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上午,在国道209线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中心小学附近路段,一辆面包车的驾驶员在面对交警检查时撒腿就跑,所幸执勤交警反应迅速将其控制住。经查,该男子驾驶的面包车无行驶证、无保险,车架号、发动机号全部被人为破坏,所悬挂的车牌系套用空号车牌,属于“黑车”,男子心虚所以想逃跑以躲避法律责任。目前,交警对面包车驾驶员做出计12分、罚款2000元处罚。

  ▲网络图

  10月17日上午,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在辖区覃塘红绿灯附近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上午9时50分许,大队交通监控中心“查缉布控”系统发出警报称,一辆涉嫌假牌、套牌的面包车在辖区道路出现,路面警力随即展开布控拦截。

  没多久,执勤交警发现嫌疑面包车沿209国道由蒙公镇方向驶来,在距离布控卡点约100米远处突然调转车头欲逃离。经验丰富的交警前后包夹,很快将车辆拦停下来。经初步检查,面包车内共有3名年轻男子,其中驾驶员陆某持有C1驾驶证,但却无法提供车辆行驶证、保险凭证。交警要求陆某配合进一步调查取证,不料他拔腿就跑。周围警力迅速反应,追上前合力将其控制住,立即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仔细检查,交警发现面包车上的发动机号、车架号全部被人为损坏,无法识别。随后通过系统查询,车上所悬挂的桂R×××68牌号在多年前曾是一辆单排座小货车的登记注册号牌,但目前并没有对应车辆信息,系空号。

  面包车驾驶员陆某交代,该车是他在两年前花了2000元买来的二手车,当时车上就挂着这副车牌,而他也知道面包车是“黑车”,但一直心存侥幸驾驶,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

  特别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广大交通参与者切不可贪图便宜购买问题车辆,更不可抱着侥幸心理使用假牌假证或套牌套证,否则将会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周如雨 通讯员谢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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