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對自己的“情人”

痛下殺手

連捅對方十多刀

甚至連刀柄都折斷了

起因竟是日常鎖事

女子身中數刀 搶救無效身亡

2017年7月15日10點左右,李先生在西崗區新陽巷7號樓附近和人說話,突然聽見7號樓上有一男一女在吵吵,吵了2分鐘左右,緊接着,有女子大喊救命。李先生趕緊進了樓道,發現一名女子趴在一二樓之間的緩步臺處,女子穿了件吊帶短裙,臉上、身上全都是血,李先生趕緊撥打了報警電話。

這時,之前和李先生聊天的王某也進了樓道,看見受傷女子順着樓梯往一樓滾,還有一名男子胳膊和褲子上也都是血,順着樓梯往一樓走。

接到報警電話,西崗警方火速趕至現場,將被害人孫某送至醫院搶救,並將作案的付某抓獲。

孫某被送到醫院後,醫生檢查發現她身上有多處刀傷,包括頸部、頜前、頸部左側、右肩部、右胸壁外側、右上腹部等。另外,孫某的右胸外側還有一把單刃水果刀,但是沒有刀柄。由於傷勢嚴重,孫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鑑定,孫某系胸背部被銳器刺切致右側肺臟破裂大出血死亡。

(網絡配圖)

連捅十多刀 刀柄都斷了

1963年出生的付某是黑龍江人,此前有過犯罪前科:1998年,他因犯故意傷害罪、盜竊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服刑15年後,付某於2013年刑滿釋放。2016年9月份,付某在西崗區北崗橋附近打工時,認識了孫某,二人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

付某稱,2016年至2017年間,孫某以多種理由向他借錢,其中有一次他通過銀行給孫某轉了4800元錢,這些錢孫某均未歸還,付某多次索要未果。2017年7月14日,孫某再次打電話向付某索要3000元。

2017年7月15日9時許,付某帶着一把長10多釐米的水果刀,從莊河坐客車到了大連火車站附近,然後步行到了孫某住處,“我進屋後,孫某問我錢帶來了嗎?我問她帶錢幹什麼,她說我給她打電話耽誤她陪客人了,客人沒給她錢,她就讓我給錢。”

付某不同意給錢,而是向孫某索要欠款,話不投機兩人吵了起來並動了手。付某對孫某拳打腳踢,並持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朝孫某的頸部、胸部、腹部捅刺十餘刀,“後來她開門往外跑,我就在後面追,追到一樓和二樓之間的緩步臺,我捅了她最後一刀,捅在她身體的側面,當時刀留在了她的身上,刀柄折了……”

被判死緩 限制減刑

大連市人民檢察院以犯故意殺人罪對付某提起公訴;孫某家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搶救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70萬元。

付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沒有異議,但辯稱自己借錢給被害人,被害人不但不承認,還威脅自己,被害人本身具有一定責任。辯護律師認爲,付某具有自首、坦白情節,屬於激情殺人,建議對被告人量刑時予以考慮。

法院審理認爲

在本案中,付某持刀多次捅刺他人致人死亡,犯罪情節極其惡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論罪當處死刑。但鑑於付某具有自首等情節,綜合全案,對付某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但應限制減刑。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

付某犯故意殺人罪

判處死刑 緩期二年執行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對付某限制減刑

付某賠償受害人家屬4.7萬多元

信源:半島晨報

編輯:“新聞大連”曲茜

美編:“新聞大連”孔德成

主編:“新聞大連”張溢中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