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日前通過的《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藥品試點方案》明確了國家組織、聯盟採購、平臺操作的總體思路。11月15日,11個試點地區委派代表組成的聯合採購辦公室發佈了《4+7城市藥品集中採購文件》。分析認爲,此舉有望降低藥品負擔,提高用藥安全,規範藥品流通秩序。

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同意,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試點,試點地區範圍爲北京、天津、上海、重慶、瀋陽、大連、廈門、廣州、深圳、成都、西安11個城市。數據顯示,2017年,這11個城市的醫藥市場規模約佔全國的29%。專家介紹,帶量採購是本次試點的一大亮點,採購文件不僅公佈了首批31個採購品種名錄,還約定每個品種的採購量,對會對藥品企業產生很大吸引力,通過企業間市場化競價,能充分起到以量換價的作用。可以預見,此次國家組織集中採購的藥品將會引來較大幅度降價。通過集中採購,醫保和患者拿到了比較低廉的價格,企業則可以拿到市場份額。由於承諾了採購數量,企業中標後不用再擔心產品銷售的問題,能夠節省大量促銷、流通等環節的費用,對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度、提高行業集中度,促進轉型升級具有重要意義。

據瞭解,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對供應商設置了較高門檻,投標藥品必須是原研藥和通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確保治療效果。患者用藥質量將得到大幅提升。

業內人士表示,此次帶量採購國家本質是探索藥價形成機制,壓縮的不是企業的合理利潤空間,而是不合理的藥品流通環節,特別是壓縮了給醫院、給醫生回扣的空間,有利於規範藥品流通秩序,降低民衆藥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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