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家賊難防!南寧一保安秉性不改 監守自盜再進宮

俗話說:日防夜防,家賊難防。玉林籍保安丘某曾因犯非法拘禁罪被江南區法院判過刑,但江南區一家娛樂會所不計較丘某的案底經歷讓其任職保安。沒成想丘某非但不思回報盡忠職守,反而在上班後不久秉性不改監守自盜,夥同他人盜竊客人的電動車而被公安抓拿歸案。近日,丘某因犯盜竊罪被江南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9 個月,並處罰金 2000 元。

曾因非法拘禁被判入獄 9 個月

今年剛開春,江南區一家娛樂會所門前發生了奇怪的一幕。一青年男子來到一輛嶄新的電車旁,衝着站崗的保安微微點頭後再東張西望一陣,纔將車開走。開個電車還要鬼鬼祟祟,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事情要從那名保安說起,他叫丘某,來自廣西玉林陸川縣,自小輟學後不久即隨着農民工大浪潮,來到蓬勃發展、遍地是機遇的南寧。可他抓住的是什麼機遇呢?身爲一個大好青年不思上進不勤懇工作,卻走向了犯罪道路。2015 年,他曾因犯非法拘禁罪被江南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9 個月,同年刑滿釋放。

出獄後,丘某因有盜竊前科,找工作時屢屢踫壁。直到不久前,江南區一家娛樂會所因急需招人,所以不計較丘某的案底經歷讓其任職保安。沒成想丘某非但不思回報盡忠職守,反而監守自盜。

(網絡圖片)

監守自盜夥同他人盜竊電動車

案發當晚,他在值班時見到一輛新電動車未上鎖,而電動車又停在自己看管區域,於是他就見財起意叫來同夥麥某合謀,隨後默契分工,自己盯梢的同時讓麥某先行開走電動車。不料車子剛開回去還沒來得及賣掉分贓,次日丘某就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通過丘某的電話聯繫麥某,讓麥某到案接受調查,麥某當即到公安機關投案。

江南區法院經審理認爲,丘某、麥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共謀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爲均已構成盜竊罪,是共同犯罪;在盜竊過程中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兩人盜竊未成年人財物,應從重處罰;丘某此前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應從重處罰;丘某、麥某分別具有坦白情節、自首情節,可以從輕處罰。

再次鋃鐺入獄最終獲刑 9 個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該電動車價值 2500 餘元,已經滿足 " 數額較大 " 標準,可以盜竊罪對丘某、麥某定罪處罰。

據此,該院依法判決丘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 9 個月,並處罰金 2000 元;而麥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 7 個月,並處罰金 1000 元。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只有本本分分靠自己的勞動獲取錢財,才能安安心心享受,否則必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雖有前車之鑑,但丘某仍重蹈覆轍,顯然牢獄之災並沒有改造好他,在丘某眼裏,一輛電車竟然比保安的工薪更具誘惑,正是好逸惡勞、不勞而獲的心理促使他再次走上犯罪道路,而交友不慎的麥某出於所謂的 " 義氣 " 並抱着僥倖心理參與其中,取財無道的二人最終沒有逃過法律的利劍,鋃鐺入獄。

來源:ZAKER南寧

責任編輯:伍豔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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