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打车、出差打车,为了方便、节省时间、酒后不驾车等的考虑,打车早已是人们普遍的出行方式,但是出租车的不打表、随意加价、拒载等行为,令打车的人总是生厌不少,要不然也不会让网约车如此迅猛的发展到全国各个地市(这句话有点夸张)……

但不管怎么说,作为传统出行方式,出租车还是很多人到了异地首选的出行方式,至少它在机场、汽车站、火车站等地方排队接乘客,乘客只需到指定的出租车乘坐地等就可以了。

12日,成都市交委根据微博消息了解到,网民马先生凌晨在双流机场搭乘川ATT455出租车过程中,被该车驾驶员提出加价50%的要求,且该车驾驶员还口出狂言,说没人管他们,不怕被投诉。

经查,川ATT455出租车于10月9日凌晨一点半左右,在双流机场T2航站楼站点搭载马先生一行人前往双流航空港韩国城。

该车驾驶员李某承认,在搭载过程中,其明知前往该目的地不应收取返空费,却告诉乘客要“加收50%的返空费”,并扬言“没人管他们,投诉也没用……”。

在到达目的地后,在表计金额显示23元的情况下,最终收取乘客35元车费。

但最终,成都市交委也依据《成都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对川ATT455出租车驾驶员李某给予年度考核扣10分、录入不良行为档案,并纳入其所属经营企业年度考核的处理。

我们知道,作为营运性的城市出租汽车正常接送乘客,并不等同于平时我们包车出去玩跟司机谈好价钱这一类无名合同;随意加价还没人管?不要闹了兄die。

那么在乘坐出租车时出租车司机或者企业有什么样的标准呢?

一起来了解一下:

虽然《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已经废止,但是2014年4月1日施行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仍对一些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企业的要求做了规定:

比如以下几点关于大家常见状况的规定:

9.2.3:乘客上车前,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

9.2.9:问清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按规定开始使用计价器。不得议价(包车服务除外)

9.3.3:按计价器显示金额及相关规定收费,并出具发票。

9.2.14: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招揽他人同乘。

9.2.17:不得中途甩客或无故终止出租汽车运营服务。

……

类似于这样的标准要求,有兴趣的亲们可以搜索《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进行查询。

A场景:

司机:“小伙子,去哪了?”

乘客:“理工大学”

司机:“哎呀,太远了,中午准备交车了,你再等一辆出租车吧”

B场景:

司机:“小伙子先等等,我掉个头看那个人去哪,看能不能一起走”

乘客:……

C场景:

乘客:“司机师傅,你这不是去***的路啊!”

司机:“哎呀,小伙子我看你拿的大包小包的,以为你是外地人,没想到是本地人,行,那咱就走近路!”

D场景:

司机:“我这在机场排半个小时队不容易,你加个50%的价咱就走啦!”

乘客:……

E场景:

接到一个电话后,司机:“小伙子,我这有点事,你要不下车再打一辆车吧”(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直接就路边停车让乘客下车)

希望我们以后打车过程中,越来越少的遇见上述场景……

真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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