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臺很多姑娘問:朋友變成情侶會怎麼樣?

知乎上有人講了自己的故事:

他曾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們認識12年後他向我表白,我們就這樣成爲了情侶。

隨着身份的變化,我們的心態也發生了變化。

從無話不談到無話可說,從隨心所欲到拘束收斂。

我知道他所有的糗事,他了解我所有的情事,一旦發生矛盾翻舊賬,簡直就是大型的車禍現場。

說實話,真的很累。

不是不愛,只是我們已經習慣了朋友的相處模式,但是這並不適合情侶。

相愛容易相處難。

23天后,我提出了分手。

最可怕的是,分手失去的不僅僅是23天的感情,還有12年一起經歷的喜怒哀樂。

再也回不去了。

Chapter 1.

都說治癒失戀的最好方法是新歡和時間,那失去最好的朋友該用什麼方法去治癒?

再多的12年,也再難找到一個人代替曾經相伴12年的他。

無話不談的是朋友而不是情侶。

朋友可以變成情侶,情侶卻再難變成朋友。

如果還能做朋友,要麼沒愛過,要麼還愛着。

後臺也有類似的故事:

我們做了六年朋友,這還是我死乞白賴求來的。

我對他很好,六年如一日。

他一直沒有遇到合適的人,到了結婚的年紀,他主動和我說:“不如,我們處處看吧。”

我欣喜若狂,以爲他真的愛上了我。

可是在一起後,他還是把我當成一個普通朋友,電話不接,消息不回,也不願意把我介紹給家人朋友。

就彷彿,我是個透明人。

我患得患失了一個周,他和我提了分手:“對不起,你對我太好了,我很感動,但是......”

六年的付出換回一句“感動”,我不知該哭還是該笑。

我感動了自己,感動了你,卻獨獨忘了,感動從來都不是愛。

我不捨得把朋友變戀人,可是有的人,我更捨不得拱手讓人。

然而有些事,開口的那一瞬間,就已經輸了。

Chapter 2.

朋友變成情侶是最冒險的事,成爲情侶就意味着有一天會分手,那就永遠失去了這個朋友。

如果可以,我想重新認識你,從你叫什麼開始。

只是,我再也不願意和你做情侶。

有人說,難道真的沒有朋友變成情侶修成正果的嗎?

還真有。

在臺劇《我可能不會愛你》中, 程又青和李大仁高中相識,十五年的時間湊成了一對損友。

李大仁曾經對程又青說:“我可能不會愛你。”

程又青回他:“謝謝,感激不盡。”

然而,李大仁交女朋友卻有一個條件:必須能“忍受”程又青的存在。

李大仁身邊出現別的女生,程又青會喫醋;李大仁無數次想說出十五年的愛,卻又怕失去程又青這個朋友。

他爲她寫了一首歌,卻只能自己孤獨地吟唱。

程又青身邊的男人來來往往,卻沒有一個肯爲她停下來。

她一直追問李大仁爲什麼不可能愛她,卻在被告知他愛她的時候啞口無言。

兩人彼此有愛卻一直逃避,直到程又青決定嫁人時才決定正視自己的心。

在程又青的生日時,李大仁遲來的表白,讓有情人終成眷屬。

Chapter 3.

朋友變情侶,要麼男生主動,要麼別怕分手後做不回朋友。

畢竟,朋友前進一步是情侶,情侶退後一步卻不是朋友。

姑娘,要麼你像漢子一樣有十足的勇氣,要麼你拿得起放得下,不怕與他再無關係。

到底該不該和認識很久的朋友戀愛呢?

有時候,擁有就是失去的開始。

與其做幾天的情侶,還不如做一輩子的朋友。

有些人就是適合做朋友,一旦越界,進不能長相廝守,退不能做回朋友,只能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有首歌這樣唱道:其實我們要是真的適合在一起,也不會做朋友那麼久吧。

與其最後相忘於江湖,不如相濡以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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