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法絕非僅僅是技術層面的問題,在古代中國政治思想中,曆法與政治合法性緊密相關。頒正朔、改正朔是歷代帝王顯正統的一個重要舉措,而是否奉正朔則成爲衡量地方勢力是否臣服的一條重要標準。①“年號紀年”爲漢武帝創立,②在中古時期又往往和秦始皇創立的“皇帝”稱號連在一起,所謂稱皇帝、建年號,視爲君主制度的重要內容;而“王號紀年”是秦漢之前的傳統,有年數,無年號,後來往往與周代文物制度相連接,被視爲更“古”的傳統。這兩種紀年方式從魏晉南北朝到隋唐,代表着不同的政治意涵和文化傳統。雖然“年號紀年”佔據主導地位,但是中古時代也多次發生去年號、改用王號紀年的改制。而這些曆法的變動,往往並非出自現代自然科學性質的考慮,而是爲了僞託周代文物典章進行革故鼎新的禪讓、革命、再受命。安史之亂期間,肅宗爲重造李唐天命、構建自身統治合法性而採取的無年號紀年、改李唐正朔,乃至採用曾祖高宗上元年號異於常規的措施。這在中古時代相當罕見,彰顯出肅宗不同尋常的政治考量。要理解這些舉動的政治文化和思想意涵,或應考慮當時肅宗與玄宗關係,以及肅宗開創新局的企圖心來加以詮釋。肅宗對曆法的操弄,爲我們提供了一個探究曆法與中古政治理想的樣本。

一、肅宗去年號、改正朔之情形

肅宗時代雖短,但是在許多方面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比如國家中樞體制與前代截然有別。③肅宗乾元元年(758)的天文機構改革,將司天臺從祕書省中徹底獨立出來,其職能除了觀測天象、修訂曆法和晝夜計時之外,又增加了禳星救災的祭祀功能。趙貞認爲這次天文機構改革,名副其實地突出了漢唐以來太史及其屬僚“觀察天文”的職責,進一步強調了“天文玄象”對唐代帝王政治的象徵性參政作用,充分體現了肅宗在制度建設上“效法天文”的政治理念,對提高唐代天象觀測的準確性以及中古時期的“天學”發展都有極其深遠的積極意義。④

筆者嘗論,肅宗於760年採用的“上元”年號,具有革命之意。對這次改元,正史語焉不詳,頗與天象變異有關。“己卯,以星文變異,上御明風門,大赦天下,改乾元爲上元。追封周太公望爲武成王,依文宣王例置廟。”所謂“星文變異”,似指四月“丁巳夜,彗出東方,在婁、胃間,長四尺許”,又閏四月辛酉朔,“彗出西方,其長數尺”。⑤推究上元的本意,與天文曆法淵源極深。曆法“敬授人時”與“頒告正朔”,都是古人探究天命的重要方式。趙貞認爲,“肅宗改元上元也別有一番深意,他通過借用曆法上元之始的含義,希望更加準確的窺測天象,進一步領悟和捕捉上天的各種旨意,從而更好地維護李唐王朝的天命統治。”⑥筆者曾指出,“上元”作爲曆始,深具鼎革布新之涵義。所謂“屬天人葉紀,景象垂文,爰遵革故之典,將契惟新之命。義存更始,庶有應於天心”。“革故”、“惟新”、“更始”等詞彙,都帶有強烈的鼎革色彩。分析肅宗《改元上元赦文》和《去上元年號大赦文》,結合當時的政治形勢,肅宗似有將自己的統治與父親玄宗的時代劃開的意圖,強調自己是開創一個嶄新的時代。⑦

肅宗“上元”年號異於常規,還在於在肅宗之前,其曾祖父高宗就使用過“上元”年號。高宗上元在公元674-676年,肅宗上元在760-761年。歷史上,年號被重複使用,並非鮮見,《陔餘叢考》“年號重襲”條中,已有詳列。但是,同一朝代中,兩位君主使用同一年號,卻極爲罕見。對此,趙翼曾感嘆道:“高之與肅,相去不過六七十年,耳目相接,朝臣豈無記憶,乃以子孫復其祖宗之號,此何謂耶!”⑧中國歷史上很少有君主使用前朝代的年號,甚至避免與割據政權、起義政權年號重複。但是在極少數情況下,誤以爲前代沒有用過而出現重複。⑨不過,肅宗顯然並不是不知道高宗已經用過上元年號,但是他依然堅持使用上元年號,這就表明他對這一年號的重要意義有清醒的認識。

安史之亂中,面臨着內外交困的局面,肅宗有強烈的意圖塑造自己革故鼎新的形象,使用上元年號而不忌諱,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出現的。肅宗的《改元上元赦文》不斷貫穿着革古鼎新的意圖,而且明確將這一意圖和“宗周”之制聯繫在一起。此篇文誥多處表露這一意圖,比如將太公望從國家祭祀的地位提高到與孔子平行的層次,封太公望爲武宣王,“擇古今名將配享,並置亞聖及十哲等。享祭之典,一同文宣”;又強調“威儀以等,《周禮》舊章”云云。⑩“肅宗廟樂請奏惟新之舞”,(11)杜甫《別蔡十四著作》雲:“異才復間出,周道日維新”,(12)正是對當時氣氛的反映。不過更能體現“宗周”的行動,發生在兩年之後,肅宗去年號,自改正朔。

“改正朔”就是要建立起一套有本朝特色的歷法系統,以受命於天。歷代的改朔,都圍繞着寅、醜、子做文章。夏正建寅,以今天的陰曆一月爲正;殷正建醜,以今天的陰曆十二月爲正;周正建子,以今天的陰曆十一月爲正。上元二年(761)九月壬寅,肅宗下詔去年號、改正朔,兩唐書、《通鑑》等記載略同,《新唐書》雲:

