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種最常見的方式辦理上海戶口!

一、《上海居住證轉戶口》政策

★內容依據: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滬府發〔2012〕12號版

★適用對象:

1、持長期居住證滿7年;

2、持長期居住證期間繳納社保滿7年;

3、有中級職稱,沒有的話需要7年內最後3年社保基數2倍以上(不可中斷);

注:居轉戶跟居住證120分無關,居轉戶只需持居住證滿7年,社保滿84個月,有職稱即可,部分區可能要求最後一年有120積分。

4、無違反國家及上海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爲、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爲記錄。

♥備註(滿足以下任一條件,可以無職稱):

(1)最近連續3年在上海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於上海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於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2)按個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資(或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最低繳納額達到上海市規定標準的,或者連續3年聘用上海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激勵條件

同時,持證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優先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貢獻並獲得相應獎勵,或在上海市被評聘爲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高級技師(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證及參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遠郊地區的教育、衛生等崗位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縮短至5年。

3、最近連續3年在上海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於上海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於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4、按個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資(或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最低繳納額達到上海市規定標準的,或者連續3年聘用上海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二、非滬籍應屆生落戶

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發佈《2017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評分辦法》評分指標包括:最高學位和學歷、畢業學校、學習成績、外語和計算機水平、用人單位要素分等。今年進滬就業申請戶籍的標準分爲72分。

下附詳細的評分標準

2017年標準分爲72分

Ⅰ畢業生要素分

★基本要素

1.最高學位、學歷

博士、研究生 27分

碩士、研究生 24分

學士、本科生 21分

2.畢業學校

第一類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 15分

(原“985工程”建設高校、在滬原“211工程”建設高校、中科院在滬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養單位)

第二類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 12分

(其它原“211工程”建設高校、中央直屬研究生培養單位、上海各本科高校和研究生培養單位)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 8分

3.學習成績

*按照畢業生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專業(班級)綜合排名對其等級進行評定

一級(成績綜合排名前25%) 8分

二級(成績綜合排名26%-50%) 6分

三級(成績綜合排名51%-75%) 4分

四級(成績綜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語水平

*外語水平證書一般應在所在學校或培養單位考點取得

CET-6級證書或成績達到425分(含)以上、專業英語八級 8分

CET-4級證書或成績達到425分(含)以上、專業英語四級 7分

外語類、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外語課程合格 7分

5.計算機水平

畢業研究生 7分

理科類計算機高級水平或免予此項要求的專業 7分

(本科2013年前入學畢業生:數學類、電子信息科學類、電氣信息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本科2013年(含)後入學畢業生:數學類、電子信息類、電氣類、自動化類、計算機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文科類專業計算機中級或省級二級水平 7分

理科類專業計算機中級或省級二級水平 6分

文科類專業計算機初級或省級一級水平 6分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相關課程合格 6分

★導向要素

1.榮譽稱號

(校級及以上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畢業生”)

經認定的國家級 10分

省(自治區、直轄市)級 5分

學校級(每次1分,不超過2分) 1分

2.學術、文體競賽獲獎

(在全國大學生“挑戰杯”賽、全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大學生(研究生)數學建模競賽、中國研究生電子設計競賽、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全國大學生“飛思卡爾杯”智能汽車競賽等全國性比賽(含地方賽區,不含專項競賽)獲獎。)

⑴ 上述全國性比賽獎項:

一等獎 10分

二等獎 8分

三等獎 6分

⑵ 上述全國性比賽地方賽區獎項:

一等獎 5分

二等獎 3分

三等獎 1分

(以上獎勵表彰僅限在最高學歷就讀期間獲得;同類獎勵取最高分;榮譽類和競賽類獎勵可以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15分。)

3.科研創新

最高學歷就讀期間參加學校科學研究活動並獲得相應的發明專利 5分

(申請落戶的畢業生應爲該專利首次申請時的發明人,且對該項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不包含該專利首次申請後變更的發明人。)

4.國家就業項目服務期滿

上海高校畢業生參加西部計劃服務期滿 5分

(畢業生按照其畢業當年的評分辦法予以評分,並在此基礎上給予加分)

上海高校畢業生參加“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在校期間應徵入伍按相關政策執行。

Ⅱ用人單位要素分

★基本要素

用人單位招聘高校畢業生行爲符合誠信規範,並與畢業生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期爲一年及以上的就業協議,勞動派遣方式除外 5分

★導向要素

1.引進重點領域人才

用人單位錄用上海市重點發展領域所需學科(專業) 畢業生 3分

用人單位錄用上海市重點發展領域所需學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點學科畢業研究生 3分

2.承擔重大項目

用人單位承擔國家和上海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項目且錄用的畢業生專業與行業相匹配 3分

用人單位爲遠郊地區教育、衛生、農業等社會公益事業單位 3分

(上述用人單位由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進行推薦,並報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確認後予以公佈。)

