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張某主動把寫着北京某部委辦公室主任、南方片區具體負責人的工作證件給黃女士看,並向她出示了“單位”開出的收購酒店委託書。黃女士將此事告訴馬某、張某。

原標題:扮高官謊稱能“撈人”詐騙事主200萬 兩嫌疑人被抓獲

據大洋網消息 句句假話,層層設套,機關文件和金融票據都是假的。去年,黃女士遭遇了一場騙局,兩名男子謊稱是北京某部重要公職人員,不但能做大生意,還可幫忙從監所“撈人”,先後騙取黃女士約200萬元。近日,天河警方破獲這起冒充國家公職人員詐騙案,辦案民警抓獲張某、馬某兩名犯罪嫌疑人。

2018年1月初,黃女士在朋友聚會中,經人介紹認識了馬某(男,56歲)。馬某自稱在北京某部委工作,認識很多領導。從事房地產中介工作的黃女士想到馬某的“特殊身份”可關照到她的生意,便藉此機會主動和馬某套近乎。

“我的朋友張某,是北京某部辦公室主任,他打算在廣州收購一家酒店,建成養老基地,不知你這兒有沒有好的推薦。”幾日後,黃女士便接到馬某的“關照”電話,她喜出望外。

經多方聯繫,黃女士介紹張某(男,52歲)收購位於白雲區的某大酒店。去年1月19日,張某從北京到廣州商談收購酒店的事宜。張某主動把寫着北京某部委辦公室主任、南方片區具體負責人的工作證件給黃女士看,並向她出示了“單位”開出的收購酒店委託書。

張某還給黃女士發了一份“單位”的內部視頻資料。視頻內有“領導”簽名的各種批文,還顯示“單位”賬戶內存有31億元人民幣。這讓黃女士對張某的“巨大能量”更加深信不疑。

第一次收購,並沒有洽談成功。之後半年時間裏,張、馬兩人多次從北京到廣州商談。黃女士先後推薦幾家可收購酒店,喫飯、入住酒店、路費及旅行等各種支出,黃女士一一滿足要求,其間共支出約人民幣80萬元。

2018年6月,黃女士的親戚被法院判刑,家人十分着急,到處託人找關係想將他從監所“撈”出來。

黃女士將此事告訴馬某、張某。兩人稱事情好辦,就是費用較高,至少需要80萬元。黃女士和親戚商量後,答應兩人的要求。爲保證事情能辦妥,黃女士還與兩人簽訂了協議。隨後,她將80萬元轉到馬某的銀行賬戶內。

“你親戚這個案子太複雜,牽涉的人多,難度太大,要辦妥的話,還要增加40萬元的費用。”2018年7月初,黃女士接到馬某從北京打來的電話。已經給了馬某的80萬元退不回來,黃女士只好再將40萬元轉到馬某的賬戶內,期待兩人收了錢能把事情辦好。

9月25日,法院判決結果出來,黃女士的親戚被依法判刑。黃女士要求馬某退錢,馬某稱錢都給了張某去活動。黃女士聯繫張某,張某則告訴她,錢送給了辦事的人,都花完了。此時,意識到被騙的黃女士向警方報案。

受理黃女士的報案後,民警立即展開偵查。天河警方成立專案組攻堅破案,鎖定犯罪嫌疑人馬某、張某的真實身份及落腳點,並於2019年2月將犯罪嫌疑人馬某和張某抓獲。

經查,1995年,犯罪嫌疑人馬某因合同詐騙案被判刑,2000年刑滿釋放,後在北京靠打工維持生活。犯罪嫌疑人張某目前無固定工作,無固定住所。

經審訊,馬某、張某對冒充國家公職人員詐騙的事實供認不諱。據兩人交代,機關批文、金融票據及工作證等都是僞造的,目的就在於編造有“巨大能量”的虛假身份實施詐騙。

警方提醒

該類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事主想找關係、想辦難事、想走捷徑的心理,虛構“高官”身份,花言巧語哄騙事主。市民羣衆要提高自身防範意識,對吹噓可以通過職務“擺平”某些事情的,要提高警惕,不要輕信,尤其是涉及錢財來往時,更要謹慎小心,以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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