九月壬寅,大赦,去“乾元大聖光天文武孝感”號,去“上元”號,稱元年,以十一月爲歲首,月以鬥所建辰爲名。賜文武官階、勳、爵,版授侍老官,先授者敘進之。停四京號。(13)

肅宗這一措施在中國歷史上都極其少見,其背後隱含豐富的政治、思想意涵,然因肅宗早崩,其“革命”事業未能繼續推行,以至於這一重大事件被湮沒史籍之中,而近代學人也全然忽視。(14)

以十一月(冬至所在月)爲歲首,乃是自改李唐正朔,也是向周制理想的復古。肅宗作爲李唐子孫,應當記得其曾祖母武則天篡奪李唐天命時,就是將李唐的正朔(建寅)改爲建子,也即以十一月爲歲首。武則天永昌元年(689)“十一月,庚辰朔,日南至……始用周正,改永昌元年十一月爲載初元年正月。”甚至在聖曆元年命瞿曇羅作光宅歷,後又有神龍歷,體現新政權的革命性。(15)久視元年(700)十月甲寅,武則天覆以正月爲十一月,一月爲正月,並非由於客觀上的歷法不便,(16)而是有意地迴歸李唐正朔。這是巨大的政治信號,就在此前後,流放中的李顯被接回洛陽,重新立爲太子。武則天作爲篡奪者,廢唐正朔,可以理解,然而李亨本是李唐子孫,居然也改李唐正朔,令人費解。(17)

而且肅宗在自改正朔的同時,居然去掉了年號,採用王號紀年,只稱“元年”,這更是罕見的舉動。即位和改元,是帝制時代最引人矚目的國家大事。(18)採用何種年號,往往是政治宣傳的重要手段,也是體現君主及政權意識形態的重要平臺。但是極少在是否採用年號上進行政治操弄。而又將去年號和改正朔結合在一起,更加少見。從曆法和政治思想史上考慮,肅宗可謂是極端典型的例子。

從上元九月去年號,以建子月爲歲首,一直到次年四月改元寶應,恢復李唐的以寅月爲歲首,總共有六個多月時間。《資治通鑑》的月份排序正體現了這一改朔,從上元二年十月之後,是建子月(即夏曆十一月)、建寅月(即夏曆正月)、建卯月(即夏曆二月)、建辰月(即夏曆三月)、建巳月(即夏曆四月)。建已月甲子,即四月十五日改元寶應,復寅正,之後就是秋七月、八月、九月。中間沒有五月、六月。(19)

肅宗的這一系列“極端”的歷法操弄,跟當時李唐王朝以及他自身面臨的局面有密切的關聯。安史之亂爆發,李唐帝國四分五裂,關東河北大部爲安史政權佔據,李唐不再是天下唯一的政權,李唐的年號也不再是唯一的年號。可以想見,安史政權大肆宣揚李唐不德,喪失天命等等,加上戰場形勢的起伏跌宕,使肅宗政權感到莫大的壓力,需要在政治宣傳上採取激烈的行動,重塑李唐的天命。而肅宗本人的即位,又是採取宮廷革命的形式,並非依禮法而行,這也爲競爭者製造了攻擊他的口實。玄宗雖然讓位,但是長期實力猶存,李唐內部權爭不息,肅宗的統治正當性時刻面臨挑戰,肅宗也需要通過操作曆法塑造自己的中興之主的形象,鞏固自己的統治合法性。肅宗的一系列意識形態的改造以及政治宣傳,必須放在當時的政治歷史背景下進行考察。

二、肅宗對玄宗之區隔及肅宗之理論困境

自陳寅恪以來,治唐史的學者逐漸揭開官方史書溢美隱晦的迷霧,揭示出肅宗與玄宗微妙的競爭關係,以及這種關係對玄宗後期到肅宗朝政治、禮儀和意識形態走向的深刻影響。肅宗做太子時,爲皇帝權力所抑制,先後遭李林甫、楊國忠的傾軋,危殆的情況就有好幾次,陳寅恪甚至指出,肅宗“皇位繼承權亦屢經動搖,若非乘安祿山叛亂之際擁兵自立爲帝,則其果能終嗣皇位與否,殊未可知”。(20)

安史之亂爆發時,肅宗已經是40多歲的太子,在原有的約束機制瓦解之後,才終於得到機會自立爲帝。這一點陳寅恪早已經點明,肅宗乃是“擁兵自立爲帝”。近年來唐史學者對玄、肅朝政治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基本判明玄、肅權力爭奪在政治走向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天寶十五載(756)在玄宗入蜀路上爆發的馬嵬驛兵變,是以太子李亨爲首的太子集團主導發動的。有的學者指出,高力士和陳玄禮則與兵變無關。兵變的性質,則可以說是唐玄宗後期統治集團內部長期而複雜的矛盾鬥爭,特別是皇位爭奪鬥爭日益激化的必然產物。兵變的結果不僅使以楊國忠爲首的楊氏外戚勢力招致覆滅,而且還大大加快了李亨繼位的進程,並最終直接促成了唐肅宗於靈武即位稱帝的歷史事實。因此,馬嵬驛兵變實際上標誌着唐玄宗統治的結束和唐肅宗統治的開始。(21)有的學者認爲,肅宗在位太子之時,就與玄宗存在緊張關係,後來經過馬嵬坡之變,分兵北上,通過另立中央的形式完成了皇位交替。(22)也有學者指出,馬嵬驛兵變雖然事實上造成了肅宗的崛起,但是事件本身存在巨大的偶然性,時間倉促之間,很難說李亨預謀和組織這次兵變。(23)

筆者並不認同事先預謀說,而對歷史事件的偶然性抱持極大的同情心。若設身處地存同情之理解,則事前發生的一切,都難以找到預謀的痕跡,而事後的走向,也完全超出歷史參與者的設想。馬嵬驛兵變後,實際上肅宗的處境相當尷尬和危險,事後證明陳玄禮等人仍然是死忠於玄宗,所以《舊唐書》卷五五《后妃上》的一段議論非常生動而又準確:“息隱鬩牆,秦王謀歸東洛;馬嵬塗地,太子不敢西行。”(24)馬嵬驛兵變之後,李亨已經不敢再在玄宗身邊停留。《舊唐書》將這件事跟當年李世民面臨傾軋,曾預謀逃奔洛陽相提並論。

