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罕见的“尚书礼部造”元代八思巴文官印

刘韬/文(原创)

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后,始采用中原官制﹐设立中书省以总理全国政务﹐为最高行政机构。其设官沿袭金尚书省之制﹐长官中书令由皇太子兼任﹐未立皇太子时则缺。实际长官为右丞相﹑左丞相(元制尚右﹐故右在左上)﹐各一员﹐或仅置右丞相﹐总领省事﹐统率百司。平章政事四员﹐为丞相之副贰﹔右丞﹑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两员﹐为执政官﹔统称为宰执。又置参议中书省事四员﹐掌左司﹑右司文牍﹐参决军国重事。左司﹑右司﹐各置郎中﹑员外郎﹑都事等官。中书省领六部。

中统元年初置左三部(吏﹑户﹑礼)﹑右三部(兵﹑刑﹑工)﹐至元元年(1264)分为吏礼﹑户﹑兵刑﹑工四部﹐七年始分立六部。在统一全国过程中﹐各地区相继分立行中书省﹐总隶于中书省﹔山东﹑山西﹑河北及内蒙古部分地区﹐则由中书省直辖﹐称为”腹里”﹐即内地的意思。

至元七年至八年﹐二十四年至二十九年﹐至大二年(1309)至四年三次设立尚书省分理财赋﹐亦置丞相及平章﹑右丞﹑左丞﹑参政等宰执官。在这期间﹐行政权实际上归尚书省﹐各行中书省亦相应改为行尚书省。尚书省罢﹐权力复归中书省。 由此可见元代权力机构大部时间是归于中书省,只有偶尔那么几年设置了尚书省行使行政权。

此方印章恰恰是“至元二十八年五月 日 尚书礼部 造”,印面为八思巴文“松州捕盗印”。 是印6厘米见方、印体厚1.6厘米、扁柱钮、通高7.5厘米。

元代松州今属内蒙古赤峰。赤峰市古称松州,谓之“平地松林、千里松林”。此“松州捕盗印”当为此州治安官之印信。 查阅相关资料、照那斯图先生和薛磊先生编著的《元国书官印汇释》里面收录了两方类似的官印,一方为“宝昌州判官兼捕盗印”印背刻铭为“延祐六年 九月 日、中书礼部 造”,一方为“沧州判官兼捕盗之印”印背刻铭为“至正十一年七月 日 中书礼部 造”。“松州捕盗印”偶得于辽西、今与同好共赏!

元代八思巴文官印举凡

“大元国师”青玉印

西藏博物馆 乐艺会资料

国师之印

西藏博物馆 鬼方提供资料

两枚千户铜印

内蒙古博物馆 乐艺会资料

宣差规错印

内蒙古博物馆 乐艺会资料

元代 百户印

西安博物院藏 乐艺会资料

《八思巴字碑刻文物集释》 所辑录八文官印资料

蔡美彪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西藏噶厦档案所存印模

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西藏历史档案荟萃》收录

西藏噶厦档案所存印模

西藏噶厦档案所存印模

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西藏历史档案荟萃》收录

西藏噶厦档案所存印模

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西藏历史档案荟萃》收录

西藏噶厦档案所存印模

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西藏历史档案荟萃》之元朝档案第十七

西藏噶厦档案所存印模

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西藏历史档案荟萃》之元朝档案第二十

西藏噶厦档案所存印模

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西藏历史档案荟萃》之元朝档案第二十二

印模辑于罗振玉所编《贞松堂唐宋以来官印集存》

中国历史博物馆收集印

浙江于越所寄中央文化部文物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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