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3,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郝勁松坐在原告的位子上開口說話,“審判長,通知我的開庭時間是10:00,被告遲到,我是否能得到合理解釋?” 審判長看他一眼,說“現在你先聽從法庭的程序”,衝書記員揮了下手。 書記員立刻跑出去大聲叫“北京地鐵公司!北京地鐵公司!” 片刻,兩位男士夾着公文包,匆匆入門,在被告席上落座。

  原被告雙方目光交匯的一剎那,法庭非常安靜。

  我明白了郝勁松爲什麼說“不管你有多強大,包括一個國家部委,當你被告上法庭的時候,你是被告,我是原告,大家坐在對面,中間是法官。你和我是平等的。” 這是一場關於五角錢的官司,他在地鐵使用了收費廁所,認爲這收五角錢不合理。所以把北京地鐵公司告上法庭。兩年多,他打了7場這樣的官司---他在火車餐車上買一瓶水,要發票。 列車員都笑了“火車自古沒有發票”。 他於是起訴鐵道部,國家稅務總局,一次一次。 “在強大的力量面前人們往往除了服從別無選擇,但是我不願意。”他說。

  “我要把他們拖上戰場,我不一定能贏,但我會讓他們覺得痛,讓他們害怕有十幾二十幾個象我這樣的人站出來,讓他們因爲害怕而迅速地改變。” “錢數這麼小,很多人覺得失去它並不可惜”我說。 “今天你可以失去獲得它的權利,你不抗爭,明天你同樣會失去更多的權利,人身權,財產權,包括土地、房屋。中國現在這種狀況不是偶然造成的,而是長期的溫水煮青蛙的一個結果,大家會覺得農民的土地被侵佔了與我何干?火車不開發票,偷漏稅與我何干?別人的房屋被強行拆遷與我何干?有一天,這些事情都會落在你的身上。” “但是一個人的力量能改變什麼呢?” “看看羅莎·帕克斯,整個世界爲之改變”他說。

  帕克斯是美國的一個黑人女裁縫,1955年12月1日,在蒙哥馬利市,42歲的她在一輛公共汽車上就座。

  按照當時的慣例,美國南部公共汽車上實行種族隔離,座位分爲前後兩部分,白人坐前排,黑人坐後排。 那天晚上人很擠,白人座位已佔滿,有白人男子要求坐在黑人部分最前排的她讓座,遭到了拒絕。 當司機要求乃至以叫警察恐嚇黑人讓座時,坐在前排的其它三個黑人站了起來,唯獨帕克斯倔強地牢坐不起。 如果是一個孩子或是老人,也許她會站起來,但這次,她厭煩了她和其它美國黑人每天在生活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對待, 她說:“我只是討厭屈服”。她成了50年代美國第一個拒絕給白人讓座的黑人。然後她因公然藐視白人而遭逮捕。 她的被捕引發了蒙哥馬利市長達381天的黑人抵制公交車運動,組織者是當時仍名不見經傳的一名牧師馬丁·路德·金,這個名字後來被冠以反種族隔離鬥士和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的榮譽。

  這場運動的結果,是1956年最高法院裁決禁止公車上的“黑白隔離”,帕克斯從此被尊爲美國“民權運動之母”。 事實上,她並沒有組織或領導50年前那場民權運動,她只是在適當的時刻表現了一個平凡人的勇氣,而這種勇氣迫使整個國家重新審視並改變了原有的社會道德體系。 五十年後,美國國務卿賴斯說“沒有她,我不可能站在這裏。”

  “你以誰的名義在訴訟?”我問郝勁松。

  “公民。” “公民和普通人的區別是什麼?” “能獨立地表達自己的觀點,卻不傲慢,對政治表示服從,卻不卑躬屈膝。能積極的參與國家的政策,看到弱者知道同情,看到邪惡知道憤怒,這我認爲他纔算是一個真正的公民。” 他打贏鐵路發票的官司後,很多人以爲他會和鐵路結下樑子。 但他說起他乘車時,乘務長會親自端來飯菜,問他“發票你現在要還是喫完再說?” 呵呵。 “你靠什麼贏得尊重?”我問。 “靠我爲了自己權利所做的鬥爭。權利是用來伸張的,否則權利只是一張紙。他說。 我停頓了一下,問他最後一個問題“你想要一個什麼樣的世界?” 這個34歲的年青人說,“我想要憲法賦予我的那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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