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紅通”哥哥外逃美國兩年後 弟弟在湖南受審

3月28日,婁底市國土資源局拆遷處三科原科長彭耀峯涉嫌犯受賄罪、洗錢罪一案,在岳陽市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2012年至2017年,彭耀峯夥同其兄彭旭峯(在逃),利用彭旭峯擔任長沙市住建委副主任、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張某、湖南某工程有限公司等11個單位和個人在承攬工程、承租土地、設備採購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共同收受上述單位、個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另外,彭耀峯按照彭旭峯的安排,通過其實際控制的他人賬戶,將彭旭峯部分受賄所得轉移至境外。

2018年12月26日,岳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彭耀峯受賄、洗錢案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至2017年,被告人彭耀峯夥同其兄彭旭峯(另案處理),利用彭旭峯擔任長沙市住建委副主任、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承攬工程、承租土地、設備採購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共同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1892.79978萬元,被告人彭耀峯還按照彭旭峯的安排,通過其實際控制的他人銀行賬戶,將彭旭峯受賄所得人民幣3889.8856萬元分別兌換成美元、歐元、澳元轉移至境外,應當數罪併罰,以受賄罪、洗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上,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彭耀峯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彭耀峯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院將擇期宣判。

彭旭峯曾任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湖南基礎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涉嫌受賄、洗錢罪。

2018年6月6日,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發佈《關於部分外逃人員有關線索的公告》,曝光了50名涉嫌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的外逃人員有關線索,其中包括彭旭峯。

公告顯示,彭旭峯,男,中國居民身份證號碼430104196605214019,湖南省長沙市建委原副主任、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湖南基礎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涉嫌受賄、洗錢罪。2017年3月24日外逃至澳大利亞,後逃往美國。外逃所持證照:E61485250、G34249990、PE0953250、PE0953161。持有聖基茨和尼維斯聯邦護照:RE0049382,塞浦路斯護照:K00328150。目前可能居住地: Slate Dr,Chino  Hills,CA, the United States。

觀海解局注意到,2017年2月24日,湖南日報曾發佈了一份省管幹部任前公示公告,提到彭旭峯擬任“湖南基礎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不過,他履新尚未足月,便逃往美國。

彭旭峯在2017年3月就被媒體爆出“失聯”,並且已經安排了家人出國,據媒體披露,有人告發他插手長沙地鐵工程,彭旭峯得知後畏罪潛逃。

彼時,西安地鐵“問題電纜”正被外界廣泛關注,2017年3月21日晚,西安電視臺播出的畫面顯示,西安地鐵問題電纜公司負責人王志偉在鏡頭前跪地道歉,3天后,彭旭峯外逃。

彭旭峯的逃走要“歸功於”他的同鄉、時任長沙市紀委常委的胡林輝。早在西安地鐵“問題電纜”事發前,彭旭峯因爲弟弟被調查而有所警惕,通過胡林輝,他得知自己還沒被“邊控”,於是準備出逃。

此外,據《經濟觀察報》此前披露,彭旭峯和彭耀峯的父親,曾任婁底地區(1996年,撤婁底地區,改爲地級市婁底)紀委書記職務,因工作成績突出,在上個世紀90年代,還受到過中央紀委的表彰。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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