而當時李亨分兵北上,倉皇淒涼,完全不像後來官方史書描寫的那麼自信,也完全沒有料到自己能獲得朔方軍的支持而站穩腳跟。當時不論玄宗還是肅宗,對形勢的判斷與形勢的發展完全不同。玄宗選擇播越入蜀,是對北方政治軍事形勢判斷的結果。當時北方能與安史叛軍抗衡的兩大武裝,河隴軍已在靈寶決戰中一敗塗地,朔方軍雖然實力猶存,但是其人心向背,尚存疑問。玄宗根本沒有預料到肅宗會得到朔方軍的全力支持,在靈武登基稱帝。實際上,肅宗即位的消息是在一個月之後才達到成都。至此,肅宗擁強大的朔方軍支持,又處北方政治中心,玄宗反而偏居蜀中一隅,淪落權力邊緣。

肅宗獲得朔方軍的堅定支持,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一個原因是唐代的親王遙領制度。雖然不像唐代前期親王出藩那樣對地方權力影響深刻,但是玄宗之後的親王遙領節度,並非與地方將吏全無聯繫。開元十五年(727)李亨封忠王時,即爲朔方節度大使、單于大都護。《資治通鑑》記載,當肅宗北上彷徨無措時,其子建寧王倓雲:“殿下昔曾爲朔方節度大使,將吏歲時致啓,倓略識其性名。”可見親王雖不出閣,但與名下的將吏,依然有名義上的府主與僚佐的關係。事實上,自開元二十六年李亨被立爲太子時,其勢力範圍就在河西、隴右以及朔方。當時西北諸軍統帥王忠嗣就是因爲和當時的肅宗往來密切而被罷黜。(25)

馬嵬驛兵變後,支持入蜀的楊國忠已經被殺,玄宗陣營再次討論了去向,投奔朔方也是選項之一,但是最終被玄宗排除,他認爲依靠富庶的四川地區,連接江淮,再圖北方纔是上策。以邏輯推之,在肅宗分兵北上時,玄宗根本沒有意識到肅宗將成大事,最終取代自己。肅宗自立爲帝之後,玄宗任命永王李璘出鎮江陵,乃是兩個政治中心的爭鬥。(26)玄、肅的權力爭奪影響了唐朝中央體制、(27)平叛方略、乃至個人的命運。(28)

我們將重要事件按時間排序,大致如下:天寶十五載即唐肅宗至德元載(756)六月九日,安史叛軍陷潼關。十三日,玄宗出長安奔蜀,十四日,至馬嵬驛,太子亨支持發動兵變,殺楊國忠、楊貴妃,玄宗西行,太子亨北走靈武,分兵自立。二十三日,叛軍陷長安。七月十三日,太子亨擅自即皇帝位於靈武,改元至德,是爲肅宗,遙尊玄宗爲太上皇。二十八日,玄宗至成都,八月十二日,靈武使至成都,玄宗始知太子即位,十六日,玄宗稱上皇,詔稱誥,十八日,上皇臨軒冊肅宗。玄宗對肅宗搶奪皇位採取了忍讓態度,當是爲了顧全平定安史之亂的大局。事實上形成了兩個權力中心。這種二元政局(任士英語)至少延續到至德二載十一月,玄宗、高力士、陳玄禮以及禁軍六百餘人自成都到達鳳翔,隨即被肅宗解除武裝。

筆者在第一節討論的肅宗改元上元,似乎與當時的政治局勢有密切的關聯,尤其是在剷除玄宗勢力方面,有明晰的痕跡可循。在改元上元之後兩個月,即上元元年六月,肅宗將玄宗從一直居住的興慶宮強行移往西內太極宮。李輔國將興慶宮廄馬三百匹收繳,僅留10匹。並將玄宗親信流放,開府高力士配流巫州、內侍王承恩流播州、魏悅流漆州、左龍武大將軍陳玄禮致仕。筆者不敢妄斷肅宗在改元上元之後,即動手將玄宗勢力徹底剪除,這兩件事情之間有特定的聯繫。不過從邏輯推斷,肅宗既改元上元,定下革古鼎新之旨,必然成爲剪除玄宗勢力的時代背景。

肅宗對玄宗遺產的拋棄,除了中央政體改革、人事變更、曆法改易之外,還有很多地方值得關注,可以說,肅宗對玄宗政治遺產的切割和拋棄,做得相當徹底和全面。

肅宗在上元元年閏四月改元,建“上元”年號。也就在同一個月,廢除了玄宗創立了將近半個世紀的國家祭祀龍池祠。這一祭祀乃是玄宗強調自己受命於天,並在長安居民面前展示的重要環節,肅宗居然一舉廢除,而此時玄宗尚居住在興慶宮,肅宗也絲毫不考慮玄宗的感受,均可驗證此時肅宗與玄宗之緊張關係。任士英認爲,祭祀龍池,玄宗意在從國家禮制的角度表明興慶宮在國家禮儀場合下的地位,從而鞏固興慶宮所具有的政治中樞的地位。(29)所言甚是。而肅宗廢除龍池祠,乃是將玄宗所在的興慶宮從國家禮儀空間中抹去,強調自己所居住的大明宮纔是權力和禮儀的中心。也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發生了肅宗強行將玄宗移往西內的事件。玄宗的親信也全被驅逐流放。“上元”年號的建立,不啻爲肅宗切割玄宗的一大政治信號,爲臣民清晰地傳達了自己的政治意圖。

肅宗發動的天文機構改革中,也有玄、肅之爭的影子。肅宗將司天臺的辦公地點,由原來祕書省的南面遷到永寧坊張守珪故宅的地方。肅宗在詔書中說:

