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实际上,之前已经有保险公司的产品将甲状腺癌踢出重疾,放入轻症,但是最终被保监会叫停产品,而这次保监会“重疾表”修订是否应该将甲状腺癌踢出重疾。另外,轻度的甲状腺癌如果变为“轻症”,那么就可以像急性心肌梗塞、非开胸微创手术等符合合同约定的常见多发疾病,在未满足重疾理赔标准的情况下,按照合同对“轻症”的约定获得一定比例的保险金,减轻经济压力。

现代生活压力大,人们更是“谈癌色变”。但是甲状腺癌却是一个例外,在医学临床上,90%以上的甲状腺肿瘤都属于轻度,经过治疗具有极高的治愈率。所以,很多人称甲状腺癌为“喜癌”。

轻度的甲状腺癌入院治疗,做切除手术,一两个月后就可以正常工作。治疗费用一般也不高,一般也就1-2万,严重的5-6万。如果有人之前购买保险,确诊了甲状腺癌,理赔几十万反而是赚了一大笔。

治病5万赔30万,甲状腺癌引争议

2019年3月初,中国银保监会下发通知启动首套“重疾表”的修订工作。按照计划修订工作将持续一年多,第二套重疾表预计于2020年5月-6月发布实施。与此同时,关于甲状腺癌将被踢出重疾保障范围的消息,引发了广泛争议。

目前据统计,在我国的甲状腺癌发病率10年来增长了近5倍。究其原因是由于随着超声技术和CT等影像检查普及,甲状腺癌的检出率大幅提高,但死亡率没有变化。甲状腺癌分为乳头状癌,滤泡癌,髓样癌以及未分化癌,而大部分被检测出的都是轻度的甲状腺癌,恶性低、治愈率高、花费很少。

一般来说,重大疾病的定义是:“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

所以,部分高发的轻度甲状腺癌虽然属于是癌症,但是和重大疾病的定义并不相符。

而保险公司对此也是非常苦恼,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这不符合保险补偿大病治疗和经济的原则;二是甲状腺癌理赔过多,有些公司甲状腺癌的重疾赔付甚至占比达40%。于是,这种治病四五万,理赔30万的情况因为疾病高发,已经令保险公司感觉苦不堪言,同时过度的理赔也在大大考验着保险资金和风险控制的能力。

于是,近年来保险公司也采取了一些对策,一方面对于甲状腺结节和相关的健康告知以及核保也越来越严格,另一方面甲状腺癌高发的过度理赔,也通过提高保费的形式将成本转嫁给了投保消费者。

甲状腺癌被踢出重疾,是利是弊?

实际上,之前已经有保险公司的产品将甲状腺癌踢出重疾,放入轻症,但是最终被保监会叫停产品,而这次保监会“重疾表”修订是否应该将甲状腺癌踢出重疾?甲状腺癌踢出重疾对于消费者到底是利是弊呢?

甲状腺癌会被完全踢出重疾吗?应该是不会的。

实际上香港、台湾、日本、韩国等将甲状腺癌踢出重疾险范围之外,也只是部分轻度的甲状腺癌,重度的甲状腺癌依然属于保障范围。比如香港重疾险就将早期甲状腺癌(T1N0M0级别)从重疾定义中拿掉,作为轻症获得重疾保额的20%进行理赔。

除了保险公司,互助计划也面临甲状腺癌的难题。今年4月,支付宝上的相互宝就根据重度甲状腺癌和轻度甲状腺癌这两类甲状腺癌治疗和康复所需要的费用,设定了不同的互助金额度。对于5月1日之后确诊的轻度甲状腺癌(指未发生转移的乳头状或滤泡状甲状腺癌),相互宝的互助金额度为5万。重度甲状腺癌的互助金额度,按照年龄阶段为10万(40-59周岁)或者30万(39周岁以内)。

如果甲状腺癌被列为轻度重疾,或者轻度甲状腺癌被踢出重疾,那这样能赔付的钱和疾病少了,是不是亏了呢?

实际上,从长远来看还是利大于弊的。目前,轻度的甲状腺癌重疾出险赔付后,往往就买不了其他保障产品了。一旦后期遇到更恶性的重大疾病,反而陷入了没有保障独自硬抗的境地。

另外,轻度的甲状腺癌如果变为“轻症”,那么就可以像急性心肌梗塞、非开胸微创手术等符合合同约定的常见多发疾病,在未满足重疾理赔标准的情况下,按照合同对“轻症”的约定获得一定比例的保险金,减轻经济压力。

同时现在很多保险,以及互助都有轻症豁免的相关功能,意思就是当你患了轻症理赔了,后面的保费就不用付了,而且其他的重疾依然可以保障自身。

其实,不管购买保险还是加入互助,都是为了给自己和家庭获得一份好的保障,防止因病致贫。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健康意识的普及,也应该允许保险公司或者保障平台科学调整。只有保障体系能够良性的循环,才能真正让老百姓获得更实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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