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女友斷斷續續談了快兩年了,中間分分合合都是因爲錢的事。這次和好後,我怕夜長夢多,決定儘快跟她結婚。可見過她媽後,我心涼了半截,她媽說想結婚也簡單,30萬彩禮,一套市區的房,缺一個都不行。

以我家的條件,別說缺一不可了,就是任意一個滿足起來也有困難。本來我想從女友身上取得突破口,誰知道她一口咬定婚姻大事得聽她媽的,自己不敢做主,我也很無奈。

最難受的是,她不答應嫁給我也沒有跟我分手,可是據聽說她媽還一直在給她安排相親。我向她表達過不滿,她說我媽安排的我總不能不去啊,現在人不是還跟你在一起麼?再說我媽又不是不答應,提出的條件達不到我能怎麼辦?

聽完她的話我也沒脾氣。我家在城郊,爸媽沒有正式工作,平時自己做些小生意,收入不穩定,而我每個月工資也才5000多,還要負擔戀愛期間的開銷,照這樣下去,我跟她結婚恐怕是無望了。

可是不管我怎麼說,女友都下不了決心,我知道還是因爲我家條件不好。就在我準備放棄的時候,我倆的事忽然有了轉機。前兩天女友忽然讓我去一趟她家,說她媽同意了我倆的事,聽完我喜出望外,趕緊買了點東西就上她家了。

她媽見了我很熱情,說以前不同意我們在一起,主要是想考驗我,現在看我對女友這麼死心塌地,覺得我是一個靠得住的人,所以決定房子、彩禮都不要了,同意我們趕緊結婚。

幸福來得太突然,我一下子高興壞了,以致於都忘了給我爸媽說了。一直都過了快一星期了,我纔想起來給我媽打電話報喜。

沒想到我媽聽了反應很冷淡,說早就猜出了會是這個結果!我說那這個結果你們不高興嗎?

我媽說早讓嫁不嫁,現在想嫁我還不同意了呢!因爲傳出風聲咱這兒要拆遷,周圍的姑娘搶着往咱村嫁,你說這事有什麼值得高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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