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遠原先在官場上混,後來不知何故被免了職,他便拿出鉅款通關節、找門路,又想方設法讓女兒嫁給魏元忠的兒子,與魏元忠結成了兒女親家。

魏元忠何許人也?他歷仕唐高宗、武則天、唐中宗三朝,多次擔任宰相,位高權重;他的兒子也官居太僕少卿,是正四品官員。與鄭家聯姻後,武則天因爲器重魏元忠,愛屋及烏,特意任命鄭遠爲河內縣令,連鄭遠的兒子也被授以洛州參軍。因此,對於鄭家來說,這樁婚姻賺大發了。

武則天死後,神龍三年(707年)七月,中宗的兒子因自己的皇太子地位岌岌可危,遂發動宮廷政變,不承想沒鬥過老爸,死於亂軍之中。魏元忠的兒子被裹脅着參加了這場毫無獲勝希望的政變,結果也死於非命。受兒子牽連,魏元忠也被關進了監獄。

魏元忠剛身陷囹圄,親家翁鄭遠就派人來到獄中,不是探望,而是請魏元忠寫一份離婚書,讓自己的女兒與魏元忠的兒子斷絕婚姻關係。宦海浮沉數十年,魏元忠什麼樣的人沒見過?魏元忠當場寫好並交給了來人。拿到離婚書的第二天,鄭遠就讓女兒改嫁了。把生死尚且看得很淡的魏元忠對這件事或許沒太介意—他已經是七十多歲高齡的老人了,兒子的事很可能使他被髮配(不久,他果然被貶出京城,病逝於流放途中)—誰知,此事卻惹怒了一位侍御史。

這位侍御史連夜起草了一份彈劾書,呈給中宗說:“鄭遠當年曾用鉅款行賄,先朝領導因爲魏元忠的關係,纔給了鄭氏父子一官半職。如今魏元忠剛入獄,鄭家立刻就變了臉色。不但讓他寫下離婚書,而且第二天就讓女兒改嫁了。可見,鄭氏父子都是庸俗無恥之人,品質卑劣,行爲齷齪,請求陛下將他們清除出官員隊伍,並且終身不準再做官。”中宗當即准奏,於是鄭遠父子“從此廢棄”,徹底斷送了仕進之途。

俗話說,貧賤親戚離,富貴他人合。這位侍御史在關鍵時刻,能夠挺身而出,冒險替一個“罪犯”辯護,矛頭直指與“罪犯”劃清界限的現職官員,其膽識與氣魄實在可敬,如今的我們又有幾人能做到?相比之下,鄭遠這種勢利小人,在你得勢時,拼命巴結你;在你失勢時,就一腳把你踹開,最終卻聰明反被聰明誤,斷送了仕途之路,豈不是可笑可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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