建邦設都,必稽玄象。分列曹局,皆應物宜。靈臺三星,主觀察雲物。天文正位,在太微西南。今興慶宮,上帝廷也,考符之所,合置靈臺。宜令所司量事修理。(30)

永寧坊司天監,“監內有靈臺,以候雲物,崇七丈,周八十步”。(31)趙貞認爲,如果將太微垣的星官與人間帝國對應起來,玄宗所居的興慶宮與天上太微所居之“庭”對應,則肅宗居住的大明宮無疑就與天上的紫微宮建立了對應關係。肅宗對天文正位的調整,實質恐怕還是爲自己在安史之亂中登位及深居大明官的合理性尋找天文依據。趙貞甚至認爲,興慶宮地勢低窪,旁邊的靈臺崇七丈,周八十步,在“候察雲物”的掩護下,天文官員更易於望、刺探和窺測興慶官的一舉一動,從而達到監視、防範和控制玄宗的目的。(32)

安史之亂的爆發對唐代社會的士人心態造成極大的震動,玄宗的統治合法性遭到空前的質疑。加上肅宗分兵自立,爲強調自己行爲的正當性,有意識地和玄宗進行切割。這是肅宗朝在短短數年之中反覆操弄年號與曆法的一個重要背景。

實際上,肅宗自上臺伊始,就面臨着巨大的倫理壓力。可以說,肅宗自始至終都面臨着難以解釋的理論難題。唐代士人中瀰漫着一種貶肅宗之不孝的氣氛,比如元結、杜甫等人的作品。(33)《太平廣記》卷三三五引唐柳祥《瀟湘錄》“梁守威”條借小說中人物少年之口,說唐肅宗“自立不孝也,徒欲使天下怒,又焉得爲天下主也”,“今日之大事已失,卒不可平天下。我未聞自負不孝之名,而欲誅不忠之輩者也”。(34)可見肅宗負不孝之名,在當時似乎是一種普遍認識,並不侷限於高級官吏和士人。所以不難理解在即位詔書中,肅宗重點解釋了自己即位,乃是大孝,“孝莫大於繼德,功莫盛於中興”。(35)郭子儀《請改元立號表》也表達了同樣的意思:“臣聞功莫大於締構乾坤,孝莫先於纘承社稷”。(36)肅宗努力塑造自己“中興”形象,早在乾元二年(759年)就有表現。在這一年,因陳倉的陳寶之瑞,將陳倉改名爲寶雞。陳寶是中古時期的重要祥瑞,《水經注·淯水注》載:“關水又西南逕雉縣故城南,昔秦文公之世有陽伯者,逢二童曰舀、曰被。二童,二雉也。得雌者霸,雄者王。二童翻飛,化爲雙雉。光武獲雉於此山,以爲中興之祥,故置縣以名焉。”顯然肅宗想模仿光武帝劉秀那樣,實現唐王朝的中興。(37)

這一理論困境是肅宗朝許多事件的主觀環境。然而隨着肅宗早早去世,當皇位傳到代宗手中,這一理論難題也就煙消雲散。肅宗改元上元之後遭到貶殺的玄宗系大臣比如永王獲得平反昭雪,肅宗反覆進行的年號操弄也恢復正常,重新建立寶應年號。

在明瞭肅宗的現實政治需要之後,我們應該深究去年號、改正朔的思想內涵,這是中古政治文化的重要內容,也是肅宗認爲如此操作行之有效的思想基礎。

三、肅宗之前的無年號紀年

自從漢武帝創建年號紀年之後,中國曆代王朝幾乎均沿用不革。作爲政治宣傳和意識形態的重要裝置,中古時代各王朝多在取何種年號上大做文章,而鮮有討論是否該用年號紀年。前人研究對歷史上的無年號紀年往往容易忽略,比如劉乃和認爲,自漢武帝后到清朝末年,兩千年來都有年號,只有唐肅宗上元二年(761)九月至次年四月沒年號。(38)徐衝則敏銳地揭示並剖析了西魏北周出現的無年號紀年。(39)除此兩例之外,尚存其他例子,證明無年號紀年在中古時期,曾多次出現,並形成與年號紀年相對的政治傳統,其內在意涵對於理解中古政治文化,乃至關鍵的歷史情節,都具有重要啓示。唐肅宗去年號的舉動,也須在這一脈絡中獲得解釋。

1.十六國時期慕容氏的無年號紀年

十六國時期,鮮卑慕容氏先後建立前燕、後燕、南燕几個政權,其中前燕慕容皝、慕容儁和南燕慕容德都曾採用無年號紀年。《晉書》卷一一○《慕容儁載記》雲:

慕容儁,字宣英,皝之第二子也。……皝死,永和五年(349),僭即燕王位,依春秋列國故事稱元年,赦於境內。(40)慕容儁“僭即燕王位,依春秋列國故事稱元年”這種描述,顯似後代史家帶有偏見的書寫方式。所謂“春秋列國故事”,即秦漢制度之前的傳統,包括無年號等。但“春秋列國故事”則是將自己視爲諸雄之一,而非代表正統的周天子。這與後來的北周、肅宗採取無年號的意涵似乎有些區別。後者明確將自己定位爲周代文物制度的繼承者,將無年號紀年視爲這一傳統的一個方面。但是我們也不能排除一種可能性,即慕容氏其實也是以周代傳統繼承者自居,認爲自己繼承了更“古”的傳統。

慕容儁並非慕容氏無年號紀年的開創者,這一轉折發生在其父慕容皝時期。慕容氏初興,奉晉正朔,從鹹康三年到永和元年,也即337-345年,使用東晉年號。但是隨着實力膨脹,慕容氏最終選擇拋棄了託身東晉的政治形態。晉穆帝永和元年(345)十月,慕容皝以黑龍、白龍見於龍山爲藉口,停止使用晉年號,以古者諸侯即位,各稱元年,採用無年號紀年,從此不再奉晉正朔。(41)

