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上午,由永仁縣人民檢察院提起的起某、白某盜伐林木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永仁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這也是永仁法院審理的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檢察機關認爲: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間,被告人起某、白某以非法佔有林木、林地爲目的,在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攜帶斧頭、砍柴刀到集體山林盜伐林木兩片,數量巨大。經鑑定,被告人起某、白某共計盜伐幼樹4363株,盜伐林木面積69.31畝。應當以盜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益訴訟起訴人認爲,被告人起某盜伐林木的違法行爲,造成了大面積的林地被破壞,自然生態環境受到了很大的影響,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當承擔恢復林地植被所需的相應費用。

由於合議庭庭前準備充分,經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被告人陳述等法定程序,整個庭審過程順利進行。經審理,被告人起某、白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並願意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部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及羣衆四十人旁聽了庭審,庭審歷時近四小時,全程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進行直播。該案將擇期宣判。

森林資源是一項極其寶貴的資源,對改善人類生存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因此,國家制定了相關法律法規對林業資源予以保護。希望廣大人民羣衆,能對森林資源有更爲清醒的認識,共同維護我們共有的美麗家園,任何單位與個人均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法律小知識:

公益訴訟案件是指人民檢察院對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衆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爲提起刑事公訴時,可以向人民法院一併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由人民法院同一審判組織審理。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由審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轄。

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衆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爲,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在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人民檢察院根據案情,認爲犯罪嫌疑人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以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身份向犯罪嫌疑人提起公益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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