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杭州的小谢,近些天工作压力特别大,于是,就和朋友两人相约去足浴店泡脚放松一下,可是,这放松没放松成,倒是让两人受了一肚子气,事情是怎么回事呢?

第一次到这家足浴店,仅一桶热水就要299元

晚上十一点多,小谢姑娘与朋友相约到了一家名为“芳享足道”的足浴店泡脚。但是,走到店里一看,小谢竟然没发现价目表,尽管是头一次来这家店,但是小谢平时也是经常去做足浴的,深知市场价格也就在150到160左右,小谢觉得这个店差不多也就是这个价,当时也就没有问,于是小谢两人就叫了桶热水泡了起来。

可是还没泡两分钟,服务员竟然把价目表拿了出来,一桶热水299,将近300元,还只是热水的钱,不算药包。服务员告诉小谢,即便不进行消费,这299的热水钱,也是照付不误。无奈之下,小谢跟朋友选择了最便宜的药包,打完折,一共是720元,洗了四五十分钟,就匆匆离开了足浴店。

事后,小谢越想越生气,她觉得被足浴店给忽悠了。小谢认为,他这就是在欺骗消费者。当时,小谢向足浴店索要小票和发票,而足浴店声称没有。最后,民警给双方调解过,老板娘依旧不肯退钱,市场监管所也来调查过,而对方却态度很强硬,也不愿意出面接受调解。

再次到足浴店,老板娘:退钱可以,给我洗脚

小谢说,事情到了这一步,那720也不打算要回来了,只想跟老板理论理论。随后,小谢跟随记者再次来到足浴店。果然,店里没有张贴价目表,而且 也没有发现店里的营业执照。而老板娘也拒绝接受采访“不欢迎你,你走,没义务跟你聊。”“退钱可以,给我洗脚。”老板娘丢下这两句话,便再也不出来了。

随后,小谢来到工商监管所,等工商所工作人员来到足浴店,老板娘已经没了踪影,,给她打电话,对方也是拒绝接听。因为店里没有悬挂营业执照,市场监管所表示,将对该足浴店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如果她还不改,我们将根据《个体工商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小编有话说

根据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如果想经营者索要发票,经营者必须出具。该店的行为确实够强硬的,好的态度,合理的价格,优质的服务,才能有回头客,这样开店注定不能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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