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武威市通報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中新網甘肅新聞10月22日電 武威市紀委監委日前通報了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具體如下:

涼州區長城鎮紅水村違規分配扶貧補助資金問題。2015年8月至11月期間,紅水村將建檔立卡貧困戶市級補助資金83.5萬元違規發放,向貧困戶每戶發放100至600元不等的補助資金,其中,50.25萬元平均發放給非貧困戶。2016年5月,紅水村向享受2015年養殖暖棚補助的96戶貧困戶每戶收取1000元,共計9.6萬元,發放給2014年未享受補助資金的19戶建棚貧困戶。2018年5月15日,紅水村黨支部書記李峯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村委會主任李萬黨受到內嚴重警告處分,紅水村十二組組長魯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古浪縣土門鎮王府營村違規收費及平分低保金等問題。2013年12月,時任王府營村黨支部書記王萬臻向該村9戶村民收取節能示範補助資金共計9000元,未及時支付給建築商,用於個人開支。2013年至2015年10月,王府營村每小時向村民多收取經濟林水費15元,用於支付經濟林灌溉用水缺額部分水費、主河道清淤勞務費、墊付五保戶欠繳水費等費用。2013年12月至2016年4月,王府營村八組違規平分低保金31540元。2018年3月22日,王萬臻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村委會主任李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王萬臻個人開支的9000元補助資金已收繳。

民勤縣東湖鎮維結村套取並侵佔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等問題。2016年,時任維結村黨支部書記任佳武虛報危房改造面積,套取補助資金32516元,個人佔有24516元,分給時任村委會主任崔永新和村文書趙之福各4000元。2014年10月,維結村違規向農戶收取草食畜牧業貸款利息108.3萬元,任佳武以個人名義將其中40萬元借給其同學趙某某使用,個人獲取利息5.6萬元。2016年1月,任佳武違規向農戶收取項目補助資金52萬元歸個人保管,並將其中40萬元轉存定期,個人獲取利息2996.04元。2015年10月和2016年11月,任佳武先後兩次將維結村10萬元扶貧互助資金從專戶中取出,存入重新開設的“維結村扶貧資金協會”定期賬戶獲取利息。2018年4月3日,任佳武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崔永新、趙之福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任佳武刑事責任,違紀資金收繳財政。

天祝縣哈溪鎮西灘村村委會原主任張登文套取並侵佔項目資金問題。2010年至2013年期間,時任西灘村村委會主任張登文利用西灘村實施“一事一議”人飲工程項目便利,採用製作虛假材料單和加大農民工出工天數等手段,騙取國家“一事一議”項目資金36316.5元后侵吞。2018年4月,張登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古浪縣直灘鎮大墩村扶貧工作中優親厚友等問題。2012年4月至2017年6月,時任大墩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劉瑞將不符合低保享受條件的村民秦某家庭確定爲低保對象,並於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期間對秦某家庭拆戶施保。2012年至2016年,劉瑞私自將村環境衛生整治、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機制等項目承包給本村村民實施,並編造項目資料進行報賬,在支付相關費用後,劉瑞將項目結餘資金共計8973元用於個人開支。2016年8月,劉瑞將大墩村五組一處無人居住的院落指定給鐵塔公司用於通信基站建設,以村委會名義與鐵塔公司簽訂徵地補償合同,並將補償款10004.7元與修建基站的工程隊負責人劉某某二人私分,其中劉瑞分得7004.7元,劉某某分得3000元。2012年12月,直灘鎮東分支村五組村民張某某遷戶時,時任大墩村委會文書戚生輝收受張某某價值100元的香菸1條。2012年至2013年,戚生輝在協調惠農貸款過程中,向村民謝某某、趙某某共收取1100元做爲協調費用。2011年至2016年,大墩村在發放冬春生活困難羣衆救助補助時,劉瑞私自確定享受人員名單,優親厚友。2011年,大墩村編造危房改造資料,大靖鎮負責危房改造工作的時任副鎮長金曉東及工作人員朱成鵬等人未認真核實,致使劉某違規享受危房改造補助資金4000元。此外,劉瑞、朱成鵬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以上問題,大靖鎮副鎮長溫萬海負有領導責任。2018年4月22日,劉瑞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責令辭去村委會主任職務,戚生輝、溫萬海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朱成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收繳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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