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警经过调查取证和数次询问,妻子杨某某才承认发生事故时肇事车辆是由丈夫王某某驾驶的。在8月22日至26日事故调查期间,妻子杨某某告诉民警自己是肇事驾驶人,事故发生时自己在驾驶肇事车辆,丈夫坐在后排。

近日,云南大理南涧县公安局依法办理了一起涉嫌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杨某某被拘留5日。

2019年8月22日,当事人杨某某、王某某夫妻二人驾车从凤庆前往昆明途中,在大理州南涧县辖区内发生了与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南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交通事故案件展开调查取证。在8月22日至26日事故调查期间,妻子杨某某告诉民警自己是肇事驾驶人,事故发生时自己在驾驶肇事车辆,丈夫坐在后排。而民警对王某某询问时,丈夫王某某竟然也自称自己就是肇事驾驶人。

到底是谁在说谎?民警经过调查取证和数次询问,妻子杨某某才承认发生事故时肇事车辆是由丈夫王某某驾驶的。因为车辆所有人和被保险人的名字都在自己名下,她害怕丈夫王某某被处理,所以才谎称是自己驾驶的车辆。由于一开始也没来得及和丈夫商量一下,结果俩人都说自己是肇事驾驶人。

目前,当事人杨某某因实施了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被南涧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交通事故案件还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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