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報頭版刊文:領導幹部們,千萬記得帶頭休假。浙江日報7月6日消息,今年,該省各級均以文件形式對落實幹部職工帶薪年休假作出規定,並要求由各級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帶頭落實。

類似的舉措,其他地方以前也出臺過。比如,蘭州就曾強制機關事業單位休年假。規定凡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必須休年假,應休不休的,年假補貼不再發放。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適當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年休假制度是國家爲保護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休息權而出臺的一項福利制度。然而,在一些地方和單位,這一制度都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這裏面既有單位領導對此重視不夠、不能及時安排休假的因素,還有一個觀念問題——長期以來,加班加點、廢寢忘食、鞠躬盡瘁等字眼都被視爲好員工特別是好乾部的代名詞。對不少人來說,他們雖然有休假的需要和願望,但囿於傳統的觀念,不敢提出要求,更不敢光明正大地享受應有的權利。在這樣的背景下,推出“強制休假”、領導帶頭的措施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

公職人員身體欠佳不是新話題。幾年前發佈的《中國公職人員健康白皮書》就顯示,領導幹部不少體檢都存在異常,超四成公職人員超重或肥胖。實際上,而河南、東莞等地的體檢情況也大致如此。沒有好的休息就沒有好的身體,也會影響到工作的效率和質量。推行年休假,是對公職人員的一種健康儲蓄。

“強制休假”彰顯了人文關懷,在促使人們樹立更科學的勞動觀念、迅速扭轉公職人員健康狀況不佳等方面將起到良好的引導和推動作用。不過,竊以爲這樣的好舉措不能只侷限於公職人員,而應推廣到普通的勞動者。儘管我國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已實施多年,但對於某些企業的員工來說,帶薪休假仍是“空頭支票”,不要說沒假休,就連假期工作應得的3倍工資,也很難拿到手。相對於公務員而言,及時採取措施維護普通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樣重要,甚至更迫切。

文/喬志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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