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互聯網的發展,網絡公益衆籌平臺的出現解決了很多人的燃眉之急,讓更多需要醫療救助的人得以得到及時的幫助,挽救了他們的生命,也爲很多人提供了獻愛心的渠道。但是詐捐,騙捐行爲傷害了羣衆的愛心,使得衆籌平臺的發展受到影響。大病網絡衆籌產生爭議,社會公衆關注的焦點集中在如何提升平臺審覈水平上。比如,建立專業團隊審覈、大數據智能風控、簽署自律公約等。然而,僅關注這些,還無法從根本上消除騙捐、詐捐現象,那要從源頭上解決詐捐、騙捐,還需要哪些方面的舉措呢?

筆者認爲徹底解決網絡衆籌平臺的突出問題,不僅要關注技術問題,更要關注治理問題。總的來說,需要以下的幾個方面來努力:

1.從長遠看,加強治理,綜合施策。需要進一步完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特別是兒童大病醫保、貧困羣衆醫療等特殊羣體的保障,這是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等問題的根本之道。

2.由於個人救助屬於贈與行爲,不受慈善法調節,網絡衆籌容易導致救助資源的不合理分配,應引導和鼓勵公衆通過慈善組織進行捐贈,利用更科學更公平的制度機制選擇需要幫助的對象。

3.也不能因噎廢食,網絡衆籌對於需要緊急救助的個人或家庭來說更爲便捷高效。這就意味着,應當加強治理思維,在完善國家的社會保障體系、培育發展慈善組織的基礎上,加強大病網絡衆籌的制度建設。

4.從法律意義上來說,依法監管,規範行善。雖然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發起求助的個人資質,但對於互聯網服務平臺來說,需要履行法定義務,做好風險提示,明確告知公衆個人大病求助不屬於慈善募捐,信息真實性由發起人負責。

5.從技術層面,要創新模式,守護信任。無論是募捐還是衆籌,這些社會救助形式都依賴於一套行之有效的操作模式。這些幫扶方式屬於事後救助,對救助雙方沒有硬性約束,還存在一些模糊地帶,存在風險隱患。

6.社會救助有多種渠道,只有在制度設計上守正創新,纔能有效守護信任,呵護善意。比如平臺利用信用評估、健康協議、互助規則等方式,嘗試解決救助雙方的信任難題;有機構使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設計更加合理的捐助體系,精準調配互助資源,爲慈善事業打開新的發展空間。

總之,在現實中,由於個人大病求助規模較大,平臺審覈甄別力量有限,家庭財產狀況覈查比對渠道匱乏,信息公示的環節往往被虛置。所以只有不斷創新社會救助模式,持續優化救助手段,才能爲公益事業注入發展動能,安放好每一分愛心和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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