3.自主創業

在校或休學期間創業,企業經營情況良好 5分

(畢業生須爲符合相關要求創業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且爲原始發起人(不含股份轉讓、後期補入資金的創業情況),在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於10%。)

說明:畢業生學校及專業加分以學校及專業代碼爲準。

三、《投靠類落戶、遷戶上海》政策

★內容依據:

1、《外省市戶口遷滬落戶審批》(事項名稱:外省市戶口遷滬落戶審批;代碼:1221)

2、《關於本市投靠類戶口遷移若干實施意見》[滬府(2009)70號]

★適用對象

①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員(指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無業人員,下同)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戶口滿10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10年、年滿35週歲,可准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

(二)外省市少數民族及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戶口滿7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外省市人員與本市殘疾居民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您可登入“上海公安門戶網”(www.police.sh.cn)政府信息公開欄目 查看本市夫妻投靠其他類型的戶口遷移政策規定或請您前往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諮詢,索取《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務告知單》 根據菜單內容準備材料,材料齊全後提出申請。

②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員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記常住戶口滿5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後,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週歲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讀學生,下同),已隨外省市父(母)辦理出生登記,現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戶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戶口所在地(家庭戶,且不因投靠落戶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於市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下同)落戶。

(二)原由本市經動員、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現已被批准回滬落戶的人員,其生育的子女從未就業、未婚未育、實際生活基礎長期在本市、年齡不超過25週歲的,可准予在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經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戶的高校畢業生,其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滬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四)本市常住戶口居民收養外省市小孩,經審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依法辦理《收養登記證》後隨父(母)在滬共同居住生活滿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養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③老人投靠

(一)經動員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並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要求回滬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如系未生育或未領養過子女,本市親屬(父母、兄弟姐妹)願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親屬戶口所在地落戶。

(二)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夫妻雙方須同時符合規定年齡),並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要求返滬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四、《人才引進》直接落戶

★內容依據:

《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實施細則 滬府發〔2010〕28號

★適用對象

擁有 高學歷 、 高級專業 、 高新技術 人才;

就職於 金融重點機構 、 貿易重點機構 、 航運重點機構 、 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 人才;

屬於 行業專門人才 , 航運專門人才 、 傳統醫學人才 、 體育專門人才 ;

還有一些不同引進標準的: 投資創業人才、其他緊缺急需、確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11類人才申請落戶

據《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這11類引進人才可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引進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2、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獎勵的人員。

3、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項目、國家重要科技計劃項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項目負責人及其團隊核心成員。

4、列入省部級及以上人才培養計劃的人選。

5、在本市重點支持的產業和領域中擔任高級經營管理職務且具有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

6、本市金融、貿易、航運等現代服務業重點機構,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在滬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地區總部投資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研發中心緊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創新團隊核心成員。

7、本市重點引進機構、項目或做出重大貢獻的企業緊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8、本市重點產業發展緊缺急需、取得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高級技師 ),或取得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技師)且獲得國家及省部級以上技能競賽獎勵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藝術、體育、傳統醫學、農業技術及其他特殊行業緊缺急需的專門人才。

10、在滬投資於本行業中處於領先水平、爲投資所在地的區縣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企業中擔任高級經營管理職務的創業人才。

11、其他緊缺急需、確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及時調整引進人才範圍。

五、創新創業、投資、企業人才落戶政策

★內容依據:

《關於服務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實施更加開放的國內

人才引進政策的實施辦法》實施細則 滬人社力發〔2015〕41號

★適用對象

創業人才 、 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 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 ;

企業高級管理 和 科技技能人才 ;

企業家 ;

不同的資質條件,依據衡量標準,可相應減少 居轉戶持證年限 和 社保

繳納年限 : 5 年、3年、2年、直接落戶

★具體要求

1、創業人才

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

或者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2000萬元及以上 (須資金到位並持續投資滿

1年)的上海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於10% 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

作滿2年的 ,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2、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在上海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

滿2年 ,最近3年累計實現5000萬元及以上 技術交易額(技術合同雙方

事人分別不少於5家且不是關聯企業,技術合同履行率達到70%及以

上)的技術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3、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

直接落戶: 上海市創業投資機構的合夥人或副總裁及以上 的高級管理

人才,已經完成在上海市投資累計達到3000萬元 的,可以直接申辦上

海市常住戶口。

4、企業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直接落戶: 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 在上海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

等於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 且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達到

100萬元 的企業高級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

住戶口。

5、企業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家,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一、運營上海市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或持股不低

於10% 的創始人。

二、企業連續3年每年營業收入利潤率10%以上 ,且上年度應納稅額

不低於1000萬元; 或科技企業連續3年每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10%以

上 ,且上年度應納稅額不低於1000萬元 ;或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

深圳證券交易 所等資上海市場掛牌上市。

三、企業的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不屬於國家和上海市規定的限制類、

淘汰類目錄。

四、企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爲和處罰記錄,無不良誠信記錄。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