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使用未檢驗電梯,聊城天潤房產因此被罰款30萬!

2017年12月,開發區市場監管局委託第三方進行電梯巡檢中發現,奧林城市花園使用的10臺電梯均未檢驗,並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隱患,其中有個別電梯的檢驗日期停留在2014年5月,不符合電梯每年一檢的規定。爲消除安全隱患,開發區市場監管局多次協調開發商、項目股東、物業公司等共同商討解決途徑,協商過程中,開發商、物業等部門配合不積極。隨後,市場監管局於2018年7月對電梯的使用單位--聊城市天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調查,聊城市天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使用未檢驗電梯,該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第三款(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之規定,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市場監管局對聊城市天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做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使用未經檢驗的10臺電梯,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罰款人民幣30萬元。

截至發稿,在監管部門的協助下,開發商已完備了電梯的相關材料,其中9臺電梯已完成報檢並通過了山東省特檢院聊城分院的檢驗,剩餘1臺有望在今明兩天完成檢修並通過檢驗。

來源:聊城大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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