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自己喝了没多少酒,开车没事,就不听朋友劝阻,自告奋勇的要送朋友回家,没想到被交警逮个正着,还被县纪委立案查处,受到了党政纪处分,真是得不偿失……”近日,在收到县纪委下发的政务撤职处分通知书时,原古城街道卫生院副院长陈某显得非常后悔。

2019年2月,陈某在与朋友饮酒之后,开车送朋友回家,在行驶途中被执勤交警查获。经鉴定,陈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5mg/ml,已构成醉酒驾驶,后被河南省驻马店泌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2019年4月,县人民法院向县纪委监委移送了陈某酒驾的问题线索后,县纪委监委依纪依规对陈某进行立案查处。经县监察委员会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某政务撤职处分。

陈某身为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019年4月,经县监察委员会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某政务撤职处分。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司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将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酒驾的违纪案件进行移送,县纪委监委将根据移送的案件对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违纪案件线索进行认真核实,并进行分析研判,对酒驾行为“零容忍”,进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中秋佳节将近,各种饭局、酒局逐渐增加,县纪委监委通过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在城区酒驾高发路段、路口设置多个检查点,并配备酒精测试仪,重点督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问题,对在检查中查获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酒驾的,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后,县纪委监委还将依纪依法给予党政纪处分,持续形成高压震慑,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时刻绷紧法纪之弦。

同时,县纪委监委还充分利用县电视台、政务短信平台、“清风泌阳”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通过公开曝光相关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提醒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分认识酒驾的危害性,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绝不触碰纪律的“高压线”,坚决杜绝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纪委监委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