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在路上遇到交通事故是难免的事情,如果是由于人为因素导致的,那由事故双方或保险公司负责,但如果是汽车本身存在缺陷,导致事故发生对车内乘客造成重大伤害的,就属于汽车公司的责任了,丰田就因此赔了2.42亿美元(约合16.5亿人民币),是历史上第二大天价车祸。

故事发生在2016年,住在加州的一位美国夫妇,乘坐自家2002款雷克萨斯ES300在路上遭遇追尾,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前排座椅向后倒,导致坐在后排的两名儿童重伤,事故过后这对美国夫妇,以设计缺陷为由把丰田告上法庭。

原告方认为丰田为提升坐前座人士的安全性,牺牲了后座的安全,在结构上存在设计缺陷,并未将此事告知车主,导致原告造成重大损失,陪审团认为交通事故当时驾驶员座位及副驾驶座位向后移动,导致坐在后排儿童专用椅上的3岁及5岁儿童严重受伤,应当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丰田公司支付两个孩子9200万美元的身体及精神医疗费,外加1.44亿美元的惩罚性赔偿金,这一起交通事故丰田损失高达2.42亿美元,其实这还不是最贵的,曾经通用汽车因油箱设计缺陷,导致车辆起火6名乘客被严重烧伤,被罚了4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335亿元,成为历史最贵的交通事故。

可能大家不理解为什么要赔这么多钱,在欧美国家有一个规定,当人的生命精神安全受到损伤或威胁时,责任人不仅要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外,还要支付惩罚性赔偿金,所以销往欧美国家的汽车,无论是质量还是安全配置,都要比国内高。

发生车祸是一件不幸的事情,我们谁都不愿意看到,但不怕万一就怕一万,如果当事故发生的时候,希望责任方能够最大限度的补偿受害者的损失,希望相关部分起到监督作用,我国在这方面和欧美国家还是有较大的差距,在国内普通家庭要想告赢大企业,简直是天方夜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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