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荷都網訊 22日晚,杭州交警發佈1月21日中山北路文暉路口事故簡報。

21日21點36分許,崔某(男,54歲)駕駛浙A558××小型客車(寶馬X6)自中山北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文暉路口向西左轉時,與由李某某(男,51歲)駕駛的自文暉路東向西行駛的浙A960××小型客車發生相撞。

晚上11點多,肇事車輛浙A558××寶馬X6車被拖離現場。

隨後,崔某駕車衝上中山北路文暉路口西南角的人行道,與停放該處的浙A590××小型客車、浙A997××小型客車、浙A71H××小型客車等車輛相碰,造成多車受損以及人行交通信號燈損壞的交通事故。該事故無人員傷亡。

事故發生後,公安交警部門對肇事駕駛人崔某進行體內酒精含量及毒物含量檢測,未檢出酒精及毒品成分。

現已查明,肇事駕駛人崔某的駕駛證已於2016年6月19日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依法吊銷,其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行爲屬於無證駕駛。

22日,公安交警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依法對崔某採取罰款1000元並處治安拘留10日的處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