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28日訊 據金盾股份公告,公司原董事長周建燦於2018年1月30日去世,公司隨即發現周建燦及其控制的金盾集團系企業存在利用僞造的公司印章及冒用公司名義對外借款、或爲周建燦、金盾集團及相關企業的對外借款或融資租賃等提供擔保的情形,並導致公司後續面臨了大量的訴訟仲裁案件及財產保全措施,由此引發公司一系列相關事件。

2019年3月28日,公司大股東王淼根、陳根榮以個人名義,與大部分周建燦及金盾集團系企業的相關債權人在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的見證下就《關於周建燦和金盾集團及相關企業民間債務處理相關事項的框架協議》達成一致意見,尚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債權人正在進一步商榷中。王淼根、陳根榮將以個人名義按照框架協議約定的方式給予協議債權人一定金額的債權受償保證。

金盾股份:大股東擬協議解決公司印章被僞造而引發的系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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