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乌兰道20号】民国老包头的“电信运营商”是啥样的?

电报自发明至今,仅不到二百年历史,而它的加强版——电话,应用也百余年而已。但这两样通讯工具的出现,却彻底颠覆的人类的生活。在天津成立中国第一家电报局之后33年,包头才成立了第一家电报局。从专为官府通信,到位普通民众服务,电报和电话也由奢侈的电信消费工具变为民众互通有无的桥梁。在兵荒马乱的年代,闭塞的北方小城因为一封封电报、一声声电波而显得生动起来,也勾勒出了民国老包头“电信运营商”的过往历史。

▲成立于上世纪20年代的包头电话公司旧址

老电报设计人性化

报封色随内容变

包头的第一家电报局于民国2年(1913年)成立,地址在富三元巷26号(今东河区和平路),为三等电报局。第一任局长叫胡柏生,另外还配备了报务员、话务员、营业员、事务员、线工、报差等。当时的包头电报局,归交通部晋豫电政管理局管辖。两年之后,萨拉齐电报局也紧跟着成立。

为何在当时电报局归“交通局”管辖?那时因为1912年,民国政府接管了清政府的邮传部,改组为交通部,下设电政、邮政、路政、航政四个司,可见当时,交通的范畴是比现在大了许多的,涵盖了物流的概念。

两家电报局成立之初,办理的业务多以拍发官电和商电为主,私人电报极少。随后,电报局的业务慢慢拓展,等到了1922年时,已能拍发政务、公务、特种、寻常四种电报。其中,特种电报包括紧急、收据、新闻、公益等。到1948年,电信局还增设了交际电报业务,分为庆贺类(婚嫁、寿辰、添嗣、升迁等)、慰问类(伤病、遇险、灾难、被盗等)、吊唁类、迎送类、答谢类。这种电报只限使用中文或英文明语,在设计上比较人性化,比如庆祝类电报会采用绯色报封,吊唁类报告则采用素色报封。

一个字顶一斤猪肉

不是说啥就写啥

在电报局成立初期,拍电报的资费是很昂贵的。1913年,在包头电报局拍一封电报,寻常电报,省外每字要1角2分(银元),省内每字6分;加急的寻常电报,省外每字是3角6分,省内每字1角8分。而官报省外每字只要6分,省内每字3分。最便宜的是新闻电报,部分省内省外,中文每字3分,外文每字6分。

按照当时的物价,每斤猪肉的价格是1角2分左右,正好是寻常省外电报一个字的价钱,称得上“字字是金”。

因为按字论价,所以节约用字就非常重要。为此当时的电报都使用特殊的纪日办法,用地支代替月份,用韵目代替日期。这种方法在电报领域一直延用到新中国成立前,前后使用了70余年。

正是由于这种用法,所以我们在一些电报上时常会看到的“佳电”“皓电”和“艳电”字眼,实际上就是分别表示发电报的时间是9日、19日和29日。比如人教社92

年版《中国近现代史》课本,第141页出现的冯玉祥给孙中山电文中的“感电敬悉”,其中“感”字就是作“27日”解。等到了1948年电信局增设交际电报业务后,交际电报按寻常电报半价收费,采用电报局现成的语句,不论字数多少,一律按8个字计费。那时,寻常中文电报每字4万法币。按照法币在当时的购买力,4万法币可以买到0.6两大米。

▲1949年建成的电话交换室和测量室旧址(位于东河区小文明巷)

最早的电话是摇的

大户才能装得起

虽然电报的收发速度比普通书信快了许多,但在一定程度上仍受时空的阻隔,这就加速的电话的使用。民国12年(1923年),绥远都统署在包头设长途电话室,由都统署管辖,专为官府通信服务。

翌年,国民革命军到达西北,一位叫南汉三的商人来绥远开拓电气事业,萌生了成立包头电话公司的想法,借此发展整个西北的市场。南汉三筹措了3万银元,并得到交通部的批准,与民国14年(1925年)在富三元巷成立包头电话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的4月,包头电话公司就正式营业,开始办理市内的电话业务。那时的电话通信,借助的是一种叫磁石电话交换机的装置,电话公司会为装有磁石电话机的用户进行“电话交换”。磁石电话交换机上装有用户塞孔、用户号牌、话终回铃牌以及接线用塞绳、应答振铃用的电键和手摇发电机等。用户呼叫时须先摇动电话机上的发电机,使交换机上的号牌"跌落"。话务员随即取一条塞绳,以一端的答应塞子插入跌落号牌的那个用户的塞孔,并扳动相应电键应答;问明所要号码后,将塞绳另一端的呼叫塞子插入被叫用户的塞孔。然后将电键扳至振铃位置,摇动发电机使被叫用户话机铃响。被叫用户听到铃响,摘机应答后,话务员将电键复原,双方即可通话。用户通话完毕,必须摇动发电机,使交换机上的回铃牌跌落,以此通知话务员拆线。这种机器只适用于话务不忙、用户不多的地区。当时包头城内一共装了200门磁石交换机,还有135部摇铃式话机,通话区域为包头城内、火车站等地区,实际用户大概在一百余户,除军、警、政单位和5个城门派出所外,其余都是商号的用户。

资费标准由官方定

距离远了要加钱

因为设备比较简陋,电话的通话音量不是很大,尤其是遭遇雨雪前期时,电话几乎不能使用,慢慢地,包头城内电话用户就减少了,直到1936年,包头电话公司从天津购进了一批新设备,改善了通话质量,用户才有所增加。

民国15年(1926年),交通部通令全国有线电报局均附设长途电话,包头电报局装设了3部长途电话机,并配备了2名长途话务员。萨拉齐电报局也装设了2部长途电话。当时,使用电话的非官即商,每个月全包头城来去的电话业务量才150多个。

在包头电话公司成立之初,以月租的形式收费,商号用户每户每月6元(银元),军、警、政用户每户3元,在当时标准算是非常高的了。

假如想打长途电话,就得去包头电报局。按照1929年的资费标准,通话以5分钟为基准计算,不足5分钟亦视作5分钟,超时费用递加,另按空间距离每公里加收5分。比如:从包头打到萨拉齐,收费8角;从包头打到归绥,收费1元6角;从包头打到平地泉(集宁),收费2元1角。在当时,电话资费标准都是由交通部制定的,后来随着经济发展屡次调整。

1949年,绥远省和平解放,中央人民政府绥远电信工作组接收了包头电信局。而包头电话公司被日军强占后,也经历数次变革,最后消失了。

(尤允庆整理,据《包头邮电志》)

(编辑:贺怡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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