半個世紀以後,等到慕容德重建燕政權時,也採用無年號紀年:

隆安二年(398),乃率戶四萬、車二萬七千乘,自鄴將徙於滑臺。遇風,船沒,魏軍垂至,衆懼,議欲退保黎陽。其夕流凘凍合,是夜濟師,旦,魏師至而冰泮,若有神焉。遂改黎陽津爲天橋津。及至滑臺,景星見於尾箕。漳水得白玉,狀若璽。於是德依燕元故事,(42)稱元年,大赦境內殊死已下,置百官。(43)(44)

大體而言,慕容氏採用無年號紀年,乃是捨棄了漢武帝開創的稱皇帝、置年號的帝制傳統,迴歸到秦統一之前的傳統。這其中的政治與思想意涵,第一,顯然有復古之意;第二,慕容氏將當時天下紛亂、列國爭雄的局面比擬於春秋戰國,而將自己視爲羣雄之一。而第二層意涵,對慕容氏而言更爲重要。這裏面涉及慕容氏如何看待自己,如何看待正朔所在。慕容氏多次使用無年號紀年,目的在於建立一套適合自己的政治論述,在大國夾縫之中獲得發展和擴張的機會。

2.西魏北周無年號紀年

關於西魏北周的無年號紀年,徐衝所論甚詳。(45)此處似無贅述必要,筆者擇其大要論之。

由於自身政治、軍事實力不及北齊,文化正統又不如蕭梁,宇文泰及其周邊羣體才更加需要以意識形態方面的努力來凝聚關隴人心,以求自存乃至進一步發展。擬《尚書》以布文誥,仿《周官》而改官制,其背後的動力莫不在此。(46)徐衝認爲,“無年號紀年”,也可以視爲“北周王朝”在正當化其皇帝權力起源的過程方面所採取的一個特別舉措;《周禮》、天王與不建年號三者之間存在一種相互對應的密切關係。宇文泰跳過漢武帝創立的稱皇帝、置年號傳統,將自己的合法性論述奠基在更早的周朝禮儀與制度之上。從西魏廢帝(552-554)、恭帝(554-556),北周閔帝(557-559),到北周明帝即位,也即552-559年,西魏北周採用的無年號紀年。行周禮,去年號,但稱元年、二年等。一直到北周明帝即位,最初仍然依《周禮》稱天王,不建年號。週三年,秋八月,明帝聽從崔猷的建議,遵秦漢故事,稱皇帝,建年號,建元武成。

西魏北周的無年號紀年,更多的是復古,依周朝制度,與慕容氏有類似之處。慕容氏採用無年號紀年,考慮的是與東晉等周邊大國的關係。西魏北周恢復周代不建年號而採用王號紀年的辦法,也是想以周代名器,區隔並凌駕於同時期競爭的北齊、蕭梁的“秦漢制度”。歸根結底,無年號紀年,對內宣示自己統治的正當性,對外宣示自己爲正朔所在,是說明權力來源或者統治正當性的裝置。

3.李密稱元年事

李密作爲隋末諸雄之一,《舊唐書》卷五三《李密傳》記其即位爲魏公雲:

大業十三年(617)春,密與讓領精兵千人出陽城北,踰方山,自羅口襲興洛倉,破之。開倉恣人所取,老弱襁負,道路不絕,衆至數十萬。隋越王侗遣虎賁郎將劉長恭率步騎二萬五千討密,密一戰破之,長恭僅以身免。讓於是推密爲主,號爲魏公。二月,於鞏南設壇場,即位,稱元年,其文書行下稱行軍元帥魏公府。以房彥藻爲左長史,邴元真爲右長史,楊得方爲左司馬,鄭德韜爲右司馬。拜翟讓爲司徒,封東郡公。單雄信爲左武候大將軍,徐世績爲右武候大將軍,祖君彥爲記室,其餘封拜各有差。於是城洛口週迴四十里以居之。(47)魏徵等修撰《隋書》卷四《煬帝本紀》也記載雲:“庚子,李密自號魏公,稱元年。”(48)唯一記載李密有年號的是歐陽修等人修撰的《新唐書》。《新唐書》卷八四《李密傳》記載李密即位雲:

讓等乃推密爲主,建號魏公。鞏南設壇場,即位,刑牲歃血,改元永平,大赦,其文移稱行軍元帥魏公府。(49)《新唐書》並未交代這個“永平”年號的史料來源。不過司馬光《資治通鑑》則給出了答案,這個“永平”年號出自唐代劉仁軌的《河洛記》。《資治通鑑》卷一八六記載李密即位稱元年事,與《舊唐書》、《隋書》一致,都認爲李密採用的無年號紀年。《資治通鑑考異》則雲:“《河洛記》雲:‘改大業十三年爲永平元年。’今從《蒲山公傳》及隋、唐書。”(50)《資治通鑑》捨棄了《河洛記》的記載而採用《舊唐書》、《隋書》等記載,是相當正確的。(51)

李密在大業十三年二月“即位,稱元年”,其背後的政治傳統和思想意義頗爲深刻,大有決發之必要。簡而論之,李密稱魏公,號元年,乃是上承北周歷數,而將隋朝認定爲僞。李密稱元年的政治思想意涵,反過來也佐證了李密確實採用過無年號紀年,而非使用“永平”年號。

李密即位,稱元年時雄心勃發,存滅隋之志,甚至作書移郡縣列隋楊十大罪狀,痛斥隋楊竊取北周政權,“隋氏往因週末,預奉綴衣,狐媚而圖聖寶,胠篋以取神器。及纘承負扆,狼虎其心,始曀明兩之暉,終幹少陽之位”,並論述自己乃是天命所歸,正朔所在:

魏公屬當期運,伏茲億兆,躬擐甲冑,跋涉山川,櫛風沐雨,豈辭勞倦。遂起西伯之師,將問南巢之罪,百萬成旅,四七爲名,呼吸則河、渭絕流,叱吒則嵩、華自拔。(52)

