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解讀」房屋租賃的“坑“該如何避免?

租房住,對初入社會或工作不久的人來說是個令人十分熟悉的詞,然而沒有租房經驗的人往往會遇到各種“坑“,最終引發糾紛。前不久,部分租房中介被爆出,針對經濟能力較弱的羣體,藉助新興的網貸平臺,在隱瞞網貸事實的情況下,以“押一付一”誘導租戶辦理平臺繳租,每個月按時往平臺匯入房租,承租人本以爲租了一間房子,卻不知貸了一筆貸款,中介突然跑路,承租人不僅可能失去住所,還要承擔信用風險。

「熱點解讀」房屋租賃的“坑“該如何避免?

除此之外,房屋租賃時還有哪些“陷阱“需要注意?

「熱點解讀」房屋租賃的“坑“該如何避免?

本期爲大家進行解讀。

「熱點解讀」房屋租賃的“坑“該如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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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東“的“坑”

租房時,很多人會忽略一個問題,即“房東”是否有權限出租房產。一般人租房,看到滿意的房子往往直接就與出租人籤合同、交錢、入住,但是若出租人是“二房東”時,你還能安穩的住下去嗎?

租房時,若出租方爲“二房東“,切記查明,原始出租人是否授權給”二房東“轉租,否則,次承租人在二房東捲款出逃後,原始房東有權收回房屋,次承租人也只能找”二房東“賠償損失,維權難度大大增加。

租房前要求出租人出示產權證書或由所有權人當面書面確認可轉租事宜,能夠有效防止“二房東”之“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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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數租的“坑”

現今,房屋租賃往往依靠中介完成,而一旦遇到“不靠譜“的中介,剛簽完合同,搬家時發現有好幾個人同時在準備搬家準備入住,而且都是簽了合同,這時又該怎麼解決?

若遇到一房數租時,一般按照佔有、登記、合同成立的順序保障權益,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與出租人明確約定標的房屋沒有其他承租人,約定好違約條款,可以在無法順利入住房屋時,通過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減少損失。

「熱點解讀」房屋租賃的“坑“該如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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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不破租賃

承租人租的房屋尚未到期,房東將房屋轉賣或因債權問題,房屋產權變動,承租人被“趕出“的事件不在少數,此時又該如何預防?

法律規定,在房屋租賃期間,房屋因債權產生產權變更時,承租人的權利不會受到影響,除非在租賃之前已經被法院查封或存在抵押。

「熱點解讀」房屋租賃的“坑“該如何避免?

日常生活中,多多學習法律知識,瞭解法律常識,避免上當受騙,保護合法權益,創建法治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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