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8月23日晚間消息,股東權利律師事務所Johnson Fistel今日宣佈,正在調查杭州如涵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如涵)是否發佈了不實陳述,以致於誤導投資者。

在2019年4月3日左右,杭州如涵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如涵)通過IPO(首次公開招股)出售了1000萬股票,每股12.50美元,籌集了1.25億美元的新資本。但IPO之後,如涵股價大幅下跌,2019年8月22日,該股收於4.50美元。

而Johnson Fistel的此次調查,旨在評估如涵在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IPO招股書中,以及隨後在與投資者的通信文件中,是否包含了關於重大事實的不實陳述,或者遺漏陳述其他必要的事實,與致於在公司的業務和運營方面誤導消費者。

如涵今年4月3日晚在納斯達克上市,以每股12.50美元的發行價發行1000萬股ADS。不計入賦予承銷商的超額配授權,此次IPO融資約1.25億美元。如涵表示,此次IPO融資所得將主要用於技術和大數據等方面的投資、培育KOL等一般性企業目的。(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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