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其工资可以不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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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

贵州省人社厅网发布了两则消息,

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将进行调整,

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

事关你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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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贵州人的最低工资标准

又涨啦!

这些企业的工资上涨标准确定,

快来看看你的工资有哪些变化?

调整后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为——

一类区:每月1790元;

二类区:每月1670元;

三类区:每月1570元。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一类区:每小时18.6元;

二类区:每小时17.5元;

三类区:每小时16.5元。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于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

你工作的地方属于几类地区呢?

来看看下面的划分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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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区域划分

据悉,

上一次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还是2017年的事~

贵州省从1995年1月1日第一次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开始,至今共调整最低工资标准13次,平均1.85年调整一次。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发布时间为2017年7月1日,具体标准为一类区1680元/月、二类区1570元/月、三类区1470元/月。为了让低收入职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职工及其赡养人口基本生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可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14 号)中“最低工资标准每两至三年调整一次”的规定,贵州省做出了以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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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最低工资的调整,

对咱们老百姓有什么影响呢?

事关你的保险金、公积金、加班费……

最低工资调整对你我的影响影响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待遇和最低工资是直接挂钩的。最低工资上调,你失业期间的待遇也会相应增加。

《贵州省失业保险办法》明确,贵州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按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所在县(市、区、特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

影响公积金最低基数

对于以最低工资为公积金基数下限的地区来讲会有所影响。

据了解,贵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根据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本年度贵阳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测算,确定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应缴合计)下限标准。也就是说贵阳的最低工资标准越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越高。

影响加班费

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加班工资的计算至少应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至少是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小时或者天数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

试用期工资提高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的试用期工资也将提高。

病假工资上涨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那么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病假工资也会相应增加。

除了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

我省2019年度工资指导线也公布了!

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

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2%;

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3%。

工资指导线适用于贵州省境内所有企业(包括中央在黔企业)在岗职工的工资分配。

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

经济效益增长,本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当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按基准线确定。

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的企业

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但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0%的企业,可按基准线至上线区间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

经济效益较好,但其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水平高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的企业,应按低于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经济效益大幅下降和亏损企业

可参照下线增长工资。

亏损严重且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

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其工资可以不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各类企业在安排职工年度工资调整时,应参照工资指导线、同行业工资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按照《贵州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要求,与职工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理顺分配关系,完善企业内部职工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企业在确定工资增长时,应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岗位职工工资水平。同时,要妥善处理、合理确定企业经营者与职工的工资分配关系及收入比例,职工工资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的工资不得增长。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你的工资会怎么涨呢?

最低工资的提高和工资指导线的发布,

不仅让低收入人群的工资有了保障,

咱们的公积金、加班费也在提高!

快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其他人,

记得,今年12月1日起,

咱的最低工资标准就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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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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