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據韓聯社報道,韓國最高法院29日對李在鎔涉嫌行賄案作出終審判決,判處李在鎔案發回重審。2018年2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作出二審判決,推翻一審判決結果,判處李在鎔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緩刑4年。

(原標題:三星太子行賄案終審 李在鎔案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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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網8月29日電 現年51歲的李在鎔迎來了“命運之日”。據韓聯社報道,韓國最高法院29日對李在鎔涉嫌行賄案作出終審判決,判處李在鎔案發回重審。他在去年的二審判決中獲緩刑,當庭獲釋。

據韓媒早前報道,法院若維持二審判決,李在鎔便可無後顧之憂,繼續開展公司的經營活動。但如果法院發回重審,李在鎔就面臨再次入獄的可能。

如果李在鎔被重新監禁,預計這一裁決將對三星電子造成沉重打擊。目前,三星電子正應對韓國經濟放緩,以及日本限制對韓國出口半導體原材料的挑戰。李在鎔是三星電子副會長、三星集團實際掌門人。2017年2月,他涉嫌行賄朴槿惠及崔順實以加強對三星集團的掌控,遭檢方起訴。

art_1484764235.jpg李在鎔被羈押的首爾拘留所

2017年8月,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李在鎔獲刑5年。當時法院認定李在鎔5項罪名成立,分別爲行賄、挪用公款、向海外轉移資產、隱匿犯罪收入和作僞證。

隨後,李在鎔方面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而檢方則認爲判刑太輕,也提起上訴。

2018年2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作出二審判決,推翻一審判決結果,判處李在鎔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緩刑4年。李在鎔當庭獲釋。

郭傑吉 本文來源:海外網 責任編輯:化成雨_NBJ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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