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能夠成功的領證,能夠順利的舉辦婚禮,還是要歸功於我。要不是我的堅持和努力,還有我想的好辦法,我估計老婆和我就只能有緣無分,分道揚鑣了。

我們是有感情基礎的,兩個人談戀愛三年,也住在一起一年多了,基本上就是互相認定了,鐵定是夫妻了。我最羨慕的兩個人生活狀態應該是一起打拼,最好是從無到有。

不過後來我知道了老婆的家庭條件,我覺得老婆可能喫不了苦,只能我自己一個人多努力了。岳父家裏有點錢,事業不錯,老婆一直都是當大小姐的,沒有喫苦,也不愁生活。見了家長,我爸就是不同意,他瞧不起老婆,更加瞧不起岳母,因爲岳母就是個普通的農民。

還有個原因,岳父就只有一個女兒,他希望我和老婆能夠生兩個孩子,其中一個跟着他的姓,這樣兩全其美,我和老婆都沒有意見。我媽聽我爸的,我爸堅持說不行,我媽也跟着反對。做我爸媽的思想工作,挺累人的,說得嘴巴都要乾了,就是沒用。

最後岳父都有些煩了,說無所謂,還說他的女兒不愁嫁。這我就慌張了,無奈之下,我想出了個好辦法,但是不敢跟岳父直說,我是跟老婆說的。讓岳父給我爸媽拿點禮物,帶他們去工廠參觀一下,老婆還給我15萬塊,我拿給我爸說是岳父給的,這樣一通折騰下來,我爸媽才同意了,我們的婚事也才經歷波折之後,順利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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