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央行深圳支行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財付通被罰的原因是“違反支付結算管理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相關制度”,根據相關規定,對財付通處以警告,並處罰款149萬元。有支付圈內知情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財付通此次因違反支付結算管理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相關制度被警告處罰,前者較爲常見,但因違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相關制度’而被處罰在支付機構中非常少見。

原標題:騰訊財付通被央行處罰回應稱大部分已完成整改

本報記者 李 冰 

央行對支付機構嚴監管狀態仍在持續。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下稱:央行深圳支行)發佈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騰訊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財付通被警告,並被處罰款149萬元。

騰訊財付通方面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回覆稱,“財付通在收到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反饋的問題後,已第一時間啓動自查。”

財付通稱已經落實改進計劃

部分違規事由業內少見

央行深圳支行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財付通被罰的原因是“違反支付結算管理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相關制度”,根據相關規定,對財付通處以警告,並處罰款149萬元。

資料顯示,財付通是騰訊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於2011年獲得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微信支付所需的支付牌照和銀行通道的技術支持由財付通提供。財付通是騰訊於2005年9月份正式推出專業在線支付平臺,其核心業務是幫助在互聯網上進行交易的雙方完成支付和收款。

騰訊財付通方面針對該事件對《證券日報》記者回應稱,“已經第一時間啓動自查,制定並落實逐項改進計劃,目前大部分事項已完成整改。後續財付通在人民銀行的指導下,將進一步加強合規管理工作,繼續爲用戶提供安全、便捷、優質的支付服務。”

有支付圈內知情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財付通此次因違反支付結算管理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相關制度被警告處罰,前者較爲常見,但因違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相關制度’而被處罰在支付機構中非常少見。”

據《證券日報》記者瞭解,這已經是財付通第二次收到央行罰單。

早在2017年5月份,因未嚴格落實《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財付通就被處以罰款3萬元,而這也是財付通首次被央行公開處罰。

此外《證券日報》記者注意到,就在收到央行罰單前夕,騰訊旗下理財通發佈了升級公告,涉及業務架構調整。

公告稱,理財通平臺運營主體將由財付通遷移至騰訊全資子公司——上海騰富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簡稱“騰富金融”)。遷移完成後,財付通將專注於支付結算等專屬於支付機構的服務,並繼續爲理財通用戶提供與理財通服務相關的支付服務;騰富公司將作爲理財通平臺的運營主體,爲理財通用戶提供除支付服務之外的所有理財通平臺運營服務。

由於處罰及業務調整時間較近,業界也揣測兩者或存關聯。

騰訊財付通方面對此向《證券日報》記者回應稱,“此次變更主要目的是爲優化業務架構,有助於騰訊理財通平臺爲數億用戶提供更加全面、專業的服務。通過調整,財付通公司將專注開展支付業務,騰富公司將承接理財通品牌,專注開展平臺業務。”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黃大智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一般來講,處罰是對歷史或過去一段時間業務的處罰,和業務剝離應並無實際關聯。”他同時強調,根據騰訊的公開信息,理財通業務逐漸逼近萬億元規模,從業務經營角度看,將支付與理財業務分別獨立運營有利於業務的獨立性和專業化運營。”

多家巨頭旗下支付機構

今年以來收到央行罰單

同時,記者發現就在財付通被罰的同日,平安付電子支付也收到了央行罰單。

2019年9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披露了新罰單信息,平安付電子支付有限公司(下稱“平安付電子支付”)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罰款19萬元。

這是平安付今年第二次被罰。早在7月份,平安付電子支付遼寧分公司還曾因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和《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被央行瀋陽分行處以罰款7萬元。 

天眼查信息顯示,平安付電子支付曾用名爲上海捷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成立於2002年7月2日,註冊資本爲48958萬元,其由平安壹錢包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實際控股。

《證券日報》記者發現,2019年以來,央行對一些巨頭旗下支付機構的處罰從未手軟。

據中國支付網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有多家巨頭旗下支付機構收到央行罰單,其中包括銀聯、小米、蘇寧、平安、京東、百度、美團、騰訊等。

“今年以來罰單已超過80張,罰單金額超過1億元,罰單金額和罰單數量都呈現上升趨勢。”黃大智表示,“隨着消費者消費權益保護意識的逐漸提高,以及監管對於消費者權益的重視和嚴格管理,未來支付機構需要更加重視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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