李密在這其中被描述爲類似周武王的形象,要“起西伯之師,將問南巢之罪”。文誥中,不止一處將李密討伐隋楊與周武王伐紂相比擬:

今者順人將革,先天不違,大誓孟津,陳命景亳,三千列國,八百諸侯,不謀而同辭,不召而自至。轟轟隱隱,如霆如雷,彪虎嘯而穀風生,應龍驤而景雲起。我魏公聰明神武,齊聖廣淵,總七德而在躬,包九功而挺出。周太保、魏公之孫,上柱國、蒲山公之子。家傳盛德,武王承季歷之基;地啓元勳,世祖嗣元皇之業。篤生白水,日角之相便彰;載誕丹陵,大寶之文斯着。加以姓符圖緯,名協歌謠,六合所以歸心,三靈所以改卜。(53)所謂“大誓孟津”、“八百諸侯”、“武王承季歷之基”、“文王厄於羑里”等等,均是將李密描述爲周武王。我們從中可以讀出兩層意思,第一,隋楊是竊取的北周政權,且已喪失天命;第二,我李密乃“周太保、魏公之孫,上柱國、蒲山公之子”,也是關隴集團的核心階層,我纔是關隴遺產的合法繼承者,所謂“家傳盛德,武王承季歷之基”。我們不敢妄言李密將自己描述爲“周武王”,是爲了上承宇文泰的“周文王”形象,但是李密將自己打扮成北周遺產的繼承者的心態,從這篇文誥中昭然若揭。李密“即位,稱元年”,在這樣的政治思想和歷史背景下,就非常容易理解了。不建年號,正是李密繼承周制,與隋楊爭奪政治合法性運動之一環。

四、無年號紀年的實質和肅宗的復古理想

天文曆法對古人而言,不僅僅有編定時政的功能,還包含一套文化、信仰上的意義。這一點已經毋庸置疑。但是無年號紀年的實質到底是什麼?其實就是周代的“王號紀年”。王號紀年的辦法是從帝王即位之年算起,每一帝王只改一次元,直到去位。史書記載時則連帝號合稱,如周宣王元年、二年,魯隱公元年、二年等。帝王死後,改用新即位帝王的年次紀年,仍稱元年、二年。如周宣王四十六年後幽王即位,父改稱元年、二年。“周宣王元年”、“魯隱公元年”等是他們死後的稱呼,是史書記載的稱號,他們在位時,只稱元年、二年,並無數字與帝號連稱者。王號紀年對中古時代的政權和君主,到底有什麼意義,從瑣碎的史料中我們或可窺見一二。

第一,王號紀年的出現,都發生在諸雄逐鹿中原之際,天下未定。比如十六國時期的慕容氏、西魏北周的宇文氏、唐末的李密,乃至安史之亂中的肅宗。他們都面臨着天下分崩離析,存在強大競爭對手的局面。這些政權或者君主,或視自己爲諸雄中的一員,或以統一天下的周文王(宇文泰)、周武王(李密)自命,視羣雄逐鹿的局面爲春秋列國時代,自己則肩負統一天下、革故鼎新的開創或中興偉業。

第二,或許更爲重要的,王號紀年與歷史上理想的周朝聯繫在一起,採用王號紀年,乃是存復古的企圖,恢復周朝文物制度,以周朝的裝飾之具,證明自身統治的合法性。宇文氏建國爲周,武則天建國爲周,都有這樣的意涵,不過武則天僅僅使用周正,廢唐正朔,並沒有採用王號紀年。宇文氏則在閔帝之前,甚至採用王號紀年,並去皇帝稱號,改稱天王。肅宗去年號、改正朔,也正是存有此意。

首先我們需要解釋兩個問題。第一,肅宗去年號,只稱元年,是否是謙遜之意,畢竟在去年號的同時,肅宗也去了尊號;第二,肅宗去年號之後採用的王號紀年,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被民間採用。上元二年九月肅宗的《去上元年號大赦文》雲:

欲垂範而自我,亦去華而就實。其乾元大聖光天文武孝感等尊崇之稱,何德以當之?欽若昊天,定時成歲,春秋五始,義在體元。惟以紀年,更無潤色。至於漢武,飾以浮華,非昔王之茂典,豈永代而爲則。三代受命,正朔皆殊,宗周之王,實得天統。陽生元氣之本,律首黃鐘之尊,制度可行,葉用斯在。自今已後,朕號唯稱皇帝,其年但號元年,去上元之號,其以今年十一月爲天正歲首,使建醜建寅,每月以所建爲數。……唐虞之代,肇有九州,王者所都,文無異制。其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三京之號宜停,鳳翔先爲西京,亦宜准此。(54)從這一文誥來看,毫無疑問,肅宗去年號、改正朔,乃是“宗周”改制,甚至廢四京之號,顯然也是復古的思想在起作用。然而他也去掉了“乾元大聖光天文武孝感”等尊號,自稱無德以稱之。但是,肅宗此舉絕非自謙,其去年號、改正朔之時,正是其“中興”大業進入佳境,而玄宗勢力顯著萎縮的時候。這些舉動,實際是肅宗張揚之表現。

《舊唐書》卷三六《天文下》“災異編年”條記肅宗去年號、改正朔雲:

