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哪些税收政策?

  根据《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化肥、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条款失效],关于“化肥”的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停止执行。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2、小规模纳税人怎么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3、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大到多少?

  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教育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5、买房可以享受契税优惠?

  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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