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8月23日晚间消息,股东权利律师事务所Johnson Fistel今日宣布,正在调查杭州如涵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如涵)是否发布了不实陈述,以致于误导投资者。

在2019年4月3日左右,杭州如涵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如涵)通过IPO(首次公开招股)出售了1000万股票,每股12.50美元,筹集了1.25亿美元的新资本。但IPO之后,如涵股价大幅下跌,2019年8月22日,该股收于4.50美元。

而Johnson Fistel的此次调查,旨在评估如涵在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IPO招股书中,以及随后在与投资者的通信文件中,是否包含了关于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或者遗漏陈述其他必要的事实,与致于在公司的业务和运营方面误导消费者。

如涵今年4月3日晚在纳斯达克上市,以每股12.50美元的发行价发行1000万股ADS。不计入赋予承销商的超额配授权,此次IPO融资约1.25亿美元。如涵表示,此次IPO融资所得将主要用于技术和大数据等方面的投资、培育KOL等一般性企业目的。(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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