[上元]二年七月癸未朔,日有蝕之,大星皆見。司天秋官正瞿曇譔奏曰:“癸未太陽虧,辰正後六刻起虧,巳正後一刻既,午前一刻復滿。虧於張四度,周之分野。甘德雲,‘日從巳至午蝕爲周’,周爲河南,今逆賊史思明據。《乙巳佔》曰,‘日蝕之下有破國’。”其年九月,制去上元之號,單稱元年,月首去正、二、三之次,以“建”冠之。其年建子月癸巳亥時一 鼓二籌後,月掩昴,出其北,兼白暈;畢星有白氣從北來貫昴。司天監韓穎奏曰:“按《石申佔》,‘月掩昴,胡王死’。又‘月行昴北,天下福’。臣伏以三光垂象,月爲刑殺之徵。二石殲夷,史官常佔。畢、昴爲天綱,白氣兵喪,掩其星則大破胡王,行其北則天下有福。巳爲周分,癸主幽、燕,當羯胡竊據之郊,是殘寇滅亡之地。”明年,史思明爲其子朝義所殺。十月,雍王收復東都。(55)上元二年七月,發生了日蝕,大星皆現。瞿曇引述甘德和李淳風的《乙巳佔》指出,日蝕之下有國家滅亡,而這個方位是在周地,周爲河南,即當時史思明所據之地。也即史思明“僞政權”行將滅亡。《舊唐書》緊接之後即記載九月肅宗去年號、改正朔,可見這兩件事情之間存在某種關聯。就在肅宗此舉之後數日,再次發生“月掩昴”的天象。所謂“月掩昴”是中古時期頻繁出現而又非常重要的一種天象。(56)昴爲胡星,所以月掩昴,預示着胡王將死,胡人將敗。而且,根據司天監韓穎的判斷,這一天象對應的分野也是周地,也即史思明所盤踞的洛陽。一事(月掩昴、分野在周)、一佔(大破胡王)、一驗(史思明爲其子所殺),完美地從星占學上解釋了公元762年陰曆九月到來年的政治大勢。

從《舊唐書》的敘事來看,762年7月、9月發生的天文災異(乃是洛陽史思明的災異,而是長安肅宗之瑞祥,所以史書所記災異,並非全然是壞事),和9月份肅宗的改正朔、去年號是相關的。或可想象,史思明盤踞洛陽,肅宗是否將自己和周公東征相比附。不過這僅僅是筆者的妄測,毫無史料基礎,而僅能以心同此理來揣度。

肅宗去年號、改正朔並非謙讓之舉,還可以從當時的政治軍事形勢得到驗證。上元二年三月,史思明爲其子史朝義所殺,此後安史叛軍基本轉入守勢。在平叛大局已定的情況下,肅宗着手整頓唐軍內部,在上元二年相繼派遣了一些中央系統的文武官員到各地任節度使,同時又撤換了一些邊將出身的節度使,包括以宗室或文職出身的李國貞、鄧景山等取代李光弼等邊將,指揮絳州行營、河東等唐軍主力,防止新的離心力量出現。“八月辛巳,殿中監李國貞都統朔方、鎮西、北庭、興平、陳鄭、河中節度使。”九月份,就發生了肅宗去年號、改正朔的舉動。“元年建子月癸巳,曹州刺史常休明及史朝義將薛崿戰,敗之。己亥,朝聖皇天帝於西內。丙午,衛伯玉及史朝義戰於永寧,敗之。己酉,朝獻於太清宮。庚戌,朝享於太廟及元獻皇后廟。建丑月辛亥,有事於南郊。”(57)可知肅宗在之後還採取了一系列的禮儀祭祀來強化自己的改制,比如朝見玄宗、朝獻於太清宮、朝享於太廟及元獻皇后廟、南郊祭天等等。

肅宗採用王號紀年,或者無年號紀年,不但在官方史料文獻中屢見,而且在民間也被使用,比如1995年4月出土於西安東郊灞橋區官廳村的《大唐故永王第二男新婦河東郡夫人宇文氏墓誌銘》,刊刻於唐肅宗元年(762)四月。石質,志文17行,滿行10至20字不等,行書,吳通微撰,陳國公李倩書。志文雲:“芳春早暮,積善無徵,隙駟不留,魂香靡効。以元年建卯月卅日夭於內宅,時春秋廿四矣。即以其年建巳月廿一日葬於京兆府萬年縣滋水鄉原,禮也。”(58)這裏的“元年建卯月”,就是肅宗去年號之後的計歷方法。建卯月即原來唐歷的二月,用今天陰曆的說法是公元763年陰曆二月。但是用肅宗的王號紀年和建子正曆法,則是建卯月,或者四月。

又1955年在西安東郊韓森寨地區出土,藏西安碑林博物館的《唐故薛突利施匐阿施夫人墓誌銘並序》記載墓主雲:“元年建卯月十八日染疾,終於佈政裏之私第,春秋卅有八,以其年建辰月五日遷厝於萬年縣長樂鄉之原。”(59)此墓誌並未冠以年號,以致在斷定此墓誌的卒葬年份上出現矛盾,如《西安碑林書法藝術》所附西安碑林藏石目錄、《隋唐五代墓誌彙編》及《文博》1984年第一期載賀梓城《唐王朝與邊疆民族和鄰國的友好關係》等,均將其斷在景雲元年(710);而《中國考古學研究》二集載孫秉根《西安隋唐墓葬的形制》一文則將其定於大曆元年(766);周紹良、趙超主編《唐代墓誌彙編續集》上元003將此墓誌系在“上元”年號之下。(60)周曉薇已經正確地指出,這裏的“元年建卯月十八日”及“建辰月五日”,應該是指肅宗元年(762)。(61)

以肅宗無年號或者王號紀年的墓誌還有《唐右金吾郎將馬君夫人敦煌令狐氏墓誌銘》(《唐代墓誌彙編續集》儀鳳002),根據墓誌,令狐氏“以上元二年七月廿二日終於私第……以元年建子月廿一日厝於岐山陽遂鄉之三疇原,禮也。”《唐代墓誌彙編續集》將這方墓誌繫於儀鳳元年,則顯然誤以這裏的上元二年是高宗的上元二年。(62)

綜上所述,可知當時去年號和建子正在民間影響頗廣,並非僅限於政府或者中央層面。可以揣度,肅宗王號紀年在當時有相當廣泛的認知度,或許臣民對其中的政治意涵也有所體會和認識。

