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2.6亿,原州区公安分局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2018年9月17日,历时四个月,原州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成功侦破并移送起诉一起涉案资金2.6亿,涉案参与人300余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造成集资参与人员损失3000万,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涉案2.6亿,原州区公安分局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2018年6月份,经侦大队陆续接到多名群众报案称:其将现金以借款投资的方式出借给固原宁通投资有限公司,并签订《借款投资协议》,约定借款期限,月红利10-15%。但是借款到期后,利息、本金不能返还,报案人员损失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高度重视,及时调取该公司的企业注册信息及涉案账户流水等信息,初步确定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2018年6月5日,大队对固原宁通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并及时发布《集资参与人员登记通告》,收集相关证据资料700余份,梳理分析相关银行账户200余个,资金流水11万余条,历时四个月,查明固原宁通投资有限公司自2011年12月6日注册成立,公司地址在固原市原州区东海园区北门,法定代表人杨某良,后于2014年8月19日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某龙,杨某良任董事长、杨某龙任总经理,该公司自注册成立以来,未经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通过口口相传,在社会上以投资借款的名义向不特定对象300余人许以1-1.5%的高额利息吸收存款2.6亿余元,并签订《借款投资协议》,出具《借款投资收款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后该公司将吸收的存款以2.8-3%的高额利息借出,赚取差额利息。2016年11月份,固原宁通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存款群众因借款投资失误,资金全部亏损,停付利息,延迟退还本金。截止目前,部分集资款已退还,造成集资参与人员损失3000余万元,严重扰乱了金融和市场秩序。

涉案2.6亿,原州区公安分局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主办民警佘三祥道:该案从受理开始,在侦查犯罪事实的同时,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及时查明涉案资金的流向,冻结账户、查封资产、扣押财物,多措施挽回受害群众损失,该案共计扣押、查封、冻结涉案资金、资产1500余万元,赢得受害群众的赞誉。

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准确,法律手续完备,于2018年10月17日成功移送至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涉案2.6亿,原州区公安分局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编辑:蔡 蕊

责编:母广玲

监制:郝彦晖

邮箱:[email protected]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