亞賣場購買價值4500元的美的空調,商家承諾聯繫售後即可安裝,但女士聯繫售後安裝,售後遲遲不予上門安裝,聯繫商家,商家稱需要繼續等待,女士不認可。要求:儘快安裝。經調查與協調,商家爲消費者及時安裝了空調。

(三))傢俱量身定做“有喜有憂”

目前,傢俱行業跟隨市場發展,在原有隻賣成品而發展爲強調個性化來拓展行業發展,滿足消費者不同需求。其中量身定做的定製傢俱不僅可以彌補房屋戶型本身的缺陷,具有品類廣泛性,也能最大化地利用室內空間,比成品傢俱更加實用、靈活,已成爲傢俱消費的新興領域,隨之而來的消費糾紛也越來越多。2018年3季度,受理傢俱投訴67件,羣體投訴一件,與二季度相比增長24件,增幅55.81%,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38件,增幅131.03%。其中,反映定製傢俱問題較爲突出有:賣家突然撤櫃跑路商品未付引發羣體投訴;產品質量、交貨時間等與合同約定不符、計費不透明、安裝施工環節造成家裝損壞、售後服務保障有檻、退貨難等問題。

案例4: 不履行告知義務 設計與安裝引發效果爭議

2018年8月,消費者在某商家定製衣櫃,設計師量尺後製作平面設計圖,經消費者簽字確認後進行加工製作,但在安裝時,消費者發現,衣櫃將窗戶遮擋1/4,消費者認爲設計有問題,隨後找到商家,要求退貨!商家拿出消費者簽字的平面設計圖稱:消費者已簽字確認,且尺寸與設計無誤,拒絕消費者訴求,導致該糾紛。經調查,經營者事先並未向消費者說明按此設計衣櫃會將窗戶遮擋問題。消協認爲,消費者不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無法從憑藉平面設計圖(不是效果圖)中看到安裝後會引發效果問題,雖然有簽字,但服務方在履行服務中存在“瑕疵”,經調解,商家表示給予一定優慧來解決此糾紛。

(四)三大電信運營商因服務引發諸多投訴有增無減

三季度,全市各級消協受理通信、寬帶服務763件,佔總投訴量的38.55%,與二季度相比寬帶服務雖有所下降,但通信服務仍然呈上升趨勢,增加了85件,增長13.56%,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255件,增幅68.54%,排在商品服務類別的首位。突出問題:一是銷售服務告知義務不明晰,導致資費不明晰或亂扣費引發爭議有增無減;二是寬帶維修不及時,流量在使用中消費者感到速度與合同約定有差異,服務不及時。三是中國電信公司“零元購”反現活動不履行承諾導致糾紛增多,就三季度受理“零元購”活動投訴達178件,其糾紛都是未進行如期返款引發爭議。隨着投訴不斷增加,市消協對電信公司履行監督職能進行約談,敦促企業履行承諾,快速化解消費糾紛,避免投訴升級。約談後消費者的投訴陸續得到解決,但投訴者還在不斷增加。

案例5: “零元購”承諾 全額反款卻遇阻

消費者劉先生於2018年5月份,在中國電信公司某營業廳參加“零元購”活動,花費799元購買路由器,承諾2個月後全額返款,但2個月過後無任何返款,投訴到消協,經調查,消費者投訴情況屬實,且票據上蓋有電信公司業務專用章,經調解,經營者爲消費者返還相應費用。

案例6 更改資費套餐 糾竟誰的錯?

2018年8月,消費者王先生投訴稱,其母親的手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通信公司私自更改套餐,從8元更改爲88元,隨後與該公司聯繫,要求退回差價並恢復原來資費。該公司回覆稱,經過老人確認開通,非私自更改,可爲其改回原來套餐資費,但不予以提款。導致該糾紛。經市消協調查,經營者提供老人同意開通錄音,但在電話中只是說“嗯”“我知道了”,投訴者王先生表示其母親已70多歲,根本不懂什麼是流量,即便說“嗯”等話語,也不代表明確開通,在消協幫助下,經營者爲消費者退回差價。

(五) 家用轎車銷售服務引發投訴多

2018年3季度,受理家用轎車投訴88件,與二季度相比增長29件,增幅49.15%,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2件,增幅2.33%。汽車類主要問題集中在:銷售服務中購車合同的爭議頗多,主要反映爲很多銷售商不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車,或者其指定的保險公司價款過高,訂金返款難 ;經營者利用信息不對稱,宣傳與實際不符,特別是承諾不寫進合同中,導致爭議,消費者舉證難。

案例7: 購車貸款還款逾期 轎車突然不知去向

消費者沈先生於2017年5月13日,在神州長春分公司以貸款三年購買奔騰X80汽車,2018年7月下旬,因該先生單位未能按時發工資,導致貸款還款逾期,隨後在消費者沈先生不知情的情況下,經營者將車開走並扣留。消費者與該公司交涉,要求歸還車輛,但該公司以逾期爲由,需要沈先生將剩餘貸款金額全部還清才能將車交與沈先生,沈先生認爲雙方沒有這樣約定,而是承擔違約金、罰金等責任,特別是不應在不通知車主情況下私自將車開走,雙方協商無果投訴到消協。經調查,消費者投訴情況屬實,該案件正在調查中。

(六)預付費突顯 “享受型 ”消費爭議投訴多

三季度,全市各級消協受理預付投訴142件,主要包括餐飲、美容美髮、健身服務等,其中僅健身服務預付費投訴有104件,佔本類投訴的73.23%,與二季度投訴量相比基本持平,其主要問題是經營者不履行約定,如,突然關門停業不提供服務、美容服務虛假宣傳至消費者大資金投入,發現問題退款難;健身中受傷不能繼續健身要求退款不予退還,或在退還相應價款時,將不應消費者承擔的損失轉嫁給消費者承擔等。

案例8: 預付費退費有門“檻”消費者至疑扣費合理性

消費者王女士在2018年4月在某健身中心花費1800元辦理會員卡,7月份在健身活動中,因腿部肌肉拉傷無法繼續運動,隨即要求退還剩餘費用,商家稱只能退回700元,理由是需扣除已使用部分的費用及手續費、工作人員提成等,消費者與其協商無果,於是投訴到消協,經調查,消費者投訴情況屬實,經調解,爲消費者退回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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