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亿”油企破产重整 百余技工重返岗位

珠海西区知名油企斗门区龙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基公司”)破产重整有了新进展。记者昨日从珠海中院获悉,近日,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申请,裁定批准龙基公司涉5 .2亿元债务的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目前,龙基公司重整工作已经启动,生产经营进入正常化轨道,100余名技工重返岗位,濒临破产的公司涅槃重生。而在处理过程中,经法院努力,这一企业罕见地实现了“破产不停产、员工不失业”,将破产重整带来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这也是珠海市首例各债权组高票通过表决的破产重整案件。

知名油企欠债5.2亿

据了解,龙基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约3000万元,位于斗门镇大濠冲两耳岭山西侧,占地面积67597m2,拥有石油化工库一座及配套的30 0 0吨级专用码头,总库容为9 .91万m3,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证》《港口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照,是一家集成品油、化工品批发经营和仓储经营于一体的能源销售企业,2014年前公司营业额高达10亿余元,上缴国家税费60 0余万,公司100余名员工均为有技术有相关资质人员,多年来为促进斗门当地经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2014年开始,由于国际油价断崖性下跌,给企业造成了巨额亏损,加之银行收紧信贷,企业的资金链随之断裂,对外累计拖欠各项债务高达5.2亿元,已经走到了破产清算的边缘。2016年12月,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债权人向斗门法院提出对龙基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申请。

案件裁定受理后,斗门法院经摇珠抽签的方式指定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债务人龙基公司的管理人。在法定债权申报期限内,共有18家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确认申报债权金额合计5.2亿余元。

龙基公司作为珠海重大危险源企业,直接破产清算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公司最具价值的经营资质、品牌资源将无法继续使用,油库、码头等资产无法及时变现,大量员工失业需要安置补偿,不仅债权人无法受偿,而且将产生新的社会问题。“破产审判既是司法难题,也是社会难题,牵扯面广,问题复杂,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因素。”案件承办人张弢法官表示。

法院:破产不停产、员工不失业

如何处理好这期破产案件?斗门法院介绍,接到案件后,法院主动联系斗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一事一沟通,整改与生产两不误”的破产工作方案。在区安监局的监督下,准许龙基公司有限开展油库租赁业务,坚持实时沟通、实时监管、实时整顿,既要保障安全生产,又要实现“破产不停产、员工不失业”。

经过调查和评估,破产审判合议庭认为龙基公司作为一家大型民营油企,具有不可或缺的资质证照、人才技术、经营规模等优势,有再生价值和再生可能。2017年5月,依债务人龙基公司的申请,斗门法院裁定该案进入重整程序。

2017年9月,因安全生产要求和龙基公司运营资金现状的矛盾不断加剧,投资人踌躇不前。部分职工因重整前景不明先后离职,公司人心浮动。破产管理人也因业务调整申请辞去职务,而此时重整程序进行到一半,刚经历台风“天鸽”考验的龙基公司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为顺利推动龙基公司破产重整,早日实现债权人利益,斗门法院采取了多项创新举措。首先,实行债务人自营模式。利用债务人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了解,大胆起用原经营团队,在强化监管的同时,鼓励债务人自主引进投资人,严格管控企业营运期间的资金往来、人事变更、资产处分等事项。

同时,创新债权人主席选任。改变由法院指定或者投票选任的惯常做法,首创债权人主席竞聘上岗机制,制定选任规程、严格选任条件,从资金实力、交通便捷性、投融资便利性、债权额等角度择优选任债权人主席。

随后,法院果断及时更换管理人。出台《选任破产管理人实施办法(试行)》《关于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的评分细则》《关于成立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的建议》《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程,为债务人及时指定更换管理人。

最后,推行双重推荐招募投资人。通过破产信息公开反馈、意向投资人内部询价、债权人决议排他性投资的方法,创新采取债务人和债权人双重推荐的模式,最终确定广州丰生益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基公司的投资人。

绝地逢生 百余名技工重返岗位

20 18年初,龙基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第一次表决失败,不少债权人担忧,法院在债权人表决未通过的情况下,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为消除债权人疑虑,斗门法院依法释明并及时披露龙基公司营运信息、安监情况,积极组织各方多轮谈判,仅有关投资框架的协议内容变更前后就达十七次。

修改后的重整计划草案在第七次 债 权 人 会 议 上 经 各 表 决 组 表决,高票通过。2019年1月底,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目前,龙基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和斗门法院的审核下,开始执行重整计划。

历时两年的破产重整程序,斗门法院共发出司法文书百余份,组织会谈五十余次,有效发挥了破产重整在民营企业债务负担化解、产业层次提升和民营经济市场空间拓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最终实现破产企业营运价值和债权人利益相统一,帮助危困企业焕发生机,实现凤凰涅槃。

龙基公司表示,作为负债5.3亿元的重点能源企业,通过法院依法重整引入战略投资,可以说是绝地逢生,企业最有价值的资质证照可以继续使用,中石化、中石油等上下游企业有望继续合作,100多名有专业操作技能的职工可以继续发挥自己的价值。

采写:

南都记者 朱鹏景 通讯员 何娟

小资料

龙基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约3000万元,位于斗门镇大濠冲两耳岭山西侧,是一家集成品油、化工品批发经营和仓储经营于一体的能源销售企业,2014年前公司营业额高达10亿余元,上缴国家税费600余万,公司100余名员工均为有技术有相关资质人员。

2014年开始,由于国际油价断崖性下跌,给企业造成了巨额亏损,加之银行收紧信贷,企业的资金链随之断裂,对外累计拖欠各项债务高达5.2亿元,走到破产清算的边缘。

在法定债权申报期限内,共有18家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确认申报债权金额合计5.2亿余元。

斗门法院介绍,在区安监局的监督下,准许龙基公司有限开展油库租赁业务,坚持实时沟通、实时监管、实时整顿,既要保障安全生产,又要实现“破产不停产、员工不失业”。

法官心声

重整计划高票通过

本案是珠海市首例各债权组高票通过表决的破产重整案件,也是法院坚持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智慧,以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帮助陷入危机但有再生价值民营企业恢复生机的成功案例。

办案法官表示,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中的一项专门制度,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龙基公司最具价值的便是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特许经营资质,在市场上极为稀缺,难以审批。

但龙基公司在破产受理之初并未意识到自身优势,一味排斥破产程序,认为进入破产就是给企业判了死刑。最终在法院的沟通下,认清自身价值并提出转入重整程序的申请,法院依法审核并转入重整程序。

龙基公司作为民营油企,其行业的高危性、小众性、专业性特征限制了投资人的范围,同时破产期间因安监整改要求而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营的问题,也无法将龙基公司的优势完全展示出来,让不少投资人踌躇不前。

斗门法院放弃公开招募的传统思维,创新推行双重推荐招募方式,鼓励债权人引荐和债权人推荐投资人,鼓励债务人、投资人、债权人自行协商,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庭外谈判,把谈判还给市场主体,法院做引导和最后把关。通过这种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最终促使债权人会议以90%的通过率高票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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