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紅安警方查處一起挖祖墳案 刑拘3人

挖人祖墳的行爲,在中國的傳統道德觀念裏,是公認的大不敬,是對別人一種嚴重的侮辱和侵害行爲。

然而,近日,在紅安縣永佳河鎮,發生了一起挖祖墳的案件。

2018年9月30日,紅安縣公安局永佳河派出所接轄區某村村民餘某剛報警稱:自家8棺祖墳遭人損壞,要求立案查處。

接警後,所長佔志德高度重視,迅速指派教導員石平松組織警力展開調查,很快發現該村村民董某發(男,55歲)、董某詠(男,54歲)、董某安(男,66歲)3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並查明瞭案情。

原來,現年40歲的受害人餘某剛家的祖墳山,原位於本壪的一處山坡地上。2014年,因建設南鬥天湖旅遊景點需要,永佳河鎮政府要求其壪祖墳山統一整體搬遷到指定地點。餘某剛響應號召,將自家祖墳遷到指定的山坡上。然而,從2017年起,鄰壪村民董某發、董某詠、董某安以他家祖墳佔用了本壪土地爲由,要餘某剛搬遷祖墳或進行經濟補償。

2018年8月8日,經鎮政府、鎮司法所、村委會協調,達成了由余某剛補償鄰壪村民4000元錢的協議。然而,餘某剛後來根據族譜證實自家祖墳葬在本壪,並沒有佔用鄰壪土地,就沒有按協議給村民補償,同時拒絕遷墳。

爲發泄不滿,9月28日晚約9時許,董某發認爲餘某剛“耍賴”,在沒有報告村組幹部的情況下,邀約董某詠和董某安,三人乘着夜色,手持八棒槌、耙鋤等工具,將餘某剛家的8棺祖墳損壞。經縣物價局認定,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000餘元。爲逃避打擊,當晚他們賭咒誓不認罪。但是,面對鐵的證據和民警的強大攻勢,三人最終對挖祖墳的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發、董某詠、董某安因涉嫌故意損壞財物被紅安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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