應該指出的是,所謂“三正”實際上是漢代以後的經學家構建出來的。周人建子之說,應該是春秋中後期的事情,《左傳》文公之前部分,當說到“王正月”的時候,絕大多數都是建醜,有時建子,偶爾建亥。一直到文公中期以後,以子月爲歲首才逐漸成爲主流。這可能和春秋以後以土圭法測日影掌握太陽行徑日益精確,最終找到冬至點的進步有關。冬至所在之月,正是子月。(63)

中國歷史上除秦及漢太初以前用亥正外,二千餘年基本上用夏曆寅正。歷史上改正朔的例子並不多,除了肅宗之外,比較有名的是王莽、魏明帝曹睿和武則天。其中王莽和曹睿都是改用建丑月,而武則天和唐肅宗是改用建子月。這其中的意涵截然不同。

王莽建立的“新”朝,改用建丑月,即夏曆十二月爲歲首,同殷歷。改夏曆十二月爲正月,正月爲二月。自王莽始建國元年(8)十二月,至後漢淮陽王更始元年(23)十月莽亡,前後十六年改用建丑月爲歲首。魏明帝曹睿青龍五年(237)三月改元景初,改用十二月爲歲首,同殷歷,改青龍五年三月爲景初元年四月。建醜,即承襲殷商的歷法。曹睿因爲黃龍出現,以爲魏得地統,以建醜爲正。籠統而言,王莽、曹睿都以自己替代了漢朝的正統和天命,所以改正朔的時候,將漢朝的建寅夏曆,改成建醜殷歷。(64)這其中仍有剩義,不須在此贅述,待相關學者留意。值得指出的是,爲了表明不同於漢朝,王朗甚至建議魏明帝把年號去掉,不過最後魏明帝沒有接受他的意見:

魏明帝初,司空王朗議:“古者有年數,無年號,漢初猶然。或有世而改,有中元、後元。元改彌數,中、後之號不足,故更假取美名,非古也。述春秋之事,曰隱公元年,則簡而易知。載漢世之事,曰建元元年,則後不見。宜若古稱元而已。”明帝不從。(65)

相比於武則天和肅宗的改正朔,包括肅宗的去年號,都帶有強烈的“宗周”色彩。武則天建立的新王朝就是“周”朝。關於武則天託“周”改制,研究甚多,不須贅述。僅僅從曆法上講,周正以十一月朔爲正朔,取代了唐以一月朔爲正朔。用周正,必崇周,改國號,以唐爲周。以周爲天統,用周正,必改變唐待以客禮的“賓”與“恪”,所謂“二王三恪”。武則天以周、漢之後爲二王后,舜、禹、成湯之後爲三恪,對虞、夏、殷、周、漢五代天子的後裔都禮待如賓,符合“古者建國,有賓有洛”的古訓。唐以北周、隋後裔爲“二王”後,因隋承北周,唐承隋,唐以周、隋爲正統,故以周、隋後裔爲“二王”。武則天改正朔以周爲天統,冒認周文王爲始祖,以國家正統承自姬周之天統。(66)

筆者前文提到,“三正論”是後人的附會,戰國時期各自稱王,曆法也各不相同,齊魯尊周,以子月爲歲首,三晉與楚,以寅月爲歲首,秦歷託名“顓頊”。(67)可知,早在春秋列國時期,以子月爲歲首,就是尊周的標誌。這一思想傳統直到唐代,從未斷絕。

由於史料有限,我們無法揣度,在時局動盪的轉折時代,肅宗採取“奇異”的去年號、改正朔等意識形態宣傳到底是怎麼樣的心理。在公元763年也即(肅宗)元年建巳月甲寅,玄宗駕崩,11天以後,乙丑,肅宗詔皇太子監國,以地方獻寶爲名,“大赦,改元年爲寶應元年,復以正月爲歲首,建巳月爲四月”。第二天,丙寅,閒廄使李輔國、飛龍廄副使程元振挾太子剷除張皇后勢力,肅宗駕崩於長生殿。(68)

這短短12天之內發生的事件令人眼花繚亂。改元年爲寶應元年的事情就發生在肅宗駕崩的前一天。很難相信此事肅宗仍然有行動能力或者決策能力。廢黜肅宗的“革命”措施,重新定立年號等舉動,很大可能是出自後來的追加或者李輔國等人的操弄。“寶應”年號,如果乙丑日肅宗依然在世,他也僅僅只用了一天。中國傳統政治鬥爭始終瀰漫着陰謀、暗殺的迷霧,我們無法得知到底在一天之中發生了什麼樣的事情。但是毫無疑問的是,我們難以接受肅宗毫無徵兆地廢除自己一手打造的意識形態。不過也有可能,在玄宗死後,肅宗頓感無須再行“革命”之事,突然想向舊傳統復歸。(69)

五、餘論

到底採取年號紀年或者王號紀年,或者究竟採用子月、丑月,還是寅月爲歲首,以現在科學主義的看法,僅僅是一個純粹的自然問題,不應有更多的歧義。但是對於中古時代的政治家、思想家,乃至被統治的普羅大衆而言,這卻是一個有關權力合法性的重大政治問題,事關政權之生死存亡,有着特別重要的政治意義。

紀年方法與上古的政治傳統和遺產相連,與上天賦予的政治合法性(天命)相關,不論是強調自己取代前朝的合法性,還是強化自己對同時期其他政權的正統性,(70)還是凸顯君主本人肩負革故鼎新的開創(或中興)使命,都不可避免地面臨着,從各種理論來解釋自己在時間長河中的角色和地位。從根本意義上說,曆法之所以成爲中古時代重要的意識形態宣傳工具,乃是其與時間的密切關係。一個政權或者君主,必須說明自己在時間(歷史、現實、未來)裏的角色(必然性、神性、異相、自然)。在中國中古時期,這種說法是:曆法應該合陰陽之數、讖緯之言、經典之說。然而以古今中外的歷史和現實衡量,人類在維護暴力政權的合法性方面,似乎